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他坚持不下去的时刻,都是我陪着他一起熬过来的。连分公司的成立,都是我一手做成的。
融资,找合伙人,包括选址,全是我在操办。
庆功宴后,他兴奋过头,非要跟着我回家,再跟我聊聊公司未来二十年的发展。
结果就是我们聊到床上去了。
醒来,他说他要负责的时候,我忐忑过,犹豫过。
他看出了我的犹豫,说:「墨墨,我喜欢你很久了,也再找不到一个似你这般能陪我这么久的姑娘了。」
在一起两年,我知道他有个前女友,叫林越。
与我同岁,她与谢沉是校园恋爱,她是谢沉的学妹。彼此的初恋,谈了三年。
她大学毕业后,离开了 A 城,谢沉不愿意跟她走,两人和平分手。
说起来,谢沉最初开公司的钱,其实是打算跟林越结婚的彩礼和买婚房的钱。
这是我们最初一起喝多了躺在星空下时,谢沉感叹时说的。
他说:「如果当时跟林越结婚了,我现在应该过着早九晚五的社畜生活。」
语调里有遗憾,但也坦荡。
所以,我一直没在意过她的存在。哪怕一年多前,林越突然回来了 A 城,还偷偷关注了我的微博,我也只是顺手给她点了个关注,都没有跟谢沉提起过这件事。
我以为我跟谢沉是双向奔赴,且,那么久远的爱情,成年人,谁记得啊?
如今看来,我是被打脸了。
我这人讲究眼见为实。
电话里,我并没有跟谢沉摊牌,挂了电话还把婚纱照给谢沉发了过去。
谢沉说:「我的墨墨,太美了。」
我收了他的赞美,买了当天最近的航班,飞了谢沉出差的 B 市。
下了飞机,再次刷微博的时候,刷到了林越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