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窈的懒在十里八乡出了名,但和懒一起出名的,还有她的漂亮。
她的皮肤不像寻常村姑那般黝黑粗糙,而是天生的白皙细腻,像刚剥壳的鸡蛋,透着一层健康的粉润。
一双杏眼水汪汪的,眼尾微微上挑,本该有几分媚意,却因她常年懒洋洋的神态,总是显得迷迷蒙蒙,像是含着一汪春水,又像是没睡醒,平白惹人怜爱。
鼻梁秀挺,唇形饱满,唇色是天然的嫣红,此刻因刚喝过水,更是润泽得像熟透的樱桃。
这么多年,她这么懒,虽说也有她自身的原因,但其实也有童家溺爱的原因,童家上上下下,就连最小的侄女儿这会见到小姑累了,都会自觉的去帮她按腿。
主要是,对着这么一张我见犹怜的脸,谁能硬得起心肠让她干活?
更何况,童窈虽然懒,但嘴很甜,又会撒娇又贴心,童家的人每次干完活不管多累,听她软软糯糯地喊一声,那满身的疲惫就好像消散了一大半。
正常村里的姑娘大多都是十八九岁就嫁人了,童窈硬是在家被留到了二十二岁,童家拒掉众多为了她容貌找上门提亲的人,千挑万选才选了能干又前程远大的徐稷。
童家父母的想法很简单,自家闺女不是个能吃苦的,必须得找个有本事,能让她继续过舒坦日子的男人。
徐稷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团长,又是知根知底的同村人,简直是天选的女婿。
等徐稷休假回来的时候,乔云就安排童窈的爸童有才去探了个口风,没想到第二天徐稷就带着媒人和聘礼上门来提亲了。
这个年代的婚嫁一向进度很快,在徐稷十五天的假期里,两家就办好了酒,扯了证。
只是没想到的是,徐稷在部队竟然这么忙,一年了都没回来过。
所幸他的工资高,而且还月月准时打钱回来,童家的人才勉强放心下来,觉得闺女这婚结得还算值当。

此刻,童窈靠在乔云身上,由着小侄女捶腿,享受着家人的关怀,终于把气儿喘匀了,她看着母亲担忧的脸,说出了她的决定。
“妈,我决定了,我要去部队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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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
乔云手里的搪瓷缸子差点掉地上,眼睛瞪得老大,“随军?幺女,你知不知道那多远多辛苦?路上折腾不说,到了那儿人生地不熟的,洗衣做饭啥不得你自己动手?你能受得了那罪?”
童窈:“徐稷勾搭了个文艺女兵,想跟我离婚。”
“什么!”乔云站起身:“天杀的,他敢这么辜负你!”
童窈看着激动的乔云有点心虚,这也是那个探亲的人回来跟她说的,倒也没有完全证实。
但她和徐稷虽然是一个村的,年龄却差了五岁,徐稷那时候跟着他叔叔讨生活,从早到晚都在干活,她因为懒也没怎么出门。
两人没接触过,也不熟,还真不了解徐稷的人品。
所以现在,她心底也没底。
但他们结婚已经一年没见过面了,确实不是个事。
童窈:“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要去看看,我童窈的人,才不能让别人随意抢走!”
乔云气鼓鼓的站起身:“走,妈陪你去,要是徐稷真干出这样的事,你看我不在军区好好的闹一闹,到他领导面前评评理!看他这个团长还当不当得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