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系统带我穿到了古代,许诺只要我能完成谢时雪的一百个要求,就能实现我的愿望。
于是,我成了她的“舔狗”,对她百依百顺。1
只要是她的要求,不管多离谱我都会答应。
京城人人都说我爱她爱得失去自我,比狗还低贱,
连谢时雪也深信不疑:“沈知臣,这是噬魂蛊。若你能忍受万蛊啃食,把自己炼成药人,再献上自己心头血给斯辰治病。我便嫁于你为妻。”
我笑着接过那丑陋的蛊虫说:“好啊。”
谢时雪得意一笑:“你就这么爱我?为了娶我连命都可以不要?”
可她不知道的是,这是她对我提的第一百个要求,只要完成,我就能回到现代,和我真正的亲人团聚。
“谢时雪的第一百个要求已提出,请宿主尽快完成。”
系统没有起伏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一瞬间让我湿了眼眶,
这是我穿到古代的第三年,我终于等到了谢时雪的最后一个要求。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丑陋恐怖的蛊虫,眼也不眨地盯着它。
也许是我沉默太久,谢时雪不耐烦地问:“你不愿意?”
我回过神来,朝她笑笑:“只要是你的要求,我都愿意。”
她失神了片刻反问:“你你真这么爱我?为了我连命都不要?”
噬魂蛊是天下最毒的蛊,据说是由上万条蛊虫练成。
蛊女会将所有的蛊虫关在一个洞穴中,令其自相残杀,直到只剩下最后一只。
这蛊凶残无比,若是养在人身上,那人便会受万蛊啃咬之痛,熬过七天不死,便是天下无双的药人,心头血可解百毒。
而谢时雪的小竹马前段时间中了无解的慢性毒,活不过三个月。
我没有犹豫,抬手拿起刀划开自己的手腕。
那丑陋的蛊虫闻到血腥味,立刻蠕动着肥硕的身躯而来,我只觉得伤口一阵剧痛,眼睁睁地看着那蛊虫钻进了我的皮肉。
痛,剧烈的疼痛几乎将我整个人撕碎。
起先是手臂,慢慢延展到胸口,最后是心脏。
我的心脏仿佛被人狠狠揉捏,撕咬,我整个人倒在地上,不受控制地吐了一口血。
谢时雪的脸色微变,她伸手想要扶我,可木门却一下子被人撞开。
“阿雪,怎么样,他是不是拒绝了?!我就说男人没一个好……”
和谢时雪关系好的贵门小姐蜂拥而入,她们见我浑身是血的倒在地上,不由停下脚步。
“他真同意了啊?!阿雪,你这手段也太高了吧!他为了你竟然命都不要了?!”
有人嗤笑:“命算什么,当年谢时雪一句醉话,他就不止廉耻当街地跪在地上,摇尾乞怜。”
她们嘻嘻哈哈笑着,我只仰头看着谢时雪,她逆着光,我看不清她的脸色,只觉得她的眼中满是我看不懂的东西给。
她说:“七日后,我要嫁给沈知臣为妻。”
众人呆愣在原地。
她们以为我会狂喜,可我只是微微笑笑。
我知道她不是真心想嫁给我,但没关系,反正七日后,我的愿望实现,我也会永远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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