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沈一顾青梅竹马,于岁末定亲。
元宵灯会上,他却爱上另一个女子,执意要与我退婚。
他说我太无趣,不像那女子有才情,让我放过他。
我答应了。
后来他后悔了,临死前唯一的愿望,是见我一面。
我穿着嫁衣,对镜自照,一边道:「沈一顾是谁?不认识,快赶走,别误了吉时。」
正文:
我与沈一顾相邻而居。
幼时两家第一次见面,沈一顾便时时黏着我不肯走开。
他说:「思弗是这天底下最好看的女孩儿。」
沈母笑盈盈地问他:「既这般喜欢思弗,那长大后,把思弗娶回家做娘子好不好呀?」
沈一顾脸红了,磕磕巴巴地点头说:「当然好了。」
我亦面红耳热,羞得不敢看他,却默默将他的话当成了承诺。
后来沈一顾长大,眉目俊美清朗,才华出众,成了往人群里一站,便要惹得众人惊叹不已的翩翩公子。
我对他亦喜爱珍重,所以过年前,沈母来我家提亲,我是很欢喜的。
只是那日,沈一顾面色平淡,似乎并不十分高兴。
我早已习惯,这些年来,他早不似幼时那般黏我。
我只当他是长大了,成熟稳重了许多,情绪不浮于表面,但心中,定然是有我的。
不然,他怎么会随沈母前来提亲呢?
元宵那日,我如同往年一样,和沈一顾一起去看灯会。
街坊都认得我们,也知我与他青梅竹马,终成正果,见了面,便都少不了一声恭喜,顺便询问婚期。
我带着期待偷看沈一顾,沈一顾却只是淡然笑笑,说:「不急。」
从前他天天念着要娶我,如今,却不急了。
我心中失落,却只能掩盖下去。
灯会熙熙攘攘,热闹非凡,我兴奋不已,但沈一顾却始终兴致缺缺。
直到我们走进胡家酒楼诗会,沈一顾看见了一个女子。
她身着红衣,明艳似火,立于台上,出口成诗,将一众大儒比得哑口无言。
沈一顾来了兴致,上台与她比诗。
他是京城里出了名的文采斐然,他作的诗,连边塞小儿都会背。
所以当他的诗作出时,我便以为,他不会输。
直到那女子作出「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我在台下字字推敲,竟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从未见过有任何人,能在短短一盏茶的时间里,作出这么多精彩绝伦,回味无穷的诗。
更何况,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子。
沈一顾的诗虽已足够好,却亦被她折服,向她一拜,心悦诚服地下了台。
我原以为,沈一顾上台,是为了给我赢下那盏最好看的灯。
所以当他下来时,我还柔声安慰:「不要紧的,我已经买到最喜欢的灯了。」
沈一顾却听不见我说话,惊叹地望着那女子,道:「当真是昆山片玉,惊才绝艳,我从前怎么不知,世上还有这样的女子。」
我有一瞬的怔愣。
但很快,便释然了。
那女子的确才华横溢,就算是我,也为之倾倒,更何况是亲自与她比试的沈一顾。
酒楼店家将灯笼交给了那女子,周围众人唏嘘着散开。
我与沈一顾正要走,却被那女子叫住。
「喂!你的诗作得很好,这灯笼送你了。」
言罢,她便将灯笼扔了过来。
沈一顾单手接住,笑着看向她,问道:「不知姑娘可否告知姓名?」
「记住了,我叫陆惊月。」
陆惊月粲然一笑,潇洒离去,如烈烈骄阳。
我明显看见,沈一顾的眼睛里,多了一束光。
我有些害怕。
这些年,他从不曾这样看过我。
回去的路上,他兴奋不已,将陆惊月所作的几首诗与我复述,赞叹了一遍又一遍。
我知他欣赏才学出众之人,可我偏偏志不在此。
