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组紧急发博,说技术原因,直播暂停。
毕竟节目组只是想看我们扯头花,而不是直接扬了他们的饭碗。
我转发,阴阳怪气:【哟。】
评论区顿时全都是【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也是我被爆照爆视频之后评论区最和谐的一次。
我被带去了综艺出品方老板办公室。
我老板也被叫去了。
我们三人大眼瞪小眼,默不作声半晌,我老板董哥先拍了桌子:
「江夏,你到底在发什么疯?」
「我发什么疯了?」我语气很委屈,「这不就是剧本写的吗?」
出品方老板林总脸虽然臭得不能看,但还维持着基本的理智:「节目确实有剧本,现在哪个节目没剧本?你也不能把剧本直接给观众看啊……」
我更委屈了:
「要不是她动手我也不会说出来啊……我以为自己搞错了嘛。」
董哥都要翻白眼了:「合同里没有保密协议?江夏,你当我们三岁小孩?这种情况算你违约了知不知道!」
等的就是这句话。
「但我没有看过合同。」
这回换董哥愣了:
「你没看过合同?」
我摇头:「没有啊……从张哥带我开始,我就没见过合同了。」
其实娱乐圈里,大部分话语权小的艺人基本见不到合同,都是经纪人代签的。
经纪人只需要告诉他们有什么工作、能赚多少钱。
中间可操作的灰色地带很大。
这也算是行业的潜规则之一。
只不过董哥老板当惯了,凡事总不会事无巨细。
底下的人进账就够了,只要不是遇到事,他也懒得跳出来。
但他不是傻子,自然听出了我的意有所指。
当场就给法务打了电话,要求他们把张斌递过去的合同闪送过来。
而林总也领会了意思,让秘书去法务取合同。
两边动作都很快。
合同放到一起一比,董哥脸当场黑了。
张斌交上去存档的合同,金额竟然只有返给出品方的合同的 1/10。
原定金额 200 万。
张斌伪造合同 20 万。
银行卡信息一个是对公,一个是张斌的个人工作室。
公司跟我四六分成,到我手里是 8 万,中间还要再扣去张斌 5% 的经纪人提成。
前后算下来。
张斌净收入 1804000 万元。
这只是这一次的活动。
还不加之前的……当然,之前或许确实没这么多。
但,欲望如沟壑。
一般公司之间不会互通,合同放到法务只是存档。
原先的江夏又是个弱势的,活活将张斌的胃口撑大了。
董哥直接气笑:「什么档次,赚的比我还多?」
我也没想到差这么多,讷讷地接话:「他还真挺刑的……」
话音落下,身后门被敲响。
张斌的脸出现在我们面前。
他见到董哥,立刻鞠躬:「对不起董哥林总,人是我没带好,我……」
下一秒,他瞟到了桌子上的两份合同。
脸上横肉不受控制地抖了起来。
董哥开口了:「小江,报警。」
我:「得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