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回忆
拖着疲惫身体回到家的明紫涵本想悄悄溜进卧室,去洗澡换衣服,却被在大厅喝早茶的明妈逮个正着。
“宝贝,昨晚做干什么了,怎么没回家?打你手机也不通。”明妈边说边给明紫涵倒了杯早茶。
“我……我……我昨晚跟朋友去玩了,太晚了打车又不安全,所以没回来。”一贯不怎么会撒谎的明紫涵不自觉间低下了头,明妈也没多问,催着紫涵喝了杯茶就放行了。
一走到到自己的房间,明紫涵就反锁上门,扑到床上呜呜的哭起来,虽然在任何人面前她都可以装作很坚强,可是昨晚失去的,可是自己的贞操啊!
但是,再难过再伤心再痛不欲生,明紫涵还是得擦干眼泪强打起精神去上班,今天中午约了一个客户洽谈合作细则,她是明家的大小姐,任何人都可以对工作sayno,但是她不可以,她是明啸天的骄傲,不能给明啸天丢脸。
中午跟客户洽谈完工作,走在回公司的路上,明紫涵刚好遇到明丽莎,便询问明丽莎昨晚舞会去哪里了,怎么一转身就找不到她了。
“姐姐,对不起了,我昨儿舞会玩到一半,有个好姐妹失恋分手了,给我打电话,我就去陪她了,所以中途就走了。昨天去的人太多,我一时半会也没找到你。怎么,昨天玩的开心吗?”看起来明丽莎的心情似乎不错。
“你没事那我就放心了,我还有工作,先走了,再见。”听到妹妹没事明紫涵也算放下心来,但是对妹妹所问的“昨夜玩的开心吗”这样的问题,明紫涵还是没有勇气开口回答,便寻了个借口,匆匆走开。
看着明紫涵渐渐远去的背影,明丽莎嘴角的笑容更是妖娆迷人。
“明紫涵,你也有今天。”明丽莎吃吃笑着,而她的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几个月前。
虽然明丽莎和明紫涵都被父亲送出国去读书,而且明丽莎和明紫涵同在美国,相距也不算遥远,但这么些年,爸爸从来没有去看过她,虽然经常借着出差为名去看望她在加州的姐姐,却从没来过华盛顿看过明丽莎一眼。
不仅如此,明家只负责打给她学费,多余的钱几乎一分也不会打给自己,而明丽莎只能去华人餐馆里打工,勉强度日。
在美国,明丽莎没有医保,一次生病,几乎花光了她打工以来积攒下的所有储蓄。
那段日子,是她过的最艰难的一段时期。
为了省钱,明丽莎可以把一包泡面分两顿吃,没有钱,她连多余的衣服都不敢买,就算是袜子,漏了指头,她都可以缝缝补补穿一年,直到再也没有办法缝补才丢掉。
在她最无助的时候,明丽莎所谓的父亲在哪里?他从不曾关心过明丽莎,更不曾在柳文眉羞辱明丽莎时为她辩解过。
虽然明紫涵门门成绩都是A,可自明丽莎自认成绩并不比明紫涵差到哪里去,而且明丽莎还是学生会主席,可凭什么明紫涵就是爸爸的骄傲,就能被明啸天捧在手心,而她却不是!
