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才会愿意给我一个眼神,施舍般同我说几句话。
圈内好友都知道,沈瑞有个百依百顺的舔狗。
万晴雪甚至拿我给她手下的小生们当成功案例:
「只要方法对,我什么样的女人拿不下?」
「就连吴虞这种潜力女星,不也在风头最劲的时候退圈伺候你们瑞哥?」
而我用尽心思都哄不好的沈瑞,只要万晴雪一句话。
他就会乖乖地和我重归于好。
每次,他都用深情的眼睛望着我。
然后说出冰冷的话。
「乖乖,这次我真的生气。要不是有晴雪姐,我们真得玩完。」
我回头看了一眼为我们感情“费心劳力”的万晴雪。
她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胜利者姿态。
见我看她,又无缝切换成老好人姐姐。
快走几步追上我,弯腰脱下了自己的鞋。
一边脱鞋,一边语气无奈地责怪我。
「真不知道你们年轻人哪来这么大的气性。
「欲擒故纵这套对他没什么用。
「不管你去哪里,总该穿双鞋。」
万晴雪将自己的鞋递给我,手臂伸长,让我看见她长袖下不经意露出的手表。
低调奢华的品牌,链带旁边的钻石在夕阳下刺的我眼睛生疼。
是结婚三周年纪念日,我送给沈瑞的情侣手表。
当时沈瑞见到礼物很开心,却没把其中那支女表给我。
他说:「这款表太商务了,不适合你。我回头送你个更好的。」
隔天他亲手给我戴上了国产299元某米手环。
那时我正在洗碗,他温柔地从后面圈住我。
语气是难得的依恋:「乖乖,你还是更适合手环。这个防水效果很好。」
这还是沈瑞生病后第一次送我礼物。
一时间被喜悦冲昏了头脑,忘了问我送他的对表中,那支女表在哪里。
原来,是给万晴雪了啊。
我挥开面前的手,径直走出园区。
路过垃圾桶时,将手环扯下来扔进了垃圾桶。
垃圾,就该待在垃圾桶里。
光着脚走了几里地才走出别墅区打到车。
上了车一时不知该去往哪里。
原来这么多年,这个城市一直都没有我的家。
半晌,决定先回之前和沈瑞一起买的六十平的小房子里。
刚打开门,就被从天而降的一个毛茸茸的物体袭击。
见我不是它要等的人,又昂着高傲的尾巴走远了。
是万晴雪的猫。
我站在门口有些茫然。
这里还是我熟悉的那个小窝吗。
我猫毛过敏,沈瑞明明答应了我不会帮她养猫。
而现在,她的猫堂而皇之的出现在我家。
还熟门熟路地在沙发上假寐。
门口整齐的摆放着两双拖鞋,一双是沈瑞的,一双是万晴雪的。
而我的拖鞋,早上走得急,被胡乱踢在换鞋凳下。
茶几上并排摆放的三个同款茶杯。
比起我绿色的款式,万晴雪粉色的杯子和沈瑞蓝色的更搭。
记得我第一次问沈瑞。
和万晴雪的关系是不是走得太近了。
彼时我在厨房做饭,万晴雪窝在我家的沙发上看电视。
沈瑞毫无征兆的发作,直接将滚烫的汤摔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