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午饭,她对母亲说要去药店找好姐妹陶娇,母亲叮嘱她回来时顺路去菜市场买些大蒜叶子:“晚上炒你最爱吃的冬笋炒肉。”
换好鞋出门,她却没往药店去,只是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晃着。手机里存着他的号码——那串数字竟从未变过,可她不想打给他。
不想打给他,但那段令人疼痛不已的旧时光却总在脑海中反复回放。毕竟,在周若揭开他的“真面目”前,他曾把她捧在手心,视若珍宝。刚毕业时,她在培训学校做英语助教,几乎每天都要九点后才下班。那时无论刮风还是下雨,他总会在公交站等她。她累得不想走路时,他二话不说就蹲下身背她回家。怕她休息时饿肚子,他特意买了冰箱,塞满水果、面包和牛奶。他在酒店当厨师,午间休息时,总是马不停蹄赶回来做饭,做好饭菜又匆匆跑回酒店上班。哪怕她的休息时间是他的两倍多,冬天里他也从不让她碰冷水,总是把衣服洗好晒好,叠得整整齐齐。她是个夜猫子,常常在大半夜心血来潮,吵着要去看电影或是想吃某种零食,而他从没让她失望过——要么陪她去影院,要么跑遍整条街把零食买好送到出租屋。
他曾那样疼她爱她,为什么会背叛她呢?也许真如周若所说,那时的她太不懂事,不懂得体谅他;也许是戒不掉他过去的宠爱,诀别多年后,她还总忍不住想找借口原谅他。
此刻,她在寒风中晃着晃着,竟忘了自己出门是要做什么。
“我要这个!我要这个!”十米外的街边传来小女孩稚嫩的撒娇声,像是在跟家长讨要什么。
“老板,这玩具多少钱?”紧接着响起的青年男子的声音,熟悉得让人心头一颤。
那总是恰到好处的温柔,那在耳边回响多年的声音,她怎么可能忘得掉!
这小镇果然太小了……她猛地回头,循着声音望向街对面的玩具店。
他穿着藏青色大衣,怀里抱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正准备付账。他几乎没变——侧影轮廓分明,像被精心雕琢过,脸上依旧是她熟悉的笑容,只是多了几分成熟。即便抱着孩子,他的模样仍像从前那般挺拔俊朗。小女孩生得可爱,齐刘海下是双清澈的大眼睛,肉嘟嘟的小脸贴在他颈边。这该是他和周若的孩子吧?恍惚间她竟冒出个荒唐的念头:这么可爱的孩子,如果是他俩的该多好!
她摇摇头,嘲笑着自己的愚蠢,远远看着他付完钱,从老板娘手里接过玩具,指了指自己的脸。小女孩凑过去,嘟着嘴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他笑着把玩具递过去,眼里的宠溺快溢出来。他脸上几乎看不出岁月的痕迹,这些年应该过得不错吧?眼看他要转过身,她下意识低下头,将黑色呢子大衣的帽子套在头上,转身朝菜市场方向走去。
可笑又可叹。第二次重逢,遇见你,没有对白;忘不掉你,心似尘埃。
玩具店门口,李忆程付完了钱,怀中的小女孩又伸手指着那个“光头强”摇摇车,对他说:“表叔,我要坐摇摇摇。”
“好,坐!”他俯身将小女孩放到摇摇车上,扫码付款,转身望向街角。这条老街太冷清,冷清得看不见一个人影。
“老板,拿两块钱这个。”她指着摊位上的绿色蔬菜。
卖菜的中年妇女抓了一把称好:“姑娘,刚好两块。”付完钱她匆匆离开,再经过那段路时,忍不住从帽檐下朝玩具店望了一眼——门口早已没了他的身影。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她慢慢走回了家。
“回来啦?”母亲从厨房迎出来。
“嗯。”她低头换鞋。
“大蒜呢?我让你买的大蒜叶子。”母亲发现她两手空空。
“哦!”她猛然回神,“我付了钱忘了拿,这就去取。”
“瞧你这记性。”母亲嗔怪道。
她急匆匆出门,大约一刻钟后回到了家,手里攥着一把葱。
“我不是让你买大蒜吗?怎么买了把葱回来?”她妈哭笑不得地望着她。
“啊?我……买错了。”她支支吾吾地应着——不是认不出大蒜,而是心不在焉,竟把葱当成了蒜。
“算了算了!书呆子。还是我去买吧!”一直低头玩手机的程丽薇站起身,“刚好我也要出去有事。”
程丽薇换好鞋准备出门,见姐姐还站在鞋柜旁,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便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姐,你没事吧?”
