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说话,端起茶盏饮了一口,清冷的香气在口中蔓延。
这是上好的雪芽,茶树在雪中发芽,开春前,茶农冒着大雪采摘,每一片茶叶都是最鲜嫩的芽尖。
一两茶,千两金。
我巴巴地送来,不落一句好,反而被婆母指责奢靡。
不过她倒是不嫌弃茶叶,两年喝了十几斤。
眼见所有人都保持沉默,存在感最弱的柔儿忍不住开口:「姐姐,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可我和辰郎是真心相爱的,求你不要怪罪我们。」
她宛若一朵娇弱的小白花,风一吹就倒了。
于是我又成了恶人,平白遭受一堆白眼,只可惜妙樱不在,不然该让她学学,人家这才叫女子!
「柔儿姑娘,既然母亲和夫君都喜欢你,我也不好说什么,便听母亲的,当个妾吧。」反正我也无力阻止他么的决定,不如卖个人情,「眼下风铃院还空着,我命人收拾一番,你便住那里吧。」
「还是家中的厨子手艺好,儿子许久没吃到如此美味了。」元毅辰连吃了两碗米饭,又让人盛了第三碗。
婆母见儿子胃口好,十分欢喜:「你喜欢就好,明儿还让厨房给你做。」
明儿还做?
我在心中冷笑一声,您可真敢想。
且不说花费,但是食材,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东西,我找了一个月,才勉强找到这些食材,原本打算为我爹祝寿。
他老人家,别的爱好没有,唯爱美食。
这下可倒好,一个月的时间,为他人做了嫁衣。
柔儿吃得满嘴流油,老太太也似乎也觉得今天的饭菜格外香,也多吃了一碗汤。
我叹了口气,我的银子啊!
明王的事迹算不得秘密,简而言之就是个败家子的故事。
作为陛下的胞弟,他深受陛下信任,早年他出宫建府,各种赏赐如流水一般,一时间风光无限。
可某一天,京城当铺里突然出现一件御赐之物,一石激起千层浪,陛下这才发觉,他最宠爱的弟弟已经沦落到靠典当东西为生。
要说明王的家底,定然十分丰厚,俸禄,赏赐,食邑,若是正常开销,那也是八辈子都花不完的。
可明王有个癖好——经商。
大祈对商人颇为宽容,甚至鼓励经商,朝廷的一大重要税收便来自商人。因此像我爹那样的经商能手,在陛下眼中,也是为国家做出贡献的有功之人。
可明王,那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经商奇葩,做生意必赔得血本无归,只要有他入股的商铺,不出三个月,必定关门大吉。
不少商铺因为被他看中,老板连夜关张,溜之大吉。
三年前,他也亲自前往沈家,表示自己想和沈家合作,到西北苦寒之地开绸缎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