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开了。
他的一边拿着菜刀,缓步朝我走来。
然后一刀又一刀,我和林临一起买的白色地毯被染成了红色。
所以这次我开门了。
既然不开门必死无疑,不如开门搏一条生路。
把刀放在厨房,他暂时就没了武器。
我家门钥匙就在我的裤子口袋里,等会我趁他不注意可以直接跑出去,然后锁上门。
计划的很好,我还摸了摸口袋里的钥匙,确认它就在那里。
【炮灰发现了?她好像打算逃跑。】
【感觉没用啊,她一个女生,怎么可能跑的出去。】
炮灰?
什么意思?
我看了好几条弹幕,终于懂了我是在一部悬疑剧之中。
这部剧开场的时候我就已经死了,是主角破获的一场连环杀人案中的第五个死者。
我只是证明主角能力的辉煌履历之一。
连姓名都没有,我就是一个背景板而已。
但我不相信既定无法改变。
我给我妈买的生日礼物还放在柜子上。
我不能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
我要活下去。
我强装镇静的放下菜刀,缓缓扭头走了出去。
走出厨房之后我端了一杯水出来,说:“坐下喝点水吧,你看起来累坏了,外面很热吧。”
他点点头,接过水杯打算往沙发那边走,背对着我。
我离门不过四五步,我立刻意识到这是个好时机,扭头就往门边跑。
可是下一秒,他就好像背后有眼睛一样,立马转过身子看向我。
我的手刚刚碰到门把手,冷得我打了个激灵。
而那个杀人犯三步并做两步走上前一把攥住了我的手腕,他的眼睛透着猩红。
他问:“你要去哪?我的女朋友。”
我又死了。
在此睁眼,我还是握着门把手,门外的“男朋友”不住的敲门。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开门是死,不开门也是死。
但我确定了,开门是一条正确的路,至少上次我多活了几分钟。
所以我还是开门了。
这次我更加自然的迎接他,没有再盯着他身上的种种违和之处。
林临主动拿出菜刀,又用了上次那解释。
我没有和上次一样装作若无其事的拿起菜刀,而是做出一副嫌弃的表情:
“你疯了?不怕路人吓到啊。”
“还好没人报警,不然我可就要去警察局见你了。”
“算了,看在你还算关心我的份上不说你,拿到厨房去吧。”
我努力的控制住自己的眼神,没有往菜刀上多看一眼。
生怕自己看到菜刀上的血迹,让林临发现不对劲。
他微笑着拿着菜刀往厨房走。
我看着敞开的大门,立马跑了出去。
厨房里门口并不近,直到我跑出大门,扭头时才看到那个人一脸惊讶的看着我。
我赢了。
但下一秒,他朝我跑来。
来不及锁门,我只能飞快到往外跑。
幸运的是这时候电梯刚刚好停在了我家楼层,我急忙过去按下电梯往一楼走。
按下楼层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他从拐角冲过来,手里还握着那把沾染血迹的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