我阿父一生修史,我受其影响,极爱收录民间故事。
读书时,旁人在思索自己诗里哪个字用得不够好,我却在想,码头那些纤夫传来的西乡趣事,明日一定要去记下来。
我知道陆惊月的诗好,却无法如沈一顾一般,逐字逐句分析它们精妙在哪里。
沈一顾与我论诗,我只会顺着他的话夸,说不出别的什么。
不多时,他便败兴地叹了口气:「罢了,你懂什么。」
他扭过头不再理我,神色沉郁。
我的心仿佛被针刺了一下。
下马车后,他珍而重之地,将那盏灯带走了。
我问他:「一顾,这灯笼可以送给我吗?」
他皱皱眉,说:「你不是已经有了吗?」
那一瞬,我便意识到,有很多东西正在离我而去。
无论是灯,还是沈一顾。
回去以后,我整夜辗转难眠,想起沈一顾看陆惊月的眼神,心中酸涩。
却又怕是自己疑心太重,误会了他,只能满腹委屈地将心事藏起。
只盼陆惊月隐匿于人海,不要再出现,我与沈一顾的生活恢复如前。
第二天,我背着阿母给我烤得热热的米饼,去找沈一顾。
我与他早约定好,十六这日,要一起去登苍梧山,看雪山云海。
沈家大门打开,看门老伯却告诉我,沈一顾一早便出门去了。
我急问:「去哪里了?」
我与他年年都要去苍梧山,他从未忘记过,怎今年就不记得了?
老伯摸头想想,道:「不知道,不过,他出门时,神色匆匆,还提着昨夜带回来的灯笼,似乎要去寻什么人。」
此话一出,我就都明白了。
我折身离开,浑身发凉,行尸走肉一般漫无目的地走着,包裹中的米饼在严寒中渐渐发硬。
他去找陆惊月了,他忘记了我们的约定。
寒风猎猎,我发着抖,看向城外隐在蒙蒙雾气中的苍梧山,赌气地朝它走了过去。
他不来便不来,我自己去。
我背着一小袋米饼,冒着寒风,独自爬山。
在摔了不知道多少跤以后,我终于,灰头土脸地登上了山顶。
苍梧山上,白雪皑皑,山下云海翻腾,犹如仙境。
可还没来得及惊叹,便听见了陆惊月的声音。
「真的美如仙境,你果然没骗我!」
我讷讷望去,红衣如霞,她身旁含笑看着他的俊美公子,不是沈一顾是谁?
他们相谈甚欢,我的心却揪得发疼。
我迈着如灌了铅的步子走近他,忍着屈辱与委屈,唤道:「沈一顾?」
长身玉立的公子身形一僵,迟疑地转过头来。
瞧见我的那一瞬,有惊讶,有茫然,却独独没有愧疚和心疼。
「思弗,你怎么来了?」
我忍住泪,笑问他:「不是约好一起来的吗?你怎么不叫我?」
他一怔,面色有些不自然。
「我忘了。」
忘了?究竟是忘了,还是觉得根本不重要?
陆惊月看向我,问道:「她是谁?」
我想说,我是沈一顾的未婚妻,可还没说出口,便被沈一顾抢了话。
「她是我邻人家的女儿,我们幼时常在一起玩。」
只是邻人,你别多想。
他就差这么说了。
我不染尘埃的爱意,在这一刻被他捏得稀碎。
我嘲讽地笑笑,问他:「我只是邻人,那她是谁?你的相好?」
沈一顾脸色一沉:「我们以诗会友,光明正大,霍思弗,你说话不要太难听。」
难听?我还没说什么呢,他便急了。
陆惊月脸色也变得有些难看,白了我一眼,道:「什么雌竞女,晦气,我要回家了。」
苍梧山上起了风,大雾席卷而来,苍梧山的一切开始变得模糊。
「霍思弗,你太过分了。」
沈一顾看了看我,急忙追上陆惊月。
我木然看着他们走远,带着一身的污泥和伤,才一瘸一拐地往山下走。
膝盖磕破的地方,鲜血已经浸透,白裙已被染红了。
不痛,真的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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