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院鞭炮齐鸣,正在迎接元毅辰凯旋,而我尊敬的婆母以「后宅妇人不宜面见外男」为由,命我在画霜院等着。
妙樱从前院跑回来,上气不接下气,催促道:「小姐,你怎么没反应?」
我拨金算盘的手一顿,故作高深地摇头,「他是将军,还是尊贵的承安侯,我骂不得,打不过,不如省点力气,多赚点银子。」
比起丈夫纳妾,我觉着还是没钱更为恐怖。
我是商籍,嫁给元毅辰算是高嫁,父亲担心我受委屈,成亲时给了我十二条街的商铺做嫁妆,珠宝店、绸缎庄、胭脂铺、酒楼客栈,应有尽有,每年盈利颇丰。
有银子傍身,日子倒也不至于太难过。
只是元府的人始终看不上我的出身,婆母曾当着一众夫人的面,说我上不得台面,肚子也不争气,两年时间也未替元家开枝散叶。
可她明明知道,大婚当日,元毅辰奉命前往边疆,只仓促揭了盖头,一走就是两年,只怕此时他连我长什么样也不记得。
若是我肚子争气,那才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
秋风瑟瑟,画霜院中的梧桐叶子开始泛黄,摇摇欲坠。
妙樱颇有些恨铁不成钢,自顾地坐在我对面,拿起一本账册,幽幽道:「你赚的银子八辈子都花不完,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我一听,甚觉有理。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人死了钱还没花完。
想到我辛苦赚的银子可能会便宜某个倒霉孩子,我瞬间心痛到无以复加,当即从百宝箱中拿出十万两银票,交到妙樱手上:「帮我把西郊的地买下来,有多少买多少。」
西郊有千亩良田,原本属于某位大臣,可听说那家的独子得罪了明王,赔得倾家荡产,连祖产都卖了,这才保下了那个败家子。
虽说我不缺钱,可地当真没多少,若是遇上天灾,有钱倒不如有地。
多囤些粮食才是正经的。
妙樱显然十分认同我的想法,自动忽略前院的事,凑到我跟前谄笑道:「小姐,既然买都买了,不如把西山的杏子林也买下来吧。」
春暖花开,可以赏杏花,天气稍热时,可以吃到新鲜的杏子,吃不完的也可以拿去卖,稳赚不亏。
我稍加思索,觉得甚好,大手一挥,「准了!」
花钱的时候总是分外愉悦,看完账本,发现商铺的盈利又涨了不少,不禁感叹:「花钱的速度太慢,着实郁闷。」
妙樱一脸无语。
晚间,前院的丫鬟前来禀告,说是老夫人请我过去用膳。
我特意换了身衣裳,华贵而不失优雅的云锦,嵌着五彩宝石的金钗,满绿的翡翠手镯,衬得我肤白如雪,娇艳无比。
我像一只发着光的金孔雀,花枝招展地来到前院,看到我的一瞬间,婆母脸上的笑容变成了嫌弃。
「沈氏,来见过你妹妹。」
我一看,许久不见的元毅辰的身后站着一位女子,小腹暂时还看不出隆起,羞羞切切的模样,脸颊染着红晕,头发枯黄,似乎有些营养不良。
也不过如此嘛。
元毅辰却对她十分在意,好似害怕我伤害她一般,将她护在身后,做足的保护的姿态。
我笑道:「这就是夫君带回来的姑娘,长得真是……清新。」
那姑娘脸色一僵,差点哭出来。
元毅辰顿生怜爱之情,冷冷地瞥向我:「夫人为何要刁难柔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