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是发现了隔壁大叔,不可告人的癖好。
不过,我实在没有力气去想这些事了。
回到家里,躺在床上,几乎立刻昏睡过去。
只是,那时我还不知道,虐杀野猫,只是他在练手。
他真正要虐杀的,是人。
是女人。
说起来,我刚搬过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个大叔。
四十岁上下,一身孔武的肌肉。
第2章
平日里戴着一副墨镜,出门上下楼,手里拿着一根金属棍子,在地上敲击,辨别障碍物。
他是一个盲人,一个,奇怪的盲人。
即便拿着导盲棍,他的走路速度,比正常人都要快。
我后来才想明白——他应该是在这栋楼里生活很久了,脑袋里,有这里的整个地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