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夜店
回到家里,卸下身上的一切,重新换上运动装,一顶白色运动帽,望着自己的双手,感觉我已经在回香港的路上了,杭州没有让我改变,而我,或许会令杭州改变。我是许多人生命的终结者,死亡总是离我很近,却早已不再令我畏惧。记得我第一次执行任务完后,晚上抱着我大哥直哭,还一连做了好几天的恶梦,那一年,我十八岁。老大的第一次没有跟我说起过,而冷月,却是那样的镇静,他当时的表情,至今让我费解。别看了表面上活泼爽朗,又爱开玩笑,和他在一起总是笑料不断,可内在却心如止水,骄傲冷酷,师父说他天生就是一个杀手。这次任务相当顺利,杭州不比香港地下秩序乱,相信就算是黑道人物,见过枪的也廖廖无几。明天去教堂,我去教堂从来不是忏悔,而是为每个死在我枪下的祷告,愿他们来生过得更好。至于今晚嘛,去酒吧,老大在市区开了家金碧辉煌,晚上去把酒言欢,顺便蹦一下,活动下筋骨,舒展下情绪。说句不自量力的话,我和老大还有冷月都算得上是大款,每次任务结束后,老板发给我们的酬劳,绝对是董事长级别的。有人终日辛劳,却只够糊口;有人成天享乐,却依然日进斗金,这个社会就是如此不公平,所以想要高人一等,你只有比这个社会更加不公。
每天最闹心的就是吃饭问题,一个吃啥都无味,半年来,我始终无法习惯,所以我对吃一点都不讲究,饱了就行。一个人没事做的时候,其实是很孤独的,其中酸甜苦辣,我已饱尝半年,深有体会。阴阳两重天,凡是都具两面性,比如男人女人;比如生死,而孤独却往往是徘徊在阴阳之间的那种感觉,犹如不男不女,生不如死一样,只不过感觉没有那么强烈而已,但久而久之,也会积郁成疾。所以,我时常会去老大的金碧辉煌,放纵自己。
终于,夜幕降临,我开车直奔金碧辉煌。杭州的夜生活差不多都是在九点以后开始的,我到金碧辉煌的时候,才七点半,里面还是空荡荡,在舒缓的流乐中,只有几位于妙龄服务员在各自忙碌。我是这里的常客,也是他们老板的贵客,他们都认得我的身影,却不认得我这个人,因为我没有去了解他们。其中一位服务员端来了一扎啤酒,她很职业地笑着,却没有说话,我记得她,金碧辉煌开业的时候,她就在这里工作了,曾经和我搭过几次话,只是我没怎么理她,后来她也和我一样,选择了沉默,只是每次见着我来,都会微笑着端来一扎啤酒。如果她今晚开口了,我想我会很真诚地跟她聊天的,可惜她依旧无言。望着她的背影,感觉有点失落,原来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居然也会是那么的微妙,仿佛在情窦初开的时候,那么想跟她说些什么却又开不了口。以前来这里,男的和我说话我从来不回应,女的和我聊天我也少有回答,时间一久,大概都以为我是哑巴了吧,哑巴在这样一不受约束的场合里,注定会成为空气。感觉我在把自己步步逼向极端,正如人每天都在向死亡迈进一样,不可救药。坐在吧台上,“咕咚咕咚”一连喝了几大口啤酒,心里舒服多了,附和着音乐闭目养神。每次十一点过后,我都会离开吧台来到DJ前的大音响上,踏着舞步,激情飞扬。这时灯光师会不断朝我射来激光来,舞池里爆发出阵阵尖叫和口哨声,那是我唯一充满血性的时刻。我曾经学过霹雳舞,跳过街舞,来到这里,简直如鱼得水,再加上自身的那层神秘感,足以让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关注我,那时候我会感觉整个酒吧,甚至整个世界都在围着我转动。每个人都有虚荣心,我也不例外,在灯光下,自已像个王子,策马奔腾,集万众瞩目于一身。也不是在吹捧自己,艺术家都是这么牛的。
金碧辉煌的整个装潢相当气派,富丽堂皇,气势逼人,再配上美酒、女朗、舞池与音乐,足以让任何一个人留连忘返。来这里的人,大多都是年轻人,来寻欢作乐,来消遣人生,可以说这里是社会最丰富的一面,也是最复杂的一面。看着那些中学生模样的女孩子也叼着香烟,吞云雾着,感觉还是怪怪的,挺别扭。十八岁的雨季是狂风暴雨的,绝大多数成年人回忆起这段往事,都还千思万绪的,相信很多人还会笑着说:“那时候的自己太自以为是,太幼稚了,很多事情都做的就像畜生一样。”当然我指的这很多人是男人,如果是女人,我想她定然笑不出来,至于是否会哭那就另当别论了。
