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是以为人君者,坐万物之原,而官诸生之职者也。选贤论材,而待之以法。举而得其人,坐而收其福,不可胜收也。官不胜任,奔走而奉其败事,不可胜救也。而国未尝乏于胜任之士,上之明适不足以知之。是以明君审知胜任之臣者也。故曰:主道得,贤材遂,百姓治。治乱在主而已矣。
故曰:主身者,正德之本也;官治者,耳目之制也。身立而民化,德正而官治。治官化民,其要在上。是故君子不求于民。是以上及下之事谓之矫,下及上之事谓之胜。为上而矫,悖也;为下而胜,逆也。国家有悖逆反迕之行,有土主民者失其纪也。是故别交正分之谓理,顺理而不失之谓道,道德定而民有轨矣。有道之君者,善明设法,而不以私防者也。而无道之君,既已设法,则舍法而行私者也。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为人臣者援私以为公。公道不违,则是私道不违者也。行公道而托其私焉,浸久而不知,奸心得无积乎?奸心之积也,其大者有侵逼杀上之祸、其小者有比周内争之乱。此其所以然者,由主德不立,而国无常法也。主德不立,则妇人能食其意;国无常法,则大臣敢侵其势。大臣假于女之能,以规主情;妇人嬖宠假于男之知,以援外权。于是乎外夫人而危太子,兵乱内作,以召外寇。此危君之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