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掐得眼泪直流,说着说着,她眼泪就落了下来。
她似乎是没有力气了,坐在床沿看着我哭,「死丫头。」
她收拾起她的银钱首饰, 全部递给我,「死丫头,这是我全部东西了,我没有子嗣,你也算我半个闺女,你可要记得,不要活成我这样……」
她也没哭了,笑着欢欢喜喜地清点这些年攒的银钱。
她将那些银钱都留给了我,但我没有留住。
我爹走的第三天,芳姨娘便被主母以私通外男的罪名打死,一卷草席裹着丢到了城外乱葬岗。
姜宁歌带人来屋子里搜刮芳姨娘的东西,找到我屋子里芳姨娘留给我的首饰。
她也不过大我两岁,却是骄蛮做派,平日没少欺负我,例如在冷天打湿我内衫,叫我冬日只能穿一件薄衫。
平日拿我做下人使唤,大冬天让我去给她找蛐蛐,不找到就不许回家。
又或是以爹爹名义半夜让我去京郊营内给大哥送吃食。
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这次,她像是又抓住了我的把柄,大肆宣扬我是个贼,偷盗府中财物,在主母面前状告我。
然后我被罚跪在宗祠,一天一夜,夜半的时候,宗祠烛火森森,我抬眼看着那些牌位。
这里没有我娘,也没有我的姨娘。
姨娘死后,我的日子也愈发艰难,下人送的吃食都是馊的,我常常因为饥饿去姜宁歌的屋里偷糕点。
我做得隐蔽,无人知晓。
事情转机在姨娘死的半月后,我爹忽然回来了,他们途中遇见一个算命先生,说此次出行,身旁带上家中一名小辈,便可逢凶化吉。
他们或许是怕死,又或许是有个亲人在身边心安。
他听闻芳姨娘死,也只是叹气,主母与他少年夫妻,与他孕育两儿一女,虽无爱,却也有敬。
以至于自己爱妾死去,他连一句问责也没有。
主母害怕自己子女出事,连夜将姜宁歌送到庙里,说是病了一场,在庙里养病。
她也算心狠,扬言道:「我家歌儿三年不得归家,留在庙中为老爷诵经祈福,只盼老爷平安归京。」
众人推搡,最后竟无一人站出来,我爹眼里有些失望,整个人像是老了十岁。
我从人群后站了出来,低眉顺眼乖巧道:「父亲,小桃愿意随您一同前往。」
芳姨娘说得对,西南再凶险,又怎么比得上这吃人的后院。
我不要和我娘和姨娘一样,任人拿捏,红颜枯骨,我的命运,当掌握在自己手里。
西南抗洪除匪,这一去便是三年。
这三年里,我和我爹住进那边地方官置办的一处宅院,结识了程少青。
我与他住在对门,又都到了念书的年纪,和他一起在当地一个秀才家里念书。
我知道他是大理寺少卿次子,对他诸多讨好,常常跟着他大街小巷地跑。
只是少年人心性单纯,看不出我的那些心思。
我猜他也是有点喜欢我的,我随官员去给流民施粥,他夸我性子纯良。
后来流名暴乱,抢夺我手里的粥勺,场面一片混乱之际。
他将我死死护在身下,看着我的目光里全是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