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走出卧室。
傅沉已经走了。
装着醒酒汤的碗被他洗干净放在了厨房的料理台上。
应该是酒醒后就自行离开了。
真是个奇怪的男人。
因为周末,不用上班。
我打了个哈欠,继续回房间补觉了。
刚睡下没多久,门铃声响。
屋外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门口,我认得他。
三年前,我和傅沉的结婚协议就是在他的见证下签的。
他这次来,是要给我们办离婚手续的吗?
看来,林助理比他家老反有信誉。
我打开门,让陆律师进来。
“苏小姐,这里有份文件,是傅先生托我转给您的。”陆律师刚坐下没多久,便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份文件。
我接过看了一眼,是有关傅沉的个人财产清单。
只看了几行,我就头晕了。
我将文件放下,“这些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我记得领证前,我们是做了财产分割的。
也就是说,傅沉婚前婚后的个人收入都与我无关的。
“苏小姐当初与傅沉签署的财产协议,只约束到婚后半年内的财产分割。”剩下的话,陆律师不说我也懂了。
也就是说,我们原本该半年内离婚,但因为一些疏忽,半年变成三年。
这多出来的两年半不受之前协议的约束。
“我不用。”我将文件还给陆律师,“之前怎么约定就怎么来吧。”
这三年,我也没尽夫妻义务,没道理分走他一半的血汗钱。
“你确定不要?”陆律师惊讶地看着我。
我摇头,“真不要。”
陆律师戏谑:“知道你放弃的是多少钱吗?”
“五百万?”虽然傅沉大小是个老板,但开的车也就三十来万的丰田。
每天忙得像个陀螺,还不是因为舍不得花钱雇个职业经理人。
越是小公司老板,赚钱越辛苦。
我直接懵逼。
这是嫌我说多了,还是少了?
不管多少,我刚刚已经和陆律师表明了态度,我一分钱不要啊。
“咳……”林助理没等到我的回应,接着道:“苏小姐,我们老板认为你对他缺少最基本的认知,希望在离婚前的这段时间,你能好好做一下功课。”
“……”是我理解出了问题了么?
为啥他说的,我一个字也没听懂。
“以上,我只是转述老板的指示,希望苏小姐理解打工人的无奈。”林助理又补充了一句,随即不再给我反应的时间,把电话挂断了。
我盯着手机看了半天。
大脑才慢慢转过弯来,他是觉得五百万说少了。
是对他赚钱能力的侮辱。
还让我做功课了解一下他,以后好对外宣传我前夫是XXX集团老板?
呵,暴发户的虚荣心啊!
虽然不理解,但只要能离成婚,也不是不能满足。
我在沙发上坐下,认真用手机百度了一下傅沉的名字。
“你搜索的词条涉及个人隐私,不予显示。”
什么鬼?!
我惊了。
第一次知道百度还保护个人隐私?!
我不信邪地又输入了自己的名字试一了下。
结果我七年前发在QQ空间的非主流照片都能搜出来,更别说和我一堆同名同姓的了。
为啥傅沉就被保护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