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岁时,我跟在他身后,他冷冷地瞪我,不耐烦地问我能不能不要再跟着他。
十六岁时,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学会了做蛋糕,精心包装后递到他的面前,他只看了一眼,转头便扔进了垃圾桶,他说他不喜欢吃甜食。
十七岁时,同学笑话我说我好像简笙的一条狗啊,恰好我和他一起经过,我气得想上去理论却被他拦住了,他说没必要。
十八岁时……十八岁之后,他很少会理我。不管我跟他表白多少次,他始终是那种态度,不接受不拒绝。怎么说呢,像是在钓鱼。
门铃声再次响起。
这次来的是简瑟瑟。她一袭大红长裙,浓妆艳抹,像个冶艳的妖精。
一进门,她便踢掉脚上的高跟鞋,探着身子上前摸我额头,喃喃道,「这也没发烧啊。」
我推开她的手,转身走进更衣室。选了件黑色的露背连身短裙,换好后坐到梳妆台前开始化妆。
简瑟瑟跟在我身后,叽叽喳喳的。
「你跟我哥怎么回事?」
「我今天去公司帮我爸取文件时碰到他了,脸臭得跟吃了屎似的。」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不应该啊,你不是向来拿他的话当圣旨吗!」
「没啥,就是我不喜欢他了。」我打断她,翻出卷发棒递过去,「帮我搞个风情万种的大波浪。」
之前的几年,我一直按照简笙的喜好装扮。清纯可人的黑长直,仙气飘飘的淑女裙。
简瑟瑟不止一次地取笑我,整得像个不谙世事的良家少女似的,也不嫌炫酒干架的时候那身行头不方便。
说实话,还真挺不方便的。明明是个混子非逼着自己装淑女。
我这边话音刚落,那边的简瑟瑟一激动,手里的卷发棒甩了出去。
「卧槽,你咋想开的!我之前都怀疑是不是我哥给你下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