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气初判,二仪肇彰。设四时以成象,布六壬以配方。吉凶本末之端,生于好恶;祸福推移之始,造用柔刚。
此论阴阳之理,言六壬本于太极两仪、阴阳统一之理而设,可象万物之情,信而有征,神验有准也。
本,事之如;末,事之终。好恶,事之喜为好,事之忌为恶,宜分类而言之。
柔刚,气之进退。盖刚者宜进,主明;柔者宜退,主暗。推移,事之变化。事之变化,不过明暗进退。学者宜循课体之气势寻其脉格,庶几判断无误。
实则一课到手,先观其气势,则当前状况可见。细按类神,则事之成败可观。
原夫黄帝遭孽于蚩尤,玄女降灵于风后。
此论六壬之由来,事涉神灵,未敢以其为是,亦不敢以其为非。
以月将加于正时,用五行论其克贼。
月将占时布成天地盘,取有克者为用。
加临地局内外,别于阴阳;运转天盘逆顺,分为南北。
内外者,支干也。支二课为内,干二课为外。内阴外阳,第一三课为阳,二四课为阴。阳者,显也;阴者,晦也。阴者发用,则自晦而显,事有意外之变矣。
南北者,贵人之顺逆也。贵临地盘亥至辰六宫为顺,贵临地盘戌至巳六宫为逆。
以上论起式之法理。
所用稽疑,来方为准。
常占不重来方、坐方、去方,而《兵机百吉金》多言之,是占者来去之方亦当参看,《金口》“来”、“就”、“成”、“去”四门,实堪参考。如占出行,去方上神克行年上神,大不宜。
来方亦可断其来意,《金口》云:从吉神吉将(方位)上来主吉庆,从凶神凶将(方位)上来主凶恶。
先立课体得何象,次观神将之是推。
占课先观课体大象,定其进退迟速。次观类神,以验吉凶。
贵人小吉,传中皆云其吉;太乙螣蛇,始末咸谓乎危。
贵人,吉将也;小吉,吉神也。课传见之多吉。太乙,凶神也;腾蛇,凶将也;课传见之多凶。
如是则推索幽微之吉,惟详探深浅之辞。
神将无论吉凶,皆可为类。又推类之强弱虚实以占之,未可执一。
害挟太常,动止则尊亲有讶;徳乘朱雀,谋谟而官吏无亏。
太常,父母类神,若遇刑害则尊亲有凶。德者,大人之象。雀者,“吏”之类神,非唯文书之论。原注云:“朱雀乘德神为用,与贵人合,投书必来,听望信必来至也。”
复有勾陈带剑,白虎持丧。
原注云:“勾陈乘金神克日干,大凶;白虎乘丧门杀克日,亦凶”虎勾者,刑煞之神。《指掌》云:“白虎会旺相之金而克害年命,难免一刀之患;勾陈合太岁之神而刑冲日辰,定遭尸解之厄。”可见其凶。
青龙被克兮财寡,六合负喜兮婚良。
原注云:“青龙乘金神内战,又值空亡,无财;六合乘天喜,与日相生,占婚吉矣”
武作浴盆,抱病魂归逝水;空持传送,望信仆造回廊。
浴盆,季煞,春辰夏未秋戌冬丑。占产宜浴盆有水,占病宜浴盆无水。盖儿生浴之,无水则凶;人亡浴之,不死焉得用之?武作浴盆,唯甲戊庚日春占辰为之,秋占戌为之。
天空,奴仆之神,亦有奏书之意。传送,递牒之人,信息之神。唯辛日夜占有之。
太阴巳午兮被辱,天后辰戌兮孕妨。
此言巳午乘太阴、辰戌乘天后,后者试之屡验。太阴主行暗昧之事,加于离明之上,非受辱乎?辰戌为天地宰杀之神,克天后,非妨孕而何?
