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的狐狸与伪装的猎人书中的两位主角是林舒顾瑾临周清晏,由网络大神顾瑾临编写而成,这本书情感丰富,人物形象饱满,本文的精彩概述是:顾瑾临打完电话进来,从背后抱住我,下巴搁在我颈窝:「发什么呆呢?」旁边立刻有响动,一张脸凑了过来,挡住了刺眼的光线。是个男人。长得……真他娘的好看。眉骨很高,眼窝深邃,鼻梁挺得像雕塑,嘴唇薄薄的,此刻正紧抿着,透着一股显而易见的紧张和疲惫。
《失忆的狐狸与伪装的猎人》精彩章节试读
顾瑾临打完电话进来,从背后抱住我,下巴搁在我颈窝:「发什么呆呢?」
旁边立刻有响动,一张脸凑了过来,挡住了刺眼的光线。
是个男人。
长得……真他娘的好看。
眉骨很高,眼窝深邃,鼻梁挺得像雕塑,嘴唇薄薄的,此刻正紧抿着,透着一股显而易见的紧张和疲惫。
可奇怪的是,对着这张完全陌生的脸,我心里一点防备都没有,反而有种莫名其妙的踏实感。
「醒了?医生!她醒了!」他按了呼叫铃,声音有点抖,然后小心翼翼地用棉签蘸了水,湿润我干裂的嘴唇,「慢点,小乖,你昏迷三天了。」
小乖?
这称呼腻得我牙酸,但从他嘴里叫出来,又自然得要命。
「你……是谁?」我艰难地问出这三个字,脑子一片空白,连自己叫啥都快想不起来了。
男人动作一顿,眼底划过一丝极其复杂的情绪,快得我抓不住,然后他扯出一个温柔得能滴出水来的笑:「我是顾瑾临,你男朋友。」
顾瑾临。
我在心里默念一遍,空荡荡的脑仁里没激起半点水花。
但「男朋友」三个字,让我下意识打量他。
穿着剪裁得体的衬衫,袖子挽到小臂,手腕上那块表看着就价值不菲,身上有股淡淡的消毒水混着淡淡的香味,不难闻。
医生进来一阵检查,最后得出结论:脑震荡后遗症,选择性失忆。
啥时候能恢复,看运气。
我懵了。
合着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真能砸我头上?
顾瑾临一直握着我的手,掌心干燥温热,力道适中,莫名让我安心。
等医生走了,他拿起床头柜上一个苹果,又ch ch把水果刀,低头专注地削起来。
他的手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削苹果的动作流畅利落,果皮一圈圈垂下来,均匀不断。
「别怕,」他头也不抬,声音低沉温和,「想不起来没关系,我记得就好。我们在一起七年了,从大学开始。」
七……七年?我惊得差点咬到舌头。
我这么早就谈上恋爱了?还谈了这么久?
「真的?」我表示怀疑,「那我屁股上有个蝴蝶形状的胎记,你也知道?」
这话问出口我就后悔了,太虎了。
谁知顾瑾临眼皮都没抬,淡定接话:「右边屁股蛋上,浅咖色,大概指甲盖大小。上次你去海边玩,非要穿比基尼,还怕走光,是我用防水贴给你贴住的。」
第2章
他说得一脸坦然,细节详实,由不得我不信。我的脸瞬间爆红,烧得能煎鸡蛋。完了,这看来是真的,连这种隐私都知道。
苹果削好了,他切成小块,插上牙签递给我。
「吃吧,你最喜欢的奶油富士。」
我接过盘子,心里那点疑虑暂时被压了下去。或许,这就是即使忘了全世界,也不会忘记的本能?对着这张帅脸,谈七年好像……也不亏?
