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去坟墓里挖一个
“要求也不是很多,这个嘛……学历必须高,没有个硕士不要;当然书呆子也不行,无论EQ、IQ都必须是天才水平;当然容貌也很重要,歪瓜裂枣不要,长得像大明星李云翔就差不多了;
还有我讨厌棒子,有一点血统也不行,当然最希望就是白种人和黄种人混血儿,混血儿最漂亮;而且品德需要过关,身体要强健,眼珠的颜色最好是绿色的。
还有我不喜欢黑皮肤的人,最好白一点,还有我不喜欢手指不好看的人……喂喂喂,你干嘛晕倒,我还没说完呢!”
最后叶初晴被赶了出来,那负责人被她气得吐血,只气恼的丢给她一句话。
“你自己去坟墓里挖一个吧。”
“切,那是你们不够专业,我一定会找到的。”被丢出来的叶初晴翻了下白眼,一点也不气馁。
作为她孩子的爸爸,她真的不想随随便便找一个男人就生,这是她对孩子的负责。
看来接下来得大海捞针,在茫茫人海中去找孩子他的帅哥爸爸了。
才走了两步,叶初晴就被自己的高跟鞋夹得脚痛,为了配合今天的战斗装,她特意穿了一双超高,气场强大的高跟鞋,结果忍痛走到现在,终于受不了啦。
“哎呦痛死我了,不穿了,让这双鞋把我今天的所有坏运气都带走吧。”
叶初晴嘟哝着脱下鞋,高兴的一下子抛向路边的垃圾箱,可是她运气不好,准头有误,一下子竟然扔着了一辆刚刚停稳在路边的宾利车。
哦买糕,闯祸了,叶初晴急忙赤着脚冲过来,把车顶上的高跟鞋拿了下来。
一个穿着制服的司机伸出头来,怒道:“干什么,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幸好不是在驾驶过程中。”
“抱歉抱歉。”叶初晴连忙低头道歉,这事确实是自己不对。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一个低沉磁性十足,带着初醒时朦胧沙哑的声音从后面的座位传出来,非常的慵懒好听。
咦,这声音怎么好像有点熟悉,叶初晴忍不住探头,看向后面的车座。
一对上那男人脸上那副墨镜,叶初晴顿时僵硬在那里,简直后悔的要死。
她的人生里,可以忘记很多人,唯独忘不了这个总戴着墨镜出现在她面前的男人。
她甚至从未看清楚他墨镜下的真面目,却对他熟悉到极点。
坐在后面刚睁开眼睛的墨风涯也看到了她,惊讶的凤眸一眯。
叶初晴看着他哆嗦了下,顿感大事不妙。
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冤家路窄啊,她怎么这么倒霉,碰上这个被她连累罚了十几张超速罚单,然后莫名其妙发生了亲密
而且这男人来头不少,不是自己能招惹的人物。
叶初晴二话不说,再度落荒而逃。
墨风涯看到这个又一次在自己面前消失的女人,不禁怒气上涌,岂有此理,他是洪水猛兽吗?
居然见到他就跑,可恶,逮住她,她就有好果子吃。
“先生,那位小姐掉了张名片。”司机下车捡起一张名片递给墨风涯。
墨风涯一脸黑线的念着名片上的字:“万事通公司优质爸爸服务部经理?”
……
叶初晴没有想到那个把她赶出来的男人,居然兴冲冲的打电话给她。
说她要找那绝无仅有条件的男人找到了。
只是价钱要很贵,叶初晴二话不说答应了,价钱很贵没问题,反正支票她会寄给叶知睿。
当天晚上,她就决定去验货。
只是她这么大胆的策划这件事,到头来却紧张起来了。
原本想喝点酒壮胆的,可是一喝喝了一大瓶酒,有点醉了。
她才敢按地址到了帝国大酒店,找到9999房间,按通了门铃。
房门打开,一个高大修长的身影把她笼罩住。
淡淡的海风香水飘来,令人陶醉。
开门的男人很高,脸容隐没在阴影中,不太真切,但是凭着轮廓看来,绝对是一名极品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