“哦……没事。”她强打精神,扯出一个笑,“我把葱拿厨房去。”
程丽薇刚出门,陶娇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莎莎,你不是说过来找我玩的吗?怎么还不来?”刚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的陶娇就嗔怪道。
“我今天有点累,明天再去找你。”
“哎,刚才我们药店来了位客人,猜猜是谁?”陶娇的语气带着点神秘,又藏着丝兴奋,像是特意要透露点什么。
“你们店里来买药的不都是客人嘛?”她随口应道。

“是李忆程!”陶娇不再卖关子,“我都十几年没见着他了!他还是那么帅,比学生时代成熟了些,看着又帅又沉稳,有种轻熟男人的魅力。”
“是吗?”她有气无力地应着。
“他刚才还向我打听你的消息呢,”陶娇压低声音,像说悄悄话似的,“看样子对你旧情难忘啊!”
“旧情难忘?不过是一个花心男人的深情伪装罢了。他看着可是一副很幸福的样子。”她冷笑一声,语气里却透着落寞。
“啊?你见过他了?”
“中午在街上看见他抱着个小女孩在玩具店买玩具。”她简短地说。
“啊?他结婚了?”陶娇追问,“他没看见你吗?”
“没有,我走掉了。”
“哎,我还以为你们重逢会擦出点火花呢,没想到他英年早婚,可惜了可惜了。”陶娇自顾自地叹气。
“不说了,我明天过去找你。”她挂了电话,呆坐在床头。还没来得及理清心里的烦闷,手机铃声又响了。
“喂。”
“学习委员,后天是我的婚礼,赏脸来参加吧?”是吴江的声音。
“当然,老同学结婚,肯定得来。”程丽莎客气地应着。
“那先谢过了。地点在辰州大饭店二楼大厅。”吴江说完没急着挂电话,又扯起别的,“对了学习委员,李帅哥回来了,你知道吗?”
“李忆程?”她装糊涂。
“对啊,你初恋嘛!昨天晚上我们还一起喝酒呢!他居然没找你叙叙旧?这不应该啊!”吴江开着玩笑。
“学生时代的喜欢哪能当真,别打趣我了。”程丽莎说,“你结婚肯定还有不少事忙,我就不耽误你时间了。”她匆匆挂了电话。
打开微信,同学群里有几十条未读语音。她轻轻点开——“欢迎李帅哥荣归故里!”“欢迎程哥!”“欢迎李总!”原来是李忆程的表弟——他们的同班同学李施仁把他拉进了高中同学群。她打开扬声器,将手机放在桌面,任由那些聒噪的声音在耳边回荡。
“感谢同学们还记得我,这次回来真是受宠若惊。”她听到了他的声音。嘴上说着“受宠若惊”,语气里却透着宠辱不惊的沉稳。她惊讶于这份沉静,却清晰地听见自己突突直跳的心跳。好奇心驱使下,她点开他的头像,打开微信相册,迫切想从里面看到些什么——比如他这几年生活的细枝末节。可惜相册里空空如也,连微信头像都不是他的照片,而是一辆蓝色的汽车。她深深舒了口气,说不清是轻松还是失落,退出相册,继续听群里没听完的语音。
“程丽莎躲哪儿去了?怎么不出来跟初恋打个招呼?”听声音像是张扬。
“不会是不好意思,躲起来了吧?”罗威接话道。
“她大概不屑于见到我。”又是他的声音,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又藏着一丝认真。群里热闹得很,也难怪,同班同学的恋爱故事,向来是同学群里最受关注的话题。她默默地关掉群消息,退出了微信。他能笑着和大家插科打诨,可她却连参与的勇气都没有,甚至不敢再听下去。再听下去,她就会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依旧深陷在荒漠之中——那些美得如同海市蜃楼的过往,不仅无法给她带来绝处逢生的希望,反而会化作漫天沙尘将她彻底掩埋,徒增一份死得更惨烈的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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