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经很深了。
上海的初秋,闷而湿热,风从窗户里吹进来,粘粘的,好像抓一把可以攥出水来。
五十年前的上海秋天,也是这样燠热么?
我在梦中对沈曹说:你那么神通广大,带我回到五十年前好不好?
那时的张爱玲,已经很不快乐。沈曹建议,不如去到更早。她和胡兰成初相遇的时候,又刚刚写出《倾城之恋》和《金锁记》,事业爱情两得意,那段日子,是她一生的亮点。
但是如果不是胡兰成,张爱玲的悲剧就都重写了。我悠然神往,如果真的可以去到四十年代,我会劝她不要跟他在一起。
如果让我选择回到过去,我就不要去那么远。我只去到十年前,要比裴子俊更早认识你,改写你的爱情。
我大窘,怦然心动,怆恻感伤,竟然难过得醒了过来。
原来是个梦。
可是心嘭嘭跳得又急又响,梦里的一切,就好像真的一样,沈曹的眼神深情如许,所有的对白言犹在耳,荡气回肠。嘿!只不过见了一面,竟然梦见人家向自己求爱。难道,我已经爱上了他?
忽然听得耳畔有细细叹息声,蓦然回身,竟见一个梳着爱司头的女子端坐在床畔,那身上穿着的,宽袍大袖,不知是寝衣还是锦袍,只依稀看得出大镶大滚的鲜艳的阔边刺绣,额头广洁如清风朗月,双眸冷郁却如暗夜寒星,略带抑郁,欲语还休。那派头风度,胡兰成赞美过的天然妙目,正大仙容,既熟悉又陌生,她是谁?
我的眼睛忽然就湿了:你终于来了。
不要找我。她低语,站起,款款走至窗前。风拂动她的发丝,栩栩如生。
此刻的她,究竟是生还是死?
为什么?
历史不可改变,天机不可泄露。打破宇宙平衡的人,会遭天谴。
天谴?我一愣,你是说沈曹?他会有不测?
然而她已经不再回答我,顾自迎向窗子,风吹起她的长发,有看不见的波澜暗涌,雷声隐隐。她的袖子扬起,可以清晰地看到织锦袖边上云卷云舒的如意花纹。
别走!我向前一迎,惊醒过来,又是一个梦。
就在这时候,门忽然被敲响了。
门开处,赫然站着湿淋淋的沈曹。
外面下雨了吗?我捏捏自己的面孔,或者是我自己在做梦?
我刚才梦到了你,就想赶来看你。沈曹身上往下滴着水,眼神凄苦而狂热,仿佛有火在燃烧,锦盒,我想起来了,我见过你!我想起在什么时候见过你了!
是吗?什么时候?
他正欲回答,一阵电话铃响再次将我惊醒过来,发现自己仍然躺在床上,湿淋淋一身是汗。
而旁边,电话铃仍在一声递一声地尖叫。
我取过放在耳边:喂?
锦?对方是个陌生的男声,明明带着笑,却无端地有些哽咽。
我竖起寒毛:你是哪位?
沈曹我想起来了,其实我们以前就见过。
我几乎要尖叫,又是梦?!难道我已经花痴成狂?真恨不得将听筒抛出去砸个粉碎,逼自己醒过来。但是手不听使唤,耳边的听筒仍然传递来沈曹微哑的声音: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梦见你。我想问你,我们可不可以见个面?见面?我在梦里问,这个时候?
可以吗?
有什么不可以?反正是梦。既然是梦,就顺遂自己的心,放纵一回吧。
我迅速报出自己的住址:我等你,你要喝什么茶?
唉,不论是什么茶,也许我根本不会等到水沸茶香,梦就已经醒了。
古有黄粱梦熟,今天我来煮一壶龙井等着梦醒吧。不知道梦醒时,茶凉否?
我洗过脸又换了衣裳,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仍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咬一下嘴唇,是疼的。可是,梦里我也会疼哦。刚才梦见张爱玲,她幽怨的眼神,眼神里冷郁的魅惑,让我的心都揪紧了,还有沈曹的电话,和这之前的湿淋淋的他,说着一模一样的话,如果现在是清醒的话,那么刚才的梦岂非也是真实?可他明明没有来,窗外也明明没有下雨。
我呻吟起来,觉得再不做些什么,自己就快疯了。
水已沸。我关了电源,等它凉下来。
龙井是要用八十度水冲泡的,过热就闷熟了,如果水温冷了,而沈曹还没有来,那么这一切就是真的而不是梦。因为梦里都是顺心如意的,只有生活的真实才处处与人做对。
门铃这时候响起来。这么说,真的是梦?
我的心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开门要不要相信,可是我的腿已经自动走到了门前,而且手不从心地拉开了销。
门外站着沈曹,眼神凄苦而炙热,仿佛有火在燃烧。可是他的身上,是干的。
我忍不住就伸出手去在他胳膊上摸了一把:你是真的还是假的?
是真的。他居然这样回答,不是做梦。
不是梦?
