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意自幼便知,自己在家是不被重视的。
太母疼姐姐,而大哥从出生起便身子不好,爹娘嘘寒问暖,都是围着他转。
他十三岁到了疆北军营,混迹在一帮年龄比他大许多的军中糙汉之中,听他们骂人,看他们打架,张嘴就是荤话。
而他是被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那个。
新兵蛋子,不听话,还会被狠踹一脚。
他身子骨一向结实,唯独到了军营第二年,来势汹汹的生了一场病。
可能是长久以来的水土不服,也可能是冻的。
然后他昏昏沉沉的躺着,梦到了很多幼年之事。
家里在开铺子之前,其实生活很拮据。
姐姐偏是个爱显摆的,什么东西都想要好的。
大哥还读了私塾,少不得花钱。
他也想读书,有次跟爹说了,爹却说:读书有什么用,爹以后把铺子传给你,你安心来跟爹学做豆花,以后这些家当都是你的。
读书怎会没用?
第27章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还是大哥亲口告诉他的。
他又想起幼时,家里煮了芋根。
很香也很甜,他吃完了一个,还想伸手再拿,娘直接给端走了。
别吃了,留给你哥哥读书时饿了吃吧。
明明还有大半碗。
而太母会趁娘不注意,偷偷的拿一个递给姐姐。
裴意少年时做过不少荒唐事。
索性觉得家里是没人在乎他的,玩的再疯再野,谁也别想管他。
但其实他错了,那个一心想把铺子交到他手里的裴长顺,似乎还在乎他。
什么时候感觉到的呢?
是他杀了人,回家坦白,裴长顺大哭:我的儿啊,你这是让爹去死啊。
散了大半家财,他被送去了军营。
连爹死的时候,都没能回去。
后来第一次归家,是娘写了信给他。
大哥要成亲了。
他第一次见到薛玉,十五岁的姑娘,穿着粗布糙衣,乌油油的头发,眼睛特别大。
是很耐看的女孩子。
她特别勤快,连他的里衣袭裤也一并拿去洗。
还圈菜园,养鸡,院门口种花。
做出来的饭也很香很好吃。
剁鸡食时,她一边被妹妹小桃勾着脖子,一边唱歌哄她。
裴意立在门前,看着小桃扒拉她,也听她唱歌。
突然觉得家里的院子好像有了生机。
同时也觉得不公平,娘惦记着给大哥娶媳妇,怎么没想过给他娶个媳妇。
明明,他也已经十七了。
他替大哥拜了堂,把薛玉娶了。
然而大哥还是去了,那姑娘白着脸,端着药碗站在屋内,手足无措的样子突然让他觉得很可怜。
刚结婚就成了寡妇。
然而人各有命。
他回了军营,投入到日复一日的巡营,训练,被边疆的风吹得人也寒心也寒。
胡蛮子每年冬天都虎视眈眈的想来掠夺一番。
他来这里五年,见过打仗,也见过死人。
他还记得初到军营,那些张口闭口脏话荤话的糙汉,在看到他拿着长矛往前冲时,恶狠狠的将他推到了后面——
毛都没长全呢,逞什么能。
然后曾经踹过他的汉子,死在了胡人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