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于红二十岁就在一起了。
1986年,我们经别人介绍认识,三个月就结婚了。
她长得漂亮,像一朵娇柔的花,我舍不得让她干活,家里的大小事都是我来做。
很快儿子出生,我没日没夜的伺候月子,照顾儿子,我很幸福。
1990年,儿子三岁。
新时代来临,城里机会多。
于红认字,比我本事大。
为了我们这个家,她和几个村里人一起进城打工拼搏。
我想她,儿子也想她,却也无可奈何。
我甚至没法写一封信关心她。
于红回来的频率越来越低,后来甚至几个月才回来一次,每次回来都是拿生活费。
她说,等她站稳脚,就把儿子接进城,让儿子好好读书,也接受城里的教育。
我信她说的话,毕竟那是她怀孕十个月生的儿子。
城里花销大,我得给她每个月至少攒下一百五十块钱。
我和儿子花销少,每个月只需要五十块钱。
我唯有一把力气和爷爷教我的木工手艺。
耕完地剩下的时间我都用来做木工活。
家里的柜子,桌子,凳子,儿子的玩具,我都做的很快很好。
村里人也经常找我做大大小小的木件。
我主要就是靠木工活攒下这一笔笔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