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的人果然没错。
这一位春风拂面,风度翩翩的少年郎君,用了两年扭转局面。
他家茶叶生意是死透透儿的了,可他眼光独到,开始做丝绸买卖。
再见到他时,他已然名扬姑苏,更上一层楼,甚至外地人一提到丝绸,都能讲到他。
这一年,二十四岁了,他。
这一年,我依旧在歌舞升平的琅坊弹琵琶,二十岁。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找我。
他果然来了,那天我弹的正好是《阮郎归》。
我坐在小楼回廊处,这儿偏僻,我听见身后有脚步声音,可不想回头,我只想弹琴。
他应是离我不远的,在轻笑:「你胆子真大。」
我回头看他一眼,笑:「燕生。」
我们好久未见,足有两年,他已然风骨潇洒,高高大大,身穿西装,不再是过去那个眉眼间清澈如水,干净如玉的少年郎君。
只是他已然彬彬有礼,英俊挺拔,虽然,他的眼神中,有了些我不清楚的逢场。
逢场作戏。我不忍想全这四个字。
我抱着琵琶,就是不过去。他也不过来,他只站着,低头看我,目光深邃,说出了那句我知道他一定会报答的话。
年年,我给你赎身。
赎身,当然不行。我拒绝他:「我喜欢这里,阿母当我是亲生女儿,姐妹们也一团和气,都对我好,我不愿去别的地方。」
他说,那我包下你。
我也想反对的,可是我想了半天,我发现我没有选择。
那之后的十二月,整整一年里,我清净的很,几乎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他不是总来看我的,因他厂子里忙碌,我也明白,且我不愿他总来。
我是喜欢他的,可那是因为他曾在我最苦的时候,给过我温暖,而不是现在这样的,他当我是一个女人。
这样的方式,让我感受不到什么美好和温暖,我只觉得自己下贱了。
我知道,他是想偿还我那只木盒子的恩情。
于是在那一年,他最后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我与他讲清。
我说,燕生。
可他头一次打断了我。
他脸庞上有些笑意,这些年他已经变了,有富商的那种杀伐决断,有面对外敌时的干脆利落。
他这时从怀中掏出一枚戒指,红宝石。
他拿给我,帮我戴上。那时,屋子里宁静极了,外头楼下还有琵琶女唱歌,声音朦朦胧胧的,而我晕晕乎乎的。
他说,我给你赎身吧,年年。
我反应过来,坐直了身子,看了看那枚戒指,在昏黄烛火中闪光。
我多想同意啊。
可不行。
我明白,琅坊的出身,令我即便是跟着他,也绝对落不上什么好地步。
于是我说,不行啊,我喜欢这里。
我看着,我眼睁睁地看着他眼睛里的光一点点黯淡:「那你对我这样好,不是因为对我有情吗?」
「你在我陆燕生落魄之际,帮助我,激励我,你为的不就是这个吗?」
手指头上的戒指箍得我闹心,我拽下来:「快到除夕了,我听阿母说你订婚了。」
陆燕生的眉头一跳:「她是温婉女子,容得下你。」
就是这样一句话,斩断了我的情。
我说,我容不下这样的我。
我说,我做不了姨太太。
我说,我不觉得我卑贱,我甚至觉得我必须做正妻。
然后,然后很有趣。
他冷冷地看着我讽笑:「不知好歹。」
之后,这个富商利索起身,摔门而去。
又是一年过去啊,我二十一岁。
阿母说我真是疯了,做个姨太太又能怎么样?你这种出身难不成还异想天开当主母?
我就抬头望着天上的落霞,我说,是啊,我就想做主母,不过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回家,我一直很想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