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说,三天内完成变脸,从热情的恋人,变成厌恶到想把我从人生里抹去的陌生人。
也好。他不碰我不理我更好。
我也不用给他生孩子,只要装聋作哑忍到最后一天,江家上下,就是我的提款机。
厨房的鸡蛋煮好了,我亲手剥了皮,摆进他爱吃的三明治里,胡椒粉加得刚刚好。
他一边刷牙,一边从楼上下来,扫了我一眼,没好气地开口:
“你连狗都不如。狗我都舍不得这么打。”
我笑着:“狗会咬人,我不会。”
他冷笑一声,吐掉牙膏泡沫,用毛巾擦嘴,一副看垃圾的眼神瞥我。
“你自己看看你现在这副样子,谁信你是江家的儿媳妇?”
这时,一个穿着我真丝睡裙的女人从楼上走下来。
沈安晴,江砚声的青梅,从我们新婚第二周开始搬进来住,说是“帮着照顾他”。
她从不避讳我,反而每次都穿着我衣柜里最贵的衣服,踩着我刚做好的指甲油色进出主卧。
今天也不例外,她嘴角带笑,一边下楼一边拉着浴袍:“嫂子,我昨晚照顾你老公到后半夜,实在太累了,下次能不能轮换一下?”
我微笑看她:“谢谢你安晴,你要实在累,就让砚声再选几个姐妹进来热闹热闹也好。”
她眼神里闪过一丝莫名的情绪,不知道是愤怒,还是讽刺。
我继续准备早餐,一边把早上的维C和他常吃的胃药摆进药盒里,按顺序递给江砚声。
他从我手中接过,一脸嫌弃。
“你怎么不吃了算了?省得我看见就烦。”
我垂眸:“我吃了怕死,你还没死,我得活着。”
佣人们低头偷笑,没人敢吱声。
这就是我——林清颜。
江家三少奶奶,纸面上的阔太太,实质上的全家保姆。
晚上七点,江砚声发了条微信:“今晚带朋友回来。”
我立刻起身,把书房的香薰换成薰衣草精油,他睡后容易头疼;把客房的床单换成新洗的,喷上他喜欢的古龙水;再去冰箱把上周他订的红酒提前开封醒气。
门铃响起的时候,我刚刚点好蜡烛。
站在门口的,是江砚声和另一个妖艳女人。
我微笑问:“你喜欢鸡尾酒还是红酒?”
那女人显然愣了一下。
江砚声走进去,冷冷说:“别在这装疯卖傻,滚远点,别碍眼。”
我立刻后退三步,站在楼梯边,看着他们走进卧室。
门关上了。
我仍笑着,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佣人在我身后低声说:“你……你怎么受得了?”
我轻轻捂住锁骨处的药布,语气平静:
“我当然受得了。”
还有十七天。我只要再演十七天,他就会死,我就会获得新生。
所以,每一场戏,我都得演得足够好。
凌晨一点,江砚声和沈安晴从楼上吵到了楼下。
“你要是真爱她,就别来烦我啊江砚声!”
“你在我这儿撒什么娇?你不就想我把林清颜赶走?凭什么?”
“她又不是你老婆?!”
“她名义上是,反正你不是。”
沈安晴气得甩门而出,穿着我送她的羊毛披肩,踩着高跟鞋,一脚一响,像要踩烂这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