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雾雨告诉我,高中毕业后,她没有去上大学,而是离家出走,孤身一人来到上海这座陌生的城市,因为她听说上海有所有我们梦寐以求的东西,包括爱情。但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当她真正来到这个繁华的世界后,她才明白一切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每天巨大的开销,生活的压力,把弱小单纯的她淹没在上海的最底层。当她找不着工作,露宿在街头的时候,林辰风,这个改变雾雨生命轨迹的男人出现了,他给了雾雨工作,给了雾雨呵护,给了雾雨温暖,甚至连爱情都给了雾雨。雾雨很聪明,工作上的事情一点就通,经过几年的职场磨练,已经从当初流落街头的丑小鸭,华丽转身成为高贵的白天鹅。
当我还在网吧里打杂的时候,雾雨每天穿着光鲜亮丽的衣服穿梭在繁华的城市里,与我形成一个可笑的对比。但我也应该感到庆幸,毕竟目前我也将要融入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多年以后,当我回望这段梦一般的年华的时候,我才发觉自己的灵魂是多么的肮脏,自己的人格是多么的低贱,也许你想知道为什么,那请你继续看我这可笑的故事。
上班的第一天,雾雨给我一件黑色的连衣裙,胸前还配着一个红色的小蝴蝶结,看着十分惹眼。我根本不好意思穿,习惯了穿洗的发黄的白T恤,习惯了穿打着洞的牛仔裤,习惯了穿笨重的大棉袄,一时间要我穿上这么露骨的裙子,真的没法接受。可雾雨告诉我这是公司要求,公司里的人穿的都是这样,否则门口的保安大叔都不会让你进公司的门。所以我十分不自然的穿着这件可爱的黑色的连衣裙,看着镜子里的那个我,差点都认不出自己,难道我也能成为高贵的黑天鹅?
云曦对我说:“妈妈,今天你真漂亮!”
是啊,真漂亮。
雾雨又带着我去了一个高端的美容店,发型、护理、按摩、染发,所有我能想到的都来了。最后我躺在一张按摩椅上,一位年轻的护理小姐替我做面部护理,水嫩的小手在我的脸上来回的游动,有点痒,很舒服,最后我就在椅子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雾雨拿来镜子,我看着镜子里的人,白皙的皮肤,好看的发型,长长的睫毛,甚至困扰许久的鱼尾纹也消失不见了,我幼稚的对护理小姐说:“你是不是在我脸上施了魔法?”护理小姐呵呵的笑出声来,的确可笑。我看着雾雨精致的面容,才知道镜子里的人就是我自己。
而云曦被送往了一个贵族幼儿园,起初我很担心,怕云曦适应不了那的生活,可是雾雨总是要我别担心,说那里就是小孩的天堂,所以我便没再多想,可是那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呢,当然这是对云曦来说。接下来的几天,我几乎没有什么工作,雾雨陪着我熟悉公司的环境,熟悉我的办公室,熟悉公司里的同事。我的办公室很大,地上铺着白色的地毯,雾雨说这是辰风送我的见面礼,特意从意大利运来的。而同事们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都十分热情,好像恨不得把我当做他们的亲人一样看待,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公司还给了我一套高档的住宅,推开窗就能看见苏州河美丽的夜景,当我躺在家里柔软舒适的床上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在做梦,做着一个根本不可能发生的梦,但是它却实实在在的发生了,而我享受着所有美好的一切。
风从袖中过的是夏天,
天空凛然耸立的是秋天,
浓夏悄无声息的走了,可秋已经很深很深了。上海的秋天,很干燥,瑟瑟的秋风吹得眼睛疼,不像青城的秋天,感觉像软软的棉花糖,咬一口,甜的发腻。
距离我到上海已经快一个月了。
我站在家里大大的落地窗前,看着秋叶一片一片的凋零,窗外的上海并没有因为秋天的到来而忧愁的放下前进的脚步,仍旧高速的运转。云曦住在贵族幼儿园里,一个月才能见一次面,雾雨也很少时间来看我,因为她除了是我的助手,也是辰风的助手,而且更多的时间她都是帮着辰风处理事情,而我大部分时间待在家里,安安心心的创作就行了。所以,我会很容易的想起弱水、乌巫、宁佳还有贾亮,不知道弱水和乌巫在北京过得怎么样,宁佳和贾亮的爱情是否还在延续。嗯,孤独的时候,想的最多的还是朋友。
那就说说他们吧,好久没他们的消息了。
