我费劲千辛终于攒下黄金十两。
等买下当铺里的那块暖玉,我和女友谭晶便能回家了。
可谭晶连夜偷走了所有的钱。
第二日一早,她牵着一位面容俊秀,风姿楚楚的男子回来。
她说,“若云身世凄惨,我实在做不到袖手旁观。”
我看了看自己略有些褶皱的粗布衣裳,又望了眼对面男子身上的绮丽罗裙。
我知道,那是用金丝银线勾勒的,绣工精湛。
我也认得他,闲云坊的琵琶倌,柳若云。
我哑着嗓音问,“剩下的钱呢?”
哪怕柳若云是招牌,替他赎身也到不了十两黄金的地步。
谭晶心虚避开了我的目光,“若云在闲云坊用惯了好的,所以我给他买了些首饰衣裳。”
她说罢从怀里掏出剩余的几块碎银子放在桌上。
我深吸一口气,强压住颤抖的双手,“谭晶,你知道这钱是要做什么的。”
谭晶舔了下嘴唇,脸上闪过一丝不耐,“行了行了,用了再赚就行了,难道你忍心看若云他整日低声下气,斟酒陪笑吗?”
“同样是男人,你怎么没有一点同情心?”
没等谭晶继续说,柳若云在一旁出了声。
“小郎自知大恩难报,甘愿做牛做马报答谭姑娘和孙公子。”他眼圈发红,似乎下一秒就要垂垂落泪。
谭晶赶紧柔声安慰道,“钱财只是身外物,如今你也没有去处,就先在这客栈住下来吧。走,我带你看看房间。”
她带着柳若云就上了楼,没再看我一眼。
我不知她是不敢,还是不愿。
我伸手将那几块碎银子揣进荷包里,重新翻开账簿。
这家客栈是我和谭晶三年前开的。
那时是我们刚穿越来这里的第二年。
与以前看的那些穿越小说都不一样,这里是母系氏族,女子当家做主。
我们也不是王公贵族,仅仅只是再普通不过的百姓。
我们靠着记忆做出各种小玩意儿摆摊卖了,才盘下这家客栈,也算给自己个落脚地。
后来我还开了家胭脂铺,很受男子欢迎。
不过为了凑钱,前不久我才将铺子卖了。
换的钱……如今被柳若云穿在身上。
不算来这的时间,我和谭晶也在一起五年了。
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来这以后,我只想赶紧找到方法回家。
两年前我去城外寒山寺上香,偶遇一位高僧。
那位高僧似乎意有所指说了一句话,“十两黄金能得金黄暖玉,迷失之人自能安然返乡。”
我寻便整个禹州,只有一家当铺有一枚金黄暖玉。
从那以后,我整日起早贪黑,客栈和胭脂铺两头跑,有时间还会去街头摆摊。
而谭晶,偶尔也会在客栈打打下手,更多的时候她都是出门与朋友相聚。
她说有了这些情分,我们的生意便能更好些。
想到这,我甚至有了一丝怀疑,之前她的每次外出是友人相邀,还是佳人有约。
突然的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是谭晶和柳若云。
我此时无意与她们多言,可柳若云抢先上前一把挽住我的手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