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刘艳的话,我很愤怒,但还是努力冷静下来。
“这位大姐,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是罪犯?”
我冷冷问道。
“就凭这个。”
刘艳拿出一个洋娃娃说,“我女儿天生智障,你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用这个洋娃娃把她骗到了车子里!”
“那天回来后,她就下体破裂,出血!”
“你这个畜生,你该下地狱!”
听到这些话,四周的人看我的眼神顿时变了。
“不会吧?这人看着斯斯文文,难道是个变态?”
“变态可不会在脸上写着我是变态,估计擅长伪装。”
“用洋娃娃引诱智障女孩,释放内心的罪恶,这种人应该枪毙!”
不少人对我指指点点。
人们天生同情弱势群体,像这种事,即使是一点捕风捉影,也会令我处于不利之地。
上辈子她不断用弱智女儿大做文章,同情她的人越来越多,几乎要把我定罪,后来她上门找我爸调解。
谈了一会,刘艳就开口要我爸把这个店铺转到她名下。
店铺在我家楼下,面积有100平方之多,人流量集中,四周相同的繁华路段,叫价三百万还没人卖。
刘艳一开始就在谋划这个店铺了。
她温柔的说,店铺只要转给她,她就会撤诉。
我爸怕影响我前途,也想破财消灾,当场和她签了协议。
哪知刚办好了手续,她变卦了,说我爸为了息事宁人,和她交易,继续在网上引导舆论网暴我。
我成了众矢之的,许多人骂我是变态,女朋友也和我分手,我所在的国企也把我开除。
我爸气急攻心,当场心脏病发而致死。
因找不到实质证据,我被关了几天就释放了。
等我回来时,发现父亲已经气绝身亡。
我气得去找刘艳理论,她反而用手机对我拍照,说就是我祸害了她女儿,然后我被她推进了大马路中间,被一辆大货车撞飞。
此刻,面对众人的指点,我平静说,“各位,我确实买了洋娃娃送给女孩玩,不仅仅是我,我的同事们也买过玩具和奶茶给她。”
“大家可怜她是智障,所以买了一些东西给她。”
“难道就因为给她的智障女儿送过东西,就成了罪犯?”
“对啊,这个可说不过去。。”
“是的,我看小女孩可怜,也给她买过两次芭比娃娃。”
“我还请她喝过几次奶茶,难道我也是罪犯?”
四周一些上班族,纷纷赞同我。
我一脸委屈说,“我同情心泛滥,看到她们母女可怜,就想帮助一下,哪知道引火烧身,被人利用来诬陷我,看来好人难做啊。”
装受害者来搏取同情,谁不会呢?
况且我说的是事实,我就是受害者。
不少人附和,“是啊,就凭送洋娃娃给女孩玩就定他的罪,太勉强了。”
还有人指着刘艳说,“你确定他就是那个罪犯?证据呢?”
“这里这么多人送了女孩洋娃娃,总不能凭这一点就说他是侵犯了你女儿吧?”
看到质疑声越来越大,刘艳涨红了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