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的生意,越来越好。
我和宋之凌更是形影不离,日夜都黏在一起。
白天从批发市场回来,我们会一起带旺财去公园。
宋之凌会给我买棉花糖,也会替我捡走头发上的落叶。
他还会修水龙头,把浴室的窗户用遮光帘挡起来。
陈婶问我,是不是喜欢宋之凌?
我不知道什么是喜欢。
总觉得,喜欢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有时候,宋之凌会突然消失几个小时。
又或者躲在院子的角落里,偷偷打电话。
这些都不重要,我们在一起很快乐、很幸福,那便足够。
周末这天出摊,回来的时候下起了暴雨。
宋之凌带着我在商店门口避雨。
他把我整个人搂在怀里,脱掉外套给我披上。
所有的风雨,绕过宋之凌,没有让我沾湿半分。
我抬眸傻傻地看着他。
这一刻,胸口就像有一只小鹿儿在乱撞,心跳很快。
宋之凌没有霍尊长得好看,五官凌厉,不笑的时候其实挺凶的。
可他给我一种说不出来的安全感。
我好像,终于有了家的感觉。
于是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踮起脚,亲了一下宋之凌的唇瓣。
他的唇很凉,却很软。
身上有淡淡的烟草味,却很好闻。
我的脸红如熟透的虾子,结结巴巴说道:「对......对不起。」
宋之凌一瞬不瞬盯着我,神色喜怒难辨。
良久,他把我搂入怀中,热情回吻。
这是我的初吻。
我们就像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拥吻着对方,感觉就像拥有了全世界。
这天晚上,我默许宋之凌进我的房间。
我从小被父母遗弃,是个极度缺乏自信和安全感的女孩。
可是这天晚上,我终于勇敢了一回。
是我先主动,宋之凌迎合。
原来,第一次真的很疼。
我咬住宋之凌的肩膀,眼泪簌簌而下。
他一脸歉意吻走我眼角的泪水,声音是从没有过的温柔。
「秋秋,秋秋......」
蛊惑的声音,俘获了我的心。
这一夜,我靠在宋之凌的怀里,踏实又心安。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和宋之凌的感情突飞猛进。
他开始变得粘人,夜夜缠着我。
尤其是霍尊结婚的那几天,我被宋之凌弄得出不了摊。
他抱着我,不停地跟我说对不起。
我回吻宋之凌,脸颊红了红:「没关系,就当休息几天好了。」
宋之凌心疼地亲了亲我的额头,替我洗干净后走出院子打电话。
电话里,好像提到了霍尊和顾颜的名字。
霍尊离开差不多三个月了,我已经快要忘记他的模样。
但我很感激霍尊。
感谢他,把宋之凌带到我的身边。
我们的感情如胶似漆,就像普通的小情侣出双入对。
看到邻居们,我会主动介绍宋之凌。
说他是我男朋友。
白天,我们手牵着手去批发市场买菜。
晚上,我们一起去夜市出摊。
走累了,宋之凌让我坐在小推车上。
淡淡月光披在他的身上,把我们的身影拖得很长。
他会给我买一串冰糖葫芦,让我坐在小推车上吃。
如果时间能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该有多好。
可惜,命运并没有眷顾我。
月末的这天,霍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