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問曰:據真則混體常寂,就妄則寂體常混,為混寂常隔,復有通時?答曰:妄除即混為寂,真染即寂為混。真妄無定,混寂從機,通隔之義,略判如此。
問曰:若混寂無定,真妄從機者,今妄真去,混寂定不?答曰:既言寂顯於真,混興於妄,真妄既無,混寂安寄。亦無混可混,亦無寂可寂。
問曰:若真妄名絕,混寂亦無者,非混非寂,竟何所名?答曰:混據生化標名,寂就除妄為稱。今將欲入玄,故說寂以遣混,寂混既除,亦無寂可寂。寂既無寂,竟有何名?故經云無名萬物之始。論云非言非默,義有所極。又云:可以言論者,物之粗者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者也。言之不能辯,意之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
問道論
道者非有非無,無終無始,圓體周於萬物,微妙絕於形名,但聞見之流未能玄解,故於絕稱之中強名日道。強名之道,即是萬物之始,從始資生,氣形已著,取其持載,號之日母。然母以修德為歸,始以`無取為指,始母兼泯,玄通物我,就通辯義,故名為道。
問曰:無名萬物始,有名萬物母。始之與母俱有生義,以何為異?答曰:無形無名,故為不生主,是為物始。天地有形名,唯能生生,是為物母。
問曰:強名者,為是體寂可強,為物所強;為是體寂無強,而強自強?答曰:強自強,強不關體‘。問曰:若強不關體,說強何所利益?答曰:體不可強,故能強。強體不利益,故能利益。
問曰:若道在無名,則不周形器,何足稱至哉?答日,.正以無形無名,故能生其形名,則知形名之類,莫不本於是道也。
問曰:若物各是道,而各各自足,何須修進?答曰:體無各各,物有各各,故須修學。
問曰:無名是道者,言無名之時得體以不?答曰:不無無名亦不得體,不無有名亦不得體,不有有無亦不得體,不無無有亦不得體。不在四者,不離四者,乃可得耳。
問曰:若四者俱不可得,絕於讚仰之道,則終無所成也。答曰:竟無所得矣。凡言得者,必是對失之稱,對失之得,何足言得。四不得者,始可言得。不得之得,無所得也,得無所得,而不離四得矣。
道體義
道體廣周,義無不在,無不在故,則妙絕形名,體周萬物。萬物之理,極於同異,同異之理,極於無同異。據其同異,則以妙絕廣周。就其無同異,則體周之中,即是妙絕,妙絕之中,即是體周。極妙圓通,故名為道。
問曰:既言體周,何名妙絕?妙絕離物,安得體周?答曰:據差統極,渾極歸宗,同非冥然同,異非條然別。何以得知?即異辯一,故非冥然同,就一辯異,故非條然別。
問曰:同異二端,為相即名生若,為本末怛異?答曰:據同而辯異,無同而不異。就異而辯同,則無異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