弱水和乌巫到了北京以后,也是生活窘迫,就像雾雨当初来到上海时,茫然的不知所措。幸好,他们还没有沦落到露宿街头的地步。弱水凭借从小的歌唱天赋,在一小酒吧,当驻唱而乌巫则是在这家酒吧里当服务员。一个唱歌,一个端盘子,倒很搭配。虽然工资不多,但至少能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里存活下来就已经很不错了。许多年以后,弱水跟我回忆她和乌巫这段艰难又快乐的岁月时,晶莹的泪水像是短线的五彩玻璃珠帘一样,哗哗地洒了一地。她回忆道:每天凌晨2点多下班,饿着肚子,乌巫骑着电动自行车,我坐在后面,他把自己的头盔给我戴着,而自己却尽情享受北京凛冽的寒风在脸上划出一道道疼痛的印记。我死命搂着乌巫的腰,尽量将自己的身体贴紧乌巫,好让他暖和一点。每一天都是这样,来回奔波在这个巨大的城市里。我们也去过北京好多地方,我最爱看香山的红叶,乌巫曾经做了一张枫叶标本,在情人节那天送给我,他说,虽然我买不起红玫瑰,但是这香山红叶更能见证我对你红热的心。在新天地,他给我买了一条红白相间的大围巾,将我裹得严严实实,从此我再也不怕北京寒冷的冬天了。还有,在天坛回音壁的时候,他对着墙,大声地说,弱水!我爱你!回音一遍遍的响彻在空气里,全世界的人都能听到。还有在北京的红房子,那里本来是有钱人才去的地方,可是乌巫用几个月的积蓄在七夕的时候请我到那吃饭,因为他向我求婚。虽然那时还没有求婚戒指,但是我已经觉得很幸福,很感动,可是,可是,可是乌巫已经……
弱水很伤心的向我回忆她和乌巫的美好时光,弱水,其实乌巫没有……
当我来到上海的时候,其实宁佳和贾亮早就到了上海,他们在城隍庙开了一家咖啡馆,名字叫做巧克力水晶。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取这样一个名字,以至于我每次到他们那去,都会潜意识的记起张云,记起我和张云一起在文湖看《巴黎圣母院》的日子,记起张云被车撞死的那一天。但是后来我才明白其中的含义,现在就先卖个关子吧。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雾雨打来的,说要我交这个月的稿子。这段时间,我负责公司的一个杂志项目,要我写很多东西。于是我打了个车,迅速赶到办公室。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我渐渐熟悉了上海这座城市,熟悉了这里的工作节奏,熟悉了这里的气候,还有这里的人际关系。
“超麟,你的稿子写好了没?”雾雨揉着太阳穴,然后又喝了口浓浓的咖啡,似乎一夜未睡。
“嗯,写好了,不过我自己觉得写得不太好,别介意。”我看着疲惫的雾雨,虽然两只眼睛像是被人揍了一样,但是玲珑娇小的脸,修长白嫩的双手,乌黑亮丽的头发,整个人还是那么的美丽、优雅,气质非凡。
“辰风好像找你有事,你去吧。哎哟,困死了,整个晚上都在忙,我得补个美容觉了,哈哈。”雾雨又像风一般的迅速消失在我眼前。
好像已经很久没见过辰风了,我走到他的办公室,轻轻地敲了敲门。
“请进。”和张云一样温暖,充满磁性的声音。
于是我推开门,看见辰风站在窗前,观赏着上海外滩独有的景致。辰风好像刚睡醒,头发有点乱,领带也没打,衬衣露在外面,袖子卷了一点,露出古铜色的结实的小臂。看着眼前的辰风,我当然又不好意思起来。
“超麟,在这生活的还习惯吗?上海的秋天很难受吧,告诉你,冬天更加让人心烦,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辰风仍是望向窗外,而我站在门口,低着头,看着脚上滑稽的高跟鞋。
“你找我有什么事?”我开门见山的问。
“最近我们公司要出一本介绍上海的旅游杂志,要派人去采风,我想你刚来上海,正好带你看看上海美丽的风景,所以我想和你一起去。”辰风终于望向了我,或许是因为我穿的黑色连衣裙,又或是我脚上的高跟鞋,辰风的眼神里透露着几分惊讶。
“看不出呀,打扮的这么漂亮。”辰风用一个温暖灿烂的笑容看着我。
“嗯,都是雾雨为我设计的。你干嘛不叫雾雨陪你一起去呢?”
“她有很多事,抽不开身,所以叫你陪了,可以吗?”和张云一样的表情,一样的举止,一样的笑脸,当时我真的以为辰风就是张云,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把他当做是张云。
“可以的,正好我也想到处走走,一个人待在家挺闷的。”
离开辰风办公室的时候,我还在回想他那温暖灿烂的笑容,暖和的好像要把这世界融化成一抹甜甜的奶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