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問曰:既言混能通收,萬物通者即為混,混即是物,物即是道,道物無別,何所可修?答曰:明修是體上差分,混上本無修義。將教請體,殊非其類。
問曰:混成之與大象,為伺為異?答曰:亦同亦異。何以得知?大象是名,混成是體,名體義別,故知是異。然則名無別體之稱,即名此體;體無異名之混,即名為體,故言是同。
問曰:若然者,混成大象,二義可得相收不答曰:皆得相收。差之則異,混之則同。若論其實,名無實外之名,故能以實收名。若就名辯義,實非名外之實,故名得收實。名實一體,相收何嫌。
問曰:章云大象無體,混成為體。若混象無別,所以一有一無?答曰:大象是名,混成是實,名始召實,豈得同哉。
問曰:名之與實,何先何後?答曰:更為先後。若就體而言,實先名後,就義而辯,名先實後。
問曰:既言實先名後,何故不先言於實,乃先論大象,後言混成?答曰:將欲辯義,非名不顯,名義雖彰,體稱未立,故先標大象無體。然則象不虛設,必有妙實,妙實周圓,故日混成。
又問:所言混成者,為混成自說混成,為物說混成?答曰:皆得。混成自說混成者,混無別混,即物為混,所說之物,不離於混,非混而何?故日混成自說混成。物說混成者,既物有差,差即非混,所說是物,豈得混乎?故日物說混成。前言混說者,人身自說身。後言物說,就身差分,以口說身,非為身說,故言物說。
問曰:所言道體虛寂者,以何為虛。以何為寂?答曰:體無質狀,名之日虛。理無音響,目之日寂。故曰虛寂。
問曰:虛寂者,為是體家體,為是教家體?答曰:俱得。
問曰:請辯所由。答曰:虛寂名同,所表有別。何以得知?今言教道者,玄超形表,表居物外,顯道在清昇之鄉,言物在穢累之境。將欲鄙穢入真,故寄標遠稱。所言體道者,道體本寂,始終常無,常無之理,無所不至,故曰體道。
又問曰:所言體道虛寂者,與混成之體為同為異?答曰:亦同亦異。
問曰:請說所由。答曰:虛玄之體,混寂無別,故名日同。混據收物,寂則無體,故名為異。
問曰:寂則無體者,為離混明無物,為即混是無物?答曰:理處本一。今明混寂之體者,就真妄之義別,若就妄辯體,即寂常混。經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故知始終而無不混。若就真辯體者,即混常寂。經云容與大化,寥寥本無,大空任寄,即色隨消,得知今日之有,即體常寂。
問曰:萬物之體有實非虛,安得以有質之體,用為無也?答曰:萬物之體,從業而感,冷穢無恆,事從心轉。譬如目有翳,見毛輪之在空,目翳既除,毛輸自滅。人業既今,則三界亦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