住院这几天,顾瑾临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
喝水永远是最适宜的温度,吃饭记得我不吃香菜和葱花香菜,连我翻个身,他都知道我是想调整姿势还是单纯无聊。
同病房的阿姨羡慕得不行,直夸我命好,找到这么个体贴的男朋友。
我嘴里嚼着他剥好的坚果,心里那点不安渐渐被一种暖洋洋的满足感取代。
虽然记忆是空白的,但身体和感觉不会骗人吧?我对他,确实有种天然的依赖。
不过,也有那么点不和谐的插曲。
我公司的几个同事组团来看我,提着果篮鲜花,一进门看见顾瑾临,表情都有点微妙,尤其是女同事小张,眼神躲躲闪闪,说话也磕磕巴巴。
「林、林舒,你好点没?顾总……顾先生把你照顾得真好。」
顾总?我敏锐地捕捉到这个称呼。
顾瑾临倒是面不改色,笑着解释:「以前在他们公司合作过项目,大家客气。」
哦,原来是甲方爸爸。
我恍然,难怪同事们有点拘谨。
更奇怪的是我闺蜜刘曦,号称跟我穿一条裤子长大的铁瓷。
她风风火火冲进病房,看见顾瑾临坐在我床边给我喂粥,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活像见了鬼。
「你……你们……」她指着我俩,你了半天没憋出一句整话。
顾瑾临优雅地擦擦手,站起身:「曦曦来了,你们聊,我去问问医生后续康复的事。」
他一出去,刘曦立马扑到我床边,压低声音:「林舒!你什么情况?脑子真撞坏了?你跟顾瑾临……这唱的是哪出?」
我莫名其妙:「什么哪出?他是我男朋友啊,我们在一起七年了。」
刘曦倒吸一口冷气,表情扭曲得像生吞了只苍蝇:「七……七年?男朋友?他跟你说的?你信了?!」
「不然呢?」我有点不高兴了,「他连我屁股上的胎记都知道!」
刘曦一副快要厥过去的样子,捶胸顿足:「造孽啊!那是去年公司团建泡温泉,你喝多了自己嚷嚷出来的!当时你跟他为了个方案吵得翻天覆地,全公司都知道你俩是死对头!你亲口说的,宁可嫁给楼下那条哈士奇也不嫁给他顾瑾临!」
我:「……」
信息量太大,我CPU干烧了。
死对头?势同水火?这跟眼前这个温柔体贴的顾瑾临,是一个人?
第3章
「不可能,」我坚决摇头,下意识维护顾瑾临,「他对我很好。你看这粥,是他熬了一早上的,怕我嘴里没味,还加了点鸡茸。你说的事,我一点都不记得,反正我现在就信他。」
刘曦用看sh z sh n的眼神痛心疾首地看着我,最后叹了口气:「完了,没救了。姐妹儿,你自求多福吧,但愿你想起来那天别羞愤自尽。」
她又凑到我耳边,恶狠狠地说道:「给我盯紧他!这狗男人肯定没安好心!」
我被她说得心里毛毛的,但一看顾瑾临端着水杯走进来,那副清风霁月的样子,又觉得刘曦肯定是记错了,或者我以前跟顾瑾临是欢喜冤家?
出院后,我住进了顾瑾临的公寓。
很大,装修是极简的性冷淡风,黑白灰为主,冷冰冰的,没什么烟火气。
不过我的东西倒是不少,衣帽间里占了一半地盘,梳妆台上也摆满了我用惯的瓶瓶罐罐。
看来我们确实是同居状态。
顾瑾临把我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
他工作好像很忙,但总会准时下班回来给我做饭,手艺好得惊人,完全不像个养尊处优的大老板。
晚上我们会一起看电影,他总能准确找出我喜欢的类型。
我偶尔会试探性地问起过去的事,他都能对答如流,从我们怎么相识,到第一次约会,细节生动,由不得我不信。
只是,有时候,我会捕捉到他一些奇怪的眼神。
比如,当我下意识说出一个他没想到的观点时,他会微微挑眉,露出一种类似惊讶和探究的表情,转瞬即逝,快得让我以为是错觉。
再比如,他书房的抽屉是锁着的。
有一次我好奇问了一句,他笑着说是一些旧文件,没什么好看的。
可他的指尖在钥匙孔上轻轻摩挲了一下。
这些细微的异常,像小小的冰碴,掉进我心里,没重量,却有点凉飕飕的。
日子就这么过着,像裹了蜜糖。
我几乎要完全沉浸在这种被捧在手心里的幸福感里了。
直到那天周末上午。
天气很好,顾瑾临在阳台接工作电话,我抱着他换下来的衬衫准备扔进洗衣机。
习惯性地掏口袋,摸到一个硬硬的小盒子。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是个宝蓝色的丝绒盒子。
款式经典。
难道是……要求婚了?
心跳骤然加速,我像做贼一样瞥了眼阳台,他背对着我,还在通话。
鬼使神差地,我打开了盒子。
里面是一枚钻戒。主钻不小,切割精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晃得我眼花。
惊喜、甜蜜、慌乱……各种情绪涌上来。
我手抖着,发现盒子里还有一张小小的折叠起来的纸。
是发票。
展开一看,日期栏清晰地印着一个日期。
我盯着那个日期,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凝固了。
第4章
顾瑾临说,我们相爱七年。
可发票上的日期,是三年前。
三年前,如果我们在热恋,他买了钻戒,为什么直到今天都没送出去?而且,这枚钻戒,为什么藏在他日常穿的衬衫口袋里,而不是放在一个更稳妥的地方?
一个荒谬又可怕的念头钻进我的脑子:这戒指,或许根本不是准备送给我的?
我强作镇定地把戒指和发票原样放回,衬衫扔进洗衣机,按下了启动键。
轰鸣声响起,盖过了我如擂鼓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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