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誉为百年一遇的音乐天才,却在一场车祸后,废了双手。
女友苏晚晴抱着我哭了一夜:“修言,别怕,我永远陪着你。”
我将我所有未发表的心血手稿,我赖以东山再起的全部希望,都给了她:
“晚晴,用它们去捧一个新人吧,别让我的心血埋没了。”
从此,乐坛神话沦为洗车工,而她靠着我的作品,成了金牌经纪人,捧谁谁红。
后来她功成名就,许诺要在庆功宴上,公开我才是所有金曲的创作者,并向全世界宣布我们的婚讯。
我满心期待地来到后台,却听见她将我送她的定情信物——那支陪我写下无数名篇的钢笔,送给了新晋歌王。
“晚晴姐,把修言哥的笔给我,他要是知道了,不会生气吗?”
苏晚晴将钢笔别在他胸前,语气轻蔑:
“一个废人而已,有什么资格生气?
“当初他双手被废,是我不离不弃,他早该把一切都献给我。
“他要真有当年的傲气,大可以站出来揭穿我。可他敢吗?他现在连琴都弹不了了。”
我攥紧了那双再也无法弹奏出华美乐章的手。
转身,笑了。
好。
这金牌经纪人,你不当,我来当。
“你来干什么?”
新晋歌王陆哲把玩着我那支老旧的钢笔,眉眼间满是毫不掩饰的讥讽。
“一个洗车工,也配来参加苏总的庆功宴?”
他身边的苏晚晴,我曾经的女友,如今的乐坛点金手,皱起了眉。
她走过来,熟练地将我拉到角落,声音压得极低,像是在施舍某种廉价的耐心。
“修言,别闹了,这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
她从精致的手包里拿出一沓厚厚的钞票,想塞进我沾满油污的口袋。
“这些钱你先拿着,算我借你的,快回去吧,别在这给我丢人。”
我挥手打开了她的手,红色的钞票散落一地,像一地破碎的尊严。
“我不要你的钱。”
我的目光越过她,死死盯住陆哲胸前的那支钢笔。
“苏晚晴,把我的笔还给我。”
那是我恩师的遗物,是我灵感的源泉,是我精神的最后一根支柱。
苏晚晴的脸色瞬间冷了下来,最后一丝伪装的温柔也消失殆尽。
“你的笔?”
她笑了一声,那笑声像冰凌刺进我的骨头。
“修言,你搞搞清楚,你老师已经死了,他留下的东西在废人手里才是真正的埋没。”
她转身,亲昵地挽住陆哲的胳膊,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周围竖起耳朵的人听得一清二楚。
“这支笔,配得上能写出金曲的冠军,而不是一双连琴键都摸不了的废手。”
“你说是吗,阿哲?”
陆哲得意地扬起下巴,将钢笔从胸前取下,在指尖转了一圈。
“苏总说得对。”
“一个旧时代的符号,就该有一个新时代的归宿。”
“修言哥,哦不,修言师傅,谢谢你的笔了。”
周围传来压抑不住的窃笑声。
那些曾经对我顶礼膜拜,求我一个音符而不得的乐评人电视台高层,此刻正用看小丑一样的眼神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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