很多人开始从正门源源不断地涌入,一扎啤酒的工夫,就聚集了两三百号人,他们喝酒聊天,他们谈情说爱,忙得不亦乐乎。部分人已经挤进了舞池,先占据一度之地,要是等到九点过后,舞池里摩肩接踵,别说进不去,想出来都难。舞池的上方喷出浓浓的烟雾,弹簧地板启动,舞曲紧接而至,在DJ圆润的嗓音中,整个金碧辉煌沸腾了。只见他们在舞池里伴着节奏扭动身躯,我全身的关节似乎都开始活跃起来,喝着小酒,摇头晃脑着。我是一个对音乐极其敏感的人,尤其是在酒吧这种气氛的渲染下,更加情不自禁。
我已经快一个星期没有疯狂过了,心痒难骚之极,坐在吧台上手舞足蹈岂能尽兴?我跳下椅子一个迈克迩杰克逊的招牌式转身,酷毙的同时,也意外击倒了吧台上的一只酒杯,酒杯顺势倒在旁边一个人的身上,然后滑落在地,粉身碎骨。郁闷的是红酒溅了那人一裤裆,像是尿了裢子一样,在这昏暗的环境里,难看事小,不舒服事大。
只见他恶狠狠地瞪着我,不知昨的他的身后又围上来五六个小伙子,大概都在二十出头。其中一人冲我骂道:“你小子,没长眼睛啊!”
另外一人更加过份,索性上前推了我一把,随后咬牙切齿着捏了捏像棉花糖一样的拳头。
我可无心与他们一帮毛孩子一般见识,微笑着对那人说:“真不好意思,溅了你一身还请你见谅。”
这时几个保安围了上来,老大也在其中。老大瞥了他们一眼,问我:“怎么回事?”
我摆了摆手说:“没事,小孩子们闹脾气。”
“你妈的说谁小孩子呢,有种外面去解决!”那个推了我一把的人在继续犬吠。不是我态度好,我只是觉得他根本就没有资格让我开口,所以我没理他,我想老大会帮我一把的。
老大瞅了他一眼,笑道:“年轻人解决矛盾跑那么远干嘛了?给我个面子,我来选个地方,让你们玩个痛快。”
老大这话让我哭笑不得,本来还指望他给我解决呢。“老大,你太给我面子了。”我说。
老大又转头对那个被我溅了一裤裆酒的人说:“你叫哈哈吧?”
“老板你认识我?”
老大点头不语,挥了挥手,三个保安先退了下去。
哈哈见老大不说话,扭头对我说:“既然老板出面,那就算了吧,也不是什么大事,反正你也不是故意的。”
这话听着顺耳。可没想到那个推我一把的人又窜了出来,趾高气扬地骂道:“小畜生算你命大,不然大爷我今天让你好看。”
这句话点燃了我胸中沉睡了的火焰,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一念之间,我想让他在下一秒魂归西天。忍不住去看那张可憎的嘴脸,细皮嫩肉的,天生一副小白脸的狗样,最呕心就是这种有口气没底气的人,我指着他的鼻子说:“我成全你,你们几个一起上吧,我会特别招待你的。语气很温和,可是说完我就后悔了,何必这么麻烦呢?此时的他就像一条可怜虫,命悬一线,捏死他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不费吹灰之力。
不过这番话还是很有威慑力的,年轻人毕竟没见过多大世面,仗的只是一口气。我微微抬头,他们看到我那张似笑非笑的脸,嚣张气焰一个全无,一个个面面相觑。只有那个哈哈胆识过人,敢于我四目相对,不过看得出他的眼神也有些犹豫。以前师父就说,我的杀气全是写在脸上的,而老大是印在脑后的,可怕的是冷月,他可以笑着送你去另一个世界。此时此刻,老大就在我身边,他很平静,只可惜我看不到他脑后的一切,若是冷月在这儿,我想他一定是笑得最灿烂的一个。说到让他们几个一起上,我也绝非狂妄自大,想当年在香港,我和老大都打过地下擂台,不知多少家财万贯的大佬抢着要在我们身上下注呢。地下擂台每个月都会举行一次,我从二十一岁开始,就在擂主的宝座上呆了两年,而我第一次成为擂主,打败的就是老大赵锋。想当初威风八面的样子,到现在还能在茶余饭后,和老大一起津津有味乐道一番。只可惜冷月对武术不感兴趣,不肯勤练,要不然,现在的擂主也不会旁落他人。至于我是怎么被打败的嘛,别提了,不是什么光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