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苟命,是个公主,今年十六,英年早婚。
我的夫君是齐王莫亦剑,他恨我。
他从小就恨我,恨我诚心诚意地喜欢他,恨皇上逼他娶我,恨他必须依从尚公主者交军权的规制,最后成了个没有令箭的鸡毛。
不过体贴如我,当然要为他着想,当然要在成婚之日失踪,好给皇上一个搜查齐王府的借口,好让他豢养私兵之事早日败露,最后,丢官、破财、还得养小老婆!
大婚之日,王妃侧妃同时落水,王妃下落不明,侧妃却安然无恙,我倒要看看,他要和皇上申请哪种死法。
我既重生一次,总该让他瞧瞧何为兵不血刃,何为手段残忍。
毕竟我之前可是为了救他心尖上的欧阳白花,才在大婚之夜毫不犹豫地跳进了水里,然而他一句「救侧妃」直接害我呛水,挣扎中脚又被水草缠住活活溺死。
换句话说,我是点对点重生的,从淹死之后,重生到了刚开始淹的那一刻。
这事儿整的,就跟闹着玩儿一样,做梦都比这时间长。
史上最没有成长值的重生选手非我莫属。
但谁能想到不过短短半个时辰,我懂了我悟了我决定了,我不喜欢莫亦剑了!
我不止不喜欢他了,我还要把以前因为他而失去的都拿回来,在初恋虐我千百遍之后,我终于支棱起来了!
所以有啥想不开的,不要担心,死一死就都好了,没准还能在死前知道渣男的小秘密,加以利用,走向人生巅峰。
再重复一遍,我虐文女主既浪子回头,幡然醒悟,是为了雪恨报复,虐渣打脸,而不是……而不是一睁眼,正对上一张大傻子的脸,睁着一双纯良无辜的眼,端着个豁了口的碗递到我跟前:「吃,药。」
我撇过头去,我可是公主,公主怎么能喝这么难看的碗装着的这么难看的药!
他却一脸坚持:「生,病了,吃药。」
「我…不…!」我想拒绝的很有气势,但是耐不住嗓子哑涩酸疼,说出来的话也像蚊子哼哼。
他听不清我说什么,只露出有些困惑的神色,眨巴眨巴着眼看我半晌,又把碗递得近了一些:「吃药。」
我说不了话,气得直瞪他:我、不、吃!
「哦~你没有力气。」他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慢吞吞道,「我,喂你。」
我继续瞪他,故意把唇瓣狠狠闭紧,将我的态度表达的很清楚:你尽管喂,喝一口算我输。
他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我的意思,接着便伸出手掐住了我的下颌,咔地一声就把我的下巴给卸了,然后十分熟练地把药给我灌进了喉口,又咔地一声给我接了回去。
我:「???」
你就是这么对待本尊贵的长宁公主的?!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又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低低「啊!」了一声,接着又从兜里拿出一块冰糖递到我的唇边,我呆了我木了我麻了,我下意识张开了嘴吃了下去。
他肃着神色点了点头,慢条斯理地解释:「甜的,不苦。」
他说完就心满意足地走了,徒留我一个人在原地懵逼,待走了几步他又反身折了回来,慢腾腾地拍了拍我的脑袋瓜,一本正经地夸我:「真、乖。」
我:「……」我刀呢?我四十米长的大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