明丽莎是依靠半工半读才顺利大学毕业的,毕业后,她在美国找到了一份工作,也因此结识了自己的白马王子——凌微扬。
在明丽莎最彷徨最无依无靠的日子里,是凌微扬,走进她,温暖她,关心她,就像一束光,照亮了她前行的道路,让她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孤苦无依的一个人,她有他。
凌微扬给了明丽莎最初的悸动。
明丽莎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在美国最美丽的CraterLake湖畔,凌微扬傻傻地凝视着明丽莎的眼睛,对她说:“我想,我喜欢上你了。”
没有鲜艳的玫瑰,没有精心准备的礼物,甚至没有一个像样的告白,可就是这样看似庸俗的一句话,抵过了千万句海誓山盟,深深打动了明丽莎的心,推开了明丽莎一直紧紧锁上的心扉。
后来,明丽莎才知道,CraterLake是世界上最蓝最漂亮的湖,或许自己,当时就是沉醉在那一片蓝的没有任何杂质的湖里,一头陷进了凌微扬给的爱情里幻想里,再也不肯出来。
可明丽莎又何尝不知道自己与凌微扬之间的距离。
凌微扬出生在豪门,在H市,唯一能与明氏集团平起平坐的大概也只有凌氏集团了。
凌微扬自小跟随祖父生活在美国,凌微扬的祖父的家族本是民国时期南京的大家族,后因战乱,隐姓埋名辗转逃到美国。
凌微扬的祖父身上一直保留着乡绅的自律,凌微扬家教自是相当严格。
虽然凌微扬并没有说什么,但明丽莎从一开始就明白,自己只是明啸天的私生女,永远也高攀不上这样的优秀的凌微扬,所以她跟凌微扬的恋情,是万万不能曝光的。
但是那又怎样,她明丽莎愿意,就算凌微扬只是让她做一个微不足道的地下情人,她都会欣然接受。
可是那个从没关心过自己的爸爸呢,只是一个电话,容不得她有半分不满和反抗,就把自己召唤回国,回到H市。
送自己上飞机那天,凌微扬厚实的手掌一直紧紧握着自己的,临近起飞,凌微扬摸着明丽莎的脸蛋儿,依依不舍,“那边是冬天,多穿点儿,别为了臭美不多加衣服,睡觉不要又不安分,再踢被子把自己冻感冒,可没有人大半夜跑出去给你买药了,下了飞机就立刻给我打电话。没事的,只是暂时的分开,我会想办法尽快回国去见你。相信我。”
细琐的小事,一字一句的叮咛,都是发自凌微扬肺腑的声音,明丽莎很没出息的哭了,抱着凌微扬,像是顽童抱着自己最心爱的玩具。可是顽童尚有办法把玩具带上飞机,跟在自己身边,不离不弃,永不分开,而凌微扬,却不行。
那时的丽莎前所未有的恨自己的父亲,比自己上大学孤苦无依时更恨明啸天。明丽莎觉得,是他拆散了自己和凌微扬刚刚起步的快乐生活,在自己刚刚找到一个亲人时却把自己无情的叫回国。
回到家之后,明啸天提出希望丽莎进明氏集团,那时的明丽莎心里说不感动是假的,她没想到在爸爸心里,还有自己一丝的地位。
可是就在那天晚上,她口渴,想下楼找水喝,经过爸妈房门,却听到那个女人在跟爸爸争吵。
柳文眉说,她是个野种,不能进明家的公司,在美国呆了这么多年,又没什么钱,指不定为了生计早早就把自己卖了呢。
柳文眉的说,她就是个贱种,跟她妈咪一样。
拿着水杯的手紧紧攥成了拳,骨节分明,牙齿紧紧咬着下嘴唇,直到咬出血,明丽莎甚至想冲进房间把柳文眉揍一顿。
可是最后她什么也没有做,甚至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流,只是默默下楼接了睡,然后又慢慢走回房间,昏昏沉沉睡去。
第二天,明丽莎告诉爸爸,自己准备依靠自己的实力去找份工作,不想依附爸爸的关系,明啸天没说话,但是丽莎看得出来,明啸天的神情,像是松了一口气般的舒坦。
幸运的是,明丽莎成功应聘成为了凌氏集团的总裁助理。
一来,明丽莎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是真有实力,就算不进明氏,一样能进入其他著名的企业,而且还是与明氏齐名的凌氏;二来,凌氏集团是凌微扬的家族企业,虽然回国后还经常与凌微扬通电话,但丽莎还想更接近他,只要能和凌微扬多一点交集多一个关系,她都不想错过,所以,即使有其他企业想要录用她,她也一概回绝,只选择了凌氏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