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时,陆骁作为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的演讲,他直接戴着耳钉上了台。校领导集体装瞎,有个高一新生不乐意了,大声道:“校规不是不让戴首饰吗?凭什么他就可以戴!成绩好就有特权吗?”
陆骁手里拿着麦克风,依旧是那副淡淡的神色,道:“我不止成绩好,长得还好呢,羡慕吗?”
一句话,险些把高一的小朋友给气死。小朋友也是个轴性子,自此走上了跟陆学神较劲的不归路。每一次大考结束后,他都会把陆骁当年的成绩单翻出来对比一下,看看有没有在总分上超过全校知名的陆学神。
可惜,一次都没有。
两个人一路较劲到高中毕业,先后成了理科状元,进了同一所大学的不同专业,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
这个跟陆学神一样死拧死拧的小朋友,姓余名笙,是俏俏的哥哥。
余笙同学在自家人面前没什么形象可言,邋里邋遢,人懒嘴贱,喜欢指挥俏俏给他洗袜子,还能一口气啃完四个大苹果,非常逆天。但在学校里还是很风云的,有三大爱好:抽烟、文身、考第一。
他的第一个文身是商神权杖,文在右手上臂的内侧,线条精致,带着浓郁的哥特气息。第二个文身在后腰处,是一只翅膀怒张的黑色雄鹰,巨大的翅膀沿着腰线横向张开,肆意潇洒,仿佛能听见它在旷野翱翔时,发出的尖厉长鸣。
大学的第一年,余笙跟同学组队打篮球,热得狠了,撩起T恤下摆扇风,露出腰上那只翅膀横张的黑色雄鹰,刚好被场外围观的女生看见,瞬间就疯了,一边尖叫一边喊着他的名字。
余笙甩了甩汗湿的头发,张开手臂拢在脑袋顶上,笑眯眯地比了个心,于是,场外围观的女生们又疯了一次。
大二那年学校举办运动会,余笙在万米长跑上拿了冠军,汗水将额前的发带和半长的头发一并打湿。有胆大的女生尖叫着问,余笙你的文身呢?
余笙半开玩笑地道:“为什么要看文身?我的脸不好看吗?”
周围响起一片笑声。
再后来,学校的论坛上出现了一个长期置顶的帖子,说Q大有三宝,小食堂的茄子、余笙的文身和陆骁的黑曜石。前者是真好吃,后面那两个是真好看。
除此之外,余笙还非常护短,尤其护他妹,也就是俏俏。俏俏刚搬来北方和叔叔婶婶同住时,非常羞怯,话都不敢多说。邻居小孩儿欺生,不仅抢她的零食,还把她推得摔了个跟头,行径十分恶劣。
余笙放学回家刚好看见,左手牵着他妹,右手拎着棒球棍,砸碎了邻居家好几块窗玻璃。邻居到白太后面前告状,白太后当着邻居的面儿把自家两个孩子叫来,语气平静地问:“为什么砸人家窗玻璃?”
余笙伸手将俏俏拦在身后,看着邻居道:“阿姨,自家窗玻璃被打碎了您知道心疼,您儿子抢我妹妹零食还把小姑娘推倒,我该不该心疼?老话说,以牙还牙,我就该把您儿子做过的事儿原样还到他身上,可我看他那小身板,估计受不住我一巴掌,才退而求其次的。您要是不满意,我可以掏钱修窗玻璃,但以后就得让您儿子上学路上小心点了。”
邻居气得头发都立起来了,对白太后道:“你看看,他这是什么态度!”
白太后微微一笑,气定神闲,道:“哥哥疼妹妹,正常态度。”
余笙在邻居面前逞足了英雄,但关起门后被白太后好一顿修理,连晚饭都没给吃。余笙指挥着俏俏给他偷小面包,俏俏缩在余笙床上眼神惶恐,道:“哥,我是不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余笙作业也不写,大大咧咧地躺在床上玩手游,道:“麻烦什么,早看他们一家不顺眼了。等到天气热起来,我带你去砸他们家空调外机!”
俏俏枕在余笙腿上,突然找到了家的感觉。
哲人说,想要战胜一个奇葩,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一个更奇葩的人。俏俏一直觉得,唐青瓷的出现就是为了战胜余笙这个奇葩的。
唐青瓷,性别女,爱好男,浓眉深目,剪了一个改良版的莫西干头,帅得超越了性别。
第一次见到唐青瓷时,俏俏正在教室外的走廊里罚站,罚站的原因很搞笑。
英语课上老师让大家默写单词,考到“葬礼”这个词时,她脑袋一抽,写了个极经典的答案上去——deadparty。
英语老师生生气笑了,点着俏俏的脑门道:“人都死了,你还惦记着开party呢,坟头蹦迪吗?”
然后,俏俏就被请出去罚站了。
唐青瓷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在她身边的。短发被风吹得有点乱,修身款夹克,双肩包挎在一边,眯着一双形状漂亮的眼睛对俏俏道:“好饿,有吃的吗?”
俏俏一愣,摸遍了全身的口袋,只找到一根生产日期不明的棒棒糖,草莓口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