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偶尔翻起几本日记,突然看见95年记录的那部分,感觉有些诡异。
整整一个月,都是关于寿池的内容,一时间有些恍惚了。
蹊跷的是,自己从来没有去过寿池。
我觉得,要么是我出了问题,要么是这世界出了问题,因为我实在想不起寿池是个什么地方。
出于一个写作者的好奇,我开始那本日记,感觉好像发现了新大陆,又新奇,又刺激,又恐怖!
整整几大本日记,都是关于缅国的内容,一时间有些恍惚了。
我觉得,要么是我出了问题,要么是这世界出了问题,因为实在想不起自己干嘛写这些。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有写日记的习惯,我喜欢用一本杂志那么宽的白纸写日记。
那种白纸厚厚一叠,然后自己用钢针刺投,用线穿过去,做成为线装书的样子。
白纸没有格子,所以我写字歪歪斜斜,没有规范。
然而,经过漫长时间的锻炼,我的字越来越工整,越来越小。
小到苍蝇那么大,蚂蚁那么大,最后像盐粒那么细。
没有人能读懂我的日记,首先就是字太小。
就算你拿着放大镜,也不一定辩识得明白,因为我的字不仅小,而且潦草。
第一本日记是从95年7月1号开始,我记录了杀人过程。
日记上记载,我杀他过程很快,几乎没有费劲。
从他背后走过去,先是抓了他头发,然后用刀锋割开他喉咙。
血喷射而出,带着腥甜的气味。
从来没有闻到过甜味如此浓烈的血,我怀疑他是糖尿病患者。
那个可怜的家伙捂着喉咙,紧张地嗬嗬叫。
全身都在抽搐痉挛,我看见他绝望而惊恐的眼睛。
很奇怪,我居然如此淡然。
日记记载,我杀的人姓唐,全名唐九函,是个无业游民。
我之所以杀他,是因为他追求六幺。
六幺是个漂亮女人,体态袅娜,皮肤晶莹,前凸后翘。
唐九函是个无赖,他曾经放话,如果得不到六幺,他会杀了她。
我前后警告过唐九函五次,让他放过六幺,而且六幺也报过警,唐九函也因为骚扰他人关了十五天
但这些根本没用,唐九函出来继续骚扰六幺。
然后六幺找到我,眼泪汪汪地望着我:“七哥,我该怎么办?”
我找唐九函谈话。
那杂种梳着大背头,戴着金项链,穿着花衬衣出现。
见面就讥笑着拍打我的脸:“唐小七,你狗日的也想替人出头?”
那天,我强颜欢笑和他说话聊天,陪他喝醉。
但这个狗杂种仍然不想放过六幺。
从那天开始,我就想办了他。
唐九函离过三次婚,老婆都是被他打跑的,六幺要是跟了他,下场可想而知。
所以我决定动手,把他办了。
95年杀人,可以逃亡缅国,从云北固治镇出发,有条隐秘小路通往边境。
在固治镇找满爷,花五千块,就有摩托车送你到缅国,再花五千块,可以买到合法身份。
那天杀了唐九函后,我并没有急着逃跑,因为我还有一个朋友帮忙。
朋友姓李,是个拉板车的,我喜欢结交朋友,三教九流都有。
我找李板车帮忙,把唐九函尸体拖上板车,然后用塑料布把尸体遮掩起来。
李板车的板车上还有很多纸箱,这些纸箱遮蔽了尸体。
我们把尸体埋在小城郊外五里坡的乱葬岗,那地方埋的全是无名尸体。
之前李板车跟我说过,黄金大酒店死的小姐都埋在那里,这话我听进心了。
我这计划天衣无缝,完美到了极点。
因为唐九函只是一个社会渣滓,而且他没有亲人,死了也没人注意。
也许我可以继续留在谋镇,但我知道,时间一长肯定露马脚,于是我准备逃亡。
故事越发精彩了,翻到第二页,仍然是五千字。
字仍然很小,很潦草,我自己也很困难。
我是在河岸边杀的唐九函。
95年,谋镇的河岸一片荒凉,河岸边是密密麻麻的水竹,还有荒凉的田野。
把他约出来费了些心思,我用六幺做诱饵,约他到河岸边谈事,我就知道他会上当,果然他来了。
六幺一看见他就跑,唐九函就猛追。
这时候我从田埂边起身,跑到他身后,一把抓紧他头发,然后一刀割了他喉咙,跟杀鸡一样简单。
血四处喷溅,我把他从背后拉倒在地,血汩汩的流淌,又臭又甜。
他足足挣扎了一分钟才死,为了让他死快点,我在他心脏补了一刀。
日记上写,当时我唱着一首歌,好像是郭富城的《对你爱不完》,风吹在夜未央,一颗心呀晃啊晃。
唐九函用那双惊怖眼瞳盯着我,而我也目不转睛盯着他:“对你爱、爱、爱、不完!”
埋葬尸体后,我出发去云北昆月,去昆月要从贵尚坐火车,日记上写是两天一夜。
到了昆月后还要转车,才能到固治。
到了固治还得找满爷,才能去缅国逃亡。
谈到满爷,不得不提到怒姐。
怒姐是我认识的一个好姐妹,比我大十岁。
我们是在酒库认识的,酒库是一个酒吧。
我认识怒姐时,她已经在固治做生意了。
那天我朋友生日,朋友介绍我们认识,怒姐豪爽,说话风趣,我们喝得很高兴。
怒姐拍着我的肩膀说,兄弟,以后有麻烦到云南来找我!
当时,我把这句话当成戏言。
可没想到,怒姐这话成了真。
人生有很多话不能相信。
老板给你画的大饼,爹妈对你的期待,朋友为你两肋插刀,女人说她爱你。
但怒姐,是个例外。
杀唐九函之前,投奔怒姐也是我计划之一。
因为她跟我说过,以后遇事,到云北,到固治,她会带我找满爷,然后偷渡越境缅国。
我不会让她白干,事成之后,给她一万。
那时候,一万已经不少了。
我下车时,已经黄昏时分。
本来以为是场一帆风顺的旅行,结果没想到,我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晦暗的天色弥漫固治,大江奔流,高山耸立,中间夹着一条蜿蜒城市,感觉很荒诞。
日记里,我对固治有过很长篇幅的描写。
譬如它的街道。
店铺。
可怜的巷道。
以及那些屋顶寥寥无几的绿植。
我热爱自己去过的每一座城。
唯独讨厌谋镇,痛恨谋镇这个小城。
我想我对陌生城市的爱是源于陌生,而对谋镇的恨是源起熟悉。
95年,那时候我才二十多岁,是一个充满躁狂和幻想的男人。
怒姐在街边等我,她打着一把紫色的伞,怒姐的大腿很白,很粗,但她的腰也很粗。
怒姐笑嘻嘻地把伞举到我头顶,我微笑着把伞拿过来,然后肩并肩走路。
我注意到对面街道,居然站着那个白衣墨镜女人,她无意间发现我,慌忙把脸转到一边。
她的谨慎让我不爽。
老子这么帅,难道真像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