刚才是梦,但现在这个我是真的。他拉着我的手走进来,恍惚地一笑,你果然备了茶。
与此同时他发现了那本摄影集:你买了这个?他看着我,眼睛闪亮,你没有告诉我,你有这个。
我在超市碰到它。我说。那是真正的碰到,我翻看张爱玲,一转身,碰落这本书,然后半是自愿半是被迫地买下它,承认了这份缘。一切都是注定。
坐在茶案前,他熟练地将杯盏一一烫过,观音入宫,重洗仙颜,高山流水,春风拂面,片刻将茶冲定,反客为主,斟一杯放在我面前:请。
请。我做个手势,三龙护鼎,三口为品,将茶慢慢地饮了,一股暖流直冲肺腑,茶香袅袅,沁人心脾。这么说,不是梦了?
我看定他:刚才,我梦见你。
我知道。我也梦到你。所以,我想见你。
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说不清。不过,刚才我试验新软件,催眠自己,去了十年前的中央美院,看到你在校园里走
你去了杭州美院?我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是美院毕业的?
我不知道。事实上,我也是美院的。只不过,比你大了四届,你入校的时候,我已经毕业了。那次回校是应校长邀请去拍几张片子,在校长室的窗口看到你,觉得你的姿势态度都不像一个现代人,遗世独立,孑孓独行,非常有韵味,就拿出相机抢拍了一张照片。但是我追下楼的时候,你已经不见了
他说着从口袋里取出一张镶在雕花银相框里的照片来:我怕你不信,特意把它找了出来。
照片中的女孩只有一个侧影,但是一眼已经看出那是我。长裙,长发,怀里抱着一摞书,侧歪了头在踽踽地走,身形瘦削,恍若脚不沾尘。
读书时同学常常笑我这个走路的姿势如履薄冰,又好像披枷带锁。
但是现在沈曹说:遗世独立,非常有韵味。
什么叫知己。就是擦肩而过时已经读懂对方的眼神脚步,哪里需要十年相处?
送给你。他说,算是迟了十年的见面礼。
送给我?我接过来,忍不住按在胸前,深吸一口气,眼睛不能自已地湿了。
这一刻,他和我,都明白在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爱情。是的,在我与裴子俊近十年的马拉松恋爱之后,我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我渴望中的爱情。
可是,来得何其迟?迟了十年。
梦中的沈曹说过:如果让我选择回到过去,我只去到十年前,要比裴子俊更早认识你,改写你的爱情。
却原来,十年前他真的见过我。可是,却失之交臂
泪流下来,我再也分不清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梦。风仍然粘湿,但我已经不觉得热,心底里,是说不出的一种隐隐欢喜和深深凄苦
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了,鸟儿在窗外叫得正欢,有花香随风送进来,是个万里无云的艳阳天。
我伸个懒腰,走到窗前,看到茶几上的银相框,忽然愣住有小天使轻盈地飞在相框右角,弯弓巧射,一箭双心对穿而过,造型十分趣致可爱。
记忆一点点浮上来。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
昨天晚上,我曾经在这里同一个人谈了很久,他送我这帧相架相片,与我品茶,聊天,一夜话十年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那一切,是真的么?
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起来,心若忧若喜,七上八下。我问自己,到底希望昨晚的一切是梦还是真?如果是真,要不要继续下去?如果是梦,要不要让它成真?
可是,如何对子俊交代?难道对他说:对不起,你走的这几天,我认识了一个人,后来发现我其实十年前就见过他,所以我们怎么说得出口?
而且,我对沈曹又了解多少呢?他是一个成功的摄影师,设计师,是个天才,是高我四届的学长,十年前曾和我有过半面之缘,以后或许会同我们公司合作除此之外,我知道他多少?他的家庭,他的兴趣爱好,他的经历,他有没有女朋友,谈过几次恋爱,甚至有没有结婚或离婚,有没有孩子,他是不是真的爱我这些,我了解吗?
我望向镜子。镜子里是红粉绯绯的一张桃花面,眉眼盈盈,欲嗔还喜,所谓春风得意就是这个样子吧?
理智还在趑趄不前,心却早已飞出去,不由自己。
相框下有一张纸条,我拾起来,看到龙飞凤舞的一行字:
我们能有几个十年经得起蹉跎?看着你梦中的泪痕,我决定让往事重来,再也不可错过。静安寺Always Cafe等。
静安寺?那不是张爱玲住过的地方?
沈曹,他竟如此知我心意。这样的约会,又怎忍得住不去?
