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清时在死人堆里扒了一天一夜,
没有扒出他的白月光,却救出了奄奄一息的我。
我跟在他身边八年,从东北到上海。
最难的时候,他被人刺中的伤口发炎,为了拿到救他的药。
我曾经向别的男人脱过衣服。
终于,他答应要娶我了。
偏偏这时候他的白月光活着回来了。
我决定成全他们。
……
周稚云还活着。
昨晚顾清时卧室的灯亮了一夜。
我早早起床熬好了粥,搭配他爱吃的小菜,在餐厅等他。
男人从楼上下来时,神采奕奕,毫无一夜未睡的困倦。
“用过早餐再走吧!”
“不用了,我怕来不及。”
顾清时甚至没有看我一眼,就吩咐司机开车离开。
其实来得及的,周稚云搭乘的轮渡还有两个个多小时才抵达。
是顾清时等不及了。
我看着桌上的饭菜突然没有了胃口,将花了一个多小时准备的早餐一样一样倒进了垃圾桶。
呆坐半晌,准备上楼时,电话响起。
“青璃,我接到阿云了。”
“她的身体很差,晕船晕的厉害。你看能不能把你的房间收拾出来让阿云暂住?那间房向阳、宽敞,利于阿云养病。”
男人的语气很忐忑。
“我马上让佣人收拾。”
我很乖觉。
因为姜青璃从来不会拒绝沈清时。
哪怕刚刚搬到公馆时,男人意气风发的许诺。
“青璃是沈公馆的女主人,理应住最好最宽敞的房间!”
他不是不在乎我,他只是记性不好。
我安慰自己,一间房而已。
得到我的回答,男人的语气明显松懈了下来。
“好青璃,阿云听说你最是擅长熬鸡丝粥,特别想尝一口。她坐那么长时间的船,好不容易有胃口,你受受累给她做上。”
电话那头突然传来女人的呼唤声——清时,我头晕。
沈清时急急的应着。
语气潦草的对着电话这头的我交代,
“青璃,赶紧把厨房的老参炖上,鸡丝粥用这种汤打底才更有营养。”
男人甚至来不及说再见就慌急的扣掉了电话。
我听着电话里传出的阵阵忙音,压下眼底的酸涩。
以前的沈清时从来不会先挂断电话的。
现在时局动荡,一颗老参能炒到天价。那颗老参是沈清时寻了好久,花了大价钱买来的。
“还没入冬呢,你就病了好几场,这颗老参拿来给你调养身体再好不过。”
“青璃,你要长命百岁,一直陪着我。”
男人当时的话犹在耳边回荡,只不过转眼间就换了人。
我开始觉得周稚云的回归可能会改变很多东西。
我吩咐佣人收拾好了房间,鸡丝粥也熬的香气四溢时,沈清时回来了。
周稚云是被沈清时抱回来的。
女人的脸色苍白,眉眼间都坠着楚楚可怜。
她从沈清时的怀里抬起头来。
“青璃妹妹,我在上海无亲无故只能来沈公馆打扰你们了。”
“你放心,我会尽快寻到住处——”
未尽的话被沈清时打断。
男人的眼里是明明白白的心疼。
“阿云,这里就是你的家,我跟青璃都是你的亲人。”
“以后再也不许说搬出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