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某神经病医院。
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拎着最新款的香奈儿包包出现在走廊最深处的病房门口。
她一身黑白相间的小香风套装,栗色的波浪长发,手腕上一个通体碧绿的翡翠玉镯格外引人注目。
她神情有些倨傲,仿佛还带着某种轻蔑。
推开房门,看清楚里面的一切,她眼底的快意终于掩饰不住。
“我的好姐姐,我来看你了。你还活着吗?”
她缓缓的关上房门。
这是一个不足五平方的房间,里面除了一张木床再无其他。
简单的仿佛是线条的简笔画。
地上趴着一个人。
蓬头垢面,浑身散发着一丝说不出道不明的腐臭味。
如果仔细一看,可以看到这个人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在那身破败的病号服下完全暴露出来。蜿蜒狰狞的疤痕,仿佛是一条条让人害怕的小蛇。
“程安心,你死了没有?”女人拿出一条真丝的帕子遮住了鼻口,抬腿就是一脚。
“呜。”
地上的人闷声一声,直接被踢的翻了一个身,赫然露出一张难以形容的脸。
左脸上有一个碗口似的伤疤,整张脸有些肿,上面同样都是蜿蜒的疤痕,一只眼睛已经凹陷,没有眼球。
另外一只肿胀的,似乎是一条缝儿。
如果不是她的胸口还在起伏,任何人都会以为这个人就是一具死尸。
“贱……人……,你……来……干……什么。”
她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拉的风箱,喉咙里面仿佛闷着一口痰,格外的难受。
“当然是来看你啊,我的好姐姐。”女人虽然这么说着,却厌恶的后退了一步。
仿佛担心地上人身上的污秽弄脏了她的华贵衣着。
程安心费力的想要挣扎,但是却动弹不得。
她身上都被硫酸灼烧过,能活到现在已经算是万幸。
而让她变成这样的罪魁祸首,就是眼前这个贵妇。
她同父异母的妹妹,程安雅!
程安心几乎用尽所有的力气睁开眼睛,视线落在那个翡翠玉镯上,她瞳孔骤然一缩。
“镯子……你……你干了什么。”
那个翡翠玉镯是她妈妈的,从来都不离身。
程安雅晃着手腕上的镯子,眼底的得意都掩饰不住:“这个镯子,死老太婆不肯给我,所以我就自己拿喽。”
“你……你这个……”
“是不是很生气啊?这是老太婆想留给你的。但是怎么办呢,我也很喜欢啊。她活着不肯给我,那就让她死了给我。”
程安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你说什么?”
程安雅眉梢眼角都染上一丝得意的戾气:“她不肯相信你神经病嘛,总是想要来看你,把你弄出来,实在是碍眼。既然不想好好的活着,那我就让她死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