月厌六丁,往往家招怪异;游神本命,频频梦主惊惶。
月厌,月煞,正月起戌逆行十二辰。《指南》云:“月厌,妨嫁娶。为用百事不成。加玄武盗贼,加蛇怪梦,加虎克日病死,加朱勾忧禁,逃者忌向此方。”游神,季煞,春丑夏子秋亥冬戌。丁、厌、游神,皆主怪异惊恐怕,加宅宅中不安,乘命主本身多梦。
首视火鬼,次审金杀;宅中防火,事主破碎。
火鬼,季煞,春午夏酉秋子冬卯。《指南》云:“火鬼乘蛇雀克支主火厄。”金煞,破碎煞也,《指南》云:“金神破碎鸡蛇牛……金神破碎即红沙,财损,病不利,凶速;占坟并空,子孙败绝。凡物破损不完。”“……鸡孟蛇中蛇牛碎。破碎见月煞凶。”
此句乃并举也,应为“首视火鬼,宅中防火;次审金杀,事主破碎。”
火鬼占宅用,必乘蛇雀克支方论,否则不论。破碎则月、日均可起之,占财、占事、占婚最不宜占之。
直符、飞廉,天目、火光,天怪、天鬼,游魂、月宿,号为八妖,宅必见孽。
直符,又作飞符,干煞也。《指南》云:“飞符甲日巳逆转,己日胜光复顺征……飞符百事勿举,出行忌,走避出入不可抵向。如日协入传,凶中生吉。若并朱勾,凶尤甚。”甲日巳,乙日辰,丙日卯,丁日寅,戊日丑,己日午,庚日未,辛日申,壬日酉,癸日戌。“不可抵向”者,出行不可向飞符方,如甲日忌向巳方之类。
飞廉,月煞,正戌二巳三午四未五申六酉七辰八亥九子十丑十一寅十二卯。《指南》云:“飞廉起戌巳午未,寅卯辰兮此法最,亥子丑兮申酉畏……求事声速,行人立至,及非常不测事,凶速。”
天目,季煞,春辰夏未秋戌冬丑。《指南》云:“天目主鬼祟,宜捕盗寻人。”
火光,月煞,正五九子,二六十卯,三七冬午,四八腊酉。《指南》云:“忌同蛇雀。”
天怪,月煞,正丑逆十二。《指南》云“天怪占天变。”
天鬼,月煞,正五九酉,二六十午,三七冬子,四八腊卯。《指南》云:“天鬼临年命日辰发用为伏殃卦,主兵亡产死病患。”
游魂,又作飞魂,《指南》中为钱谦益占公讼及为楠姓占病,“飞魂”皆写作“游魂”。月煞,亥顺十二。《指南》云:“临年命或日辰发用为飞魂卦,主神魂不定,夜多凶梦,鬼祟相侵,诸占皆忌。”
月宿,又作月煞,月煞,正五九丑,二六十戌,三七冬未,四八腊辰。《指南》云:“月煞忌移造病患。”
以上神煞俱不宜占宅。
贵人刑处,辰加孟而成妖;华盖到宫,知是岁而起复。
原注云:“月将加时,子落寅申卯酉,是四足为怪。加巳午厨灶为怪,加辰戌是产鬼,加未井怪,加丑主伤牛马,加子鼠怪,加亥宅神。”
《指南》云:“贵人为百神之主,得位为福,失位为殃。”贵人亦神祗之象。《入式歌》云:“贵神神祠并堂殿。”
斗罡所指,又是一说。
华盖到宫者,承上文而言。华盖者四墓之神,四孟者生气之,四墓覆生,觉而复起,已废复兴,林下之官最宜占之。
时有休囚死衰,兄弟妻儿。旺相比则人是,休囚气则物为。
时为卑幼,故言兄弟妻儿。
壬课喜旺忌衰:
盖凶神旺则凶小,吉神衰则吉无。所谓“鬼贼当时无畏忌”,盖旺鬼不惧也。
又旺者为人,休者为物。有生气者为活物,休废者为死物。在壬书中俯拾皆是,《指掌》云:“勾陈主迟滞勾连之事,囚主讼而旺主生;玄武为盗贼虚耗之神,休失人而旺失物。”勾旺则为印绶,囚死则为禁系。玄武虽主耗失,旺则凶小而失物,休则凶大而人物逃亡。
此进退盛衰兆于凶吉,不可不详审。
徐伟刚先生指出:“刑事诉讼占,最忌鬼并白虎、勾陈、朱雀带杀来刑克日干年,无救神者,必主宣判有罪,难逃法网。若课传死绝,太岁作鬼刑冲,年命并见死气、死神、飞魂、丧魄者,皆主死罪。若课传死绝神并时令旺相气,或并生气、天赦、后龙者,皆主死缓。”可见旺衰之用。
干禀长上,支云贱卑。
干支各有定体,尊卑有序,上下无僭,“理顺成而百事咸宜”也。
支克干而尊祸,干制支而幼疲。
支克干曰乱首,宜卑不宜尊;干克支曰残下,利上不利下。
上下相生,居处而内和外睦;将神遇合,访寻而主喜客怡。
干者,上也,外也;支者,下也,内也。上下相生则内外雍睦,主客和同无争矣。
《指南》云:“干谒之利三六合,彼我两仪欲相洽。”干支三六合,两仪无刑战,访寻必然欢怡。
莫不课象渊源,在乎天乙传归。前理皆明显递,于后情多塞窒,
天乙顺则事顺,利出外;天乙逆则事逆,利隐避。用在天乙后,传归天乙前,先昧而后显;用在天乙前,传归天乙后,主先明而后暗。又看逆顺也。
贵临魁罡,论讼而易换有司;复诣从冲,谒贵而动摇他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