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总有一些在我们看来莫名其妙的定律。
木匠的小孩应该会做木工。理发师的小孩一定要会理发。裁缝的小孩要学会缝补。农民的小孩当了工程师能轰动一时。
同理,如果教师的小孩是混混,他一定罪不可恕。
世界就是如此奇妙。
小费从小就是一个罪不可恕的存在。
母亲是钢琴家,不是世界巡回演出便是在家自娱自乐。
父亲搞摇滚乐,家里放满了猫王与披头士的唱片。
耳濡目染外,四岁开始小费就被逼着学钢琴和架子鼓,早上是钢琴,下午是架子鼓,夜晚还要学声乐。
可惜她天生五音不全,对音乐一窍不通,即使花很多时间,还是让人失望。
五岁小费上幼儿园,六一儿童节活动最后节目是大合唱,表演前夕,老师婉转地告诉她,她不能上台表演了。
小费隐约知道为什么。儿童节表演那天,小费还是上台了,因为她对老师说,自己不开声,只是站在人群中对口型。
演出活动空前成功,回到家,小费却挨了母亲一巴掌。
“我怎么生了你这个没出息的女儿,连对口型都跟不上节拍!”
从此,母亲没再提起这事,也不再逼她弹钢琴学声乐。那是小费最快活的时光。只是母亲没有再对她笑过。
父亲和他的乐队在酒吧演出,要么醉醺醺晚归,要么夜不归宿。父母总是争吵,最后大打出手。
小费不明白,这么极端的两人怎么会走到一起,既然在一起了,又为什么不好好走下去?
每次吵完,母亲会哭,一个人躲在房间不停地弹琴,直到深夜。父亲不见踪影,最少三天才会出现。
这样的情况持续多年。
十岁,父母离婚,小费跟着母亲生活。
十二岁,母亲嫁给一个大她二十岁的老美,移民美国。老美不要拖油瓶,小费跟着父亲从广州三元里搬到了北京三里屯。
父亲在北京又组了一支乐队,办了一个工作室,经常不回家。
后来他回家了,带来了一个年轻的女人,据说是乐队的贝斯手。
贝斯手与他睡一个房间,穿着他的衬衫去给小费买豆汁和驴打滚。
小费不喜欢那个女人,不喜欢豆汁和驴打滚。最不喜欢北京,因为她带着口音的普通话总被嘲笑,模仿。
母亲移民前把小费交还给父亲抚养的唯一条件是,要把小费送去音乐学校。他答应了。
小费被送去一所专门培养音乐生的中学,这里的女生们打扮得像孔雀,好多男生都是娘娘腔,说话掐着兰花指。
她一点也不开心,宁愿回到以前的学校,穿老土的校服。
高三这年,有个男生向小费表白,居然戴了一个女孩子戴的、有两个小团子的毛线帽,指甲还染了红色的指甲油。
小费被恶心到了,就像吞了一千只苍蝇那么难受,胃里不停有东西在翻滚。
“你喜欢我什么了!”
“你特别呀,你特立独行!”
“我也喜欢特别的人,如果你的舌头能舔到自己的鼻梁,我就和你在一起。”小费说。
男生试了十八次,像猫在洗脸,将人中舔得湿漉漉。在他试第十九次,小费悄悄离开咖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