手按在咖啡馆门柄上的一刹,心已经蓬地飞散了。
每天下午,在阳光里我会挑一个靠窗的位置,喝咖啡,看着外面的世界。
这句话,分明是张爱玲文章中的句子,如今竟被拿来做店招牌广告语了。
沈曹,他是带我来寻梦,亦是造梦。
我再一次迷失。
是下午茶时间,但是咖啡馆里客人了了。沈曹占着一个靠窗的座位在朝我微笑,微微欠身,替我把椅子拉开了,待我站定,又轻轻推送几分不要小看了这些个细节,有时候女人的心,就在那分寸之间起了波澜。
当年,这个咖啡馆或者应该叫做起士林。他开口,声音亦如梦中,有种磁性的不真实,如果你的位子上坐着张爱玲,那么现在我的位子上,该是胡兰成。
不,应该是苏青,或者炎樱。我恍惚地笑,心里暖洋洋地,莫名地便有几分醉意,在《双声》里,张爱玲记录下了她与炎樱大量的对话,妙语如珠,妙趣横生,那些对话,是与咖啡店密不可分的。
每次张爱玲和炎樱来这里,都会叫两份奶油蛋糕,再另外要一份奶油。
哦,那不是会发胖?沈曹笑起来,都说张爱玲是现代小资的祖宗,可是小资们却是绝对不吃奶油的,说怕卡路里。
一句话,又将时光拉了回来。
我终于有了几分真实感,这才抬起头细细打量店里设置,无非是精雕细刻的做旧,四壁挂着仿的陈逸飞的画,清宫后妃的黑白照片,当然也少不了上海老月历画儿唯其时刻提醒着人们怀旧,我反而更清楚地记起了这是在21世纪,是五十年后的今天,奥维斯,毕竟不是起士林。
就算把淮海路的路牌重新恢复成霞飞路,就算重建那些白俄和犹太人开的旧式的咖啡馆,一模一样地复制那些灯光明亮的窗子,那些垂着流苏的帷幔和鲜花,音乐和舞池,我们又真的可以回到过去吗?咖啡的香味已经失真,法国梧桐新长的叶子不是去年落下的那一枚,不管什么样的餐牌,都变不成时光倒流的返乡证。
咖啡端上来了,是牛奶,不是奶油。我又忍不住微笑一下,低下头用小勺慢慢地搅拌着,看牛奶和糖和咖啡慢慢交融,再也混沌不清。
不相识的男女偶然相遇从陌生而结合,也是一份牛奶与一杯咖啡的因缘吧?各自为政时黑是黑白是白,一旦同杯共融,便立刻浑然一体,再也分解不开。
谁能将牛奶从一杯调好的奶香咖啡里重新提出?
你什么时候回国的?我问,在国外过得好吗?
大抵不相识的男女初次约会都是这样开场白的吧?然而我们已经是第三次见面。也许有些话题始终不可回避,只得把事情颠倒了来做。
他点燃一支烟,烟迷了眼睛,他隔着烟望回从前:在国外,一直怀念祖国的姑娘。明知道其实现在全世界的华人都差不多,可是总觉得记忆里的祖国姑娘是不一样的,黄黄的可爱的扁面孔,粗黑油厚的大辫子,冬天煨个手炉,夏天执把团扇,闺房百宝盒里,他抬头看我一眼,藏着烂银镶珐琅的蟹八件。
我的脸蓦地热起来,想不理,怕他误会我默认;待要顶回一句,人家又没指名道姓,岂不成了自做多情?只得顾左右而言他:《金锁记》里的童世舫,《倾城之恋》的范柳原,也都对祖国的姑娘抱着不切实际的乡愁。
沈曹看我一眼,说:不会比想见张爱玲更不切实际。
我无言。昨夜,我们曾交浅言深,畅谈了那么久的理想与心情。可是,那是在梦里。至少,我把它当作了一个梦。如今明晃晃的大太阳底下,让我如何骗自己,告诉自己说我可以潇洒从容不在乎?
梦总是要醒。我们,总是要面对现实。
张爱玲爱上胡兰成的时候,犹豫过吗?像她那样才华横溢的名女子,如花岁月里,不会只有胡兰成一个机会,但是,她却选择了那样不安定的一份爱情。
他们在什么样的季节相遇?
是像白流苏和范柳原那样相识于一场舞会?家茵和夏宗豫因为电影而结缘?还是像银娣和三爷情悟浴佛寺?没有尽头的重门叠户,卍字栏杆的走廊,两旁是明黄黄的柱子。他从那柱子的深处走来。她在那柱子的深处站立着等候。有心不去看他,可是眼睛出卖了心,满脸都是笑意,唇边盛不住了,一点点泛向两腮去,粉红的,桃花飞飞,烧透了半边天。
非关情欲,只是饥渴。生命深处的一种渴。
如果可以见到张爱玲,我不会和她讨论写作的技巧,也许更想知道的是,在她那样的年代,于她那样的女子,如何选择爱情与命运?
然而,怎样才可以见到张爱玲呢?
我低下头,轻轻说:梦里,她让我告诉你,泄露天机会有不测。说出口,才发现没头没脑,此话不通之至。
但是沈曹竟可以听得懂:你见到她了?
也许那不能叫见,只是一种感觉,我不知道和我交谈的到底是一个形象,还是一组声音。但是我记得清梦中每一个细节,包括她墨绿织锦袍子上黑缎宽镶的刺绣花纹。
她如何出现?
没有出场动作,是早已经在那里的。
如何离开?
像一蓬烟花乍现,蓦然分解开来,片刻间烟消云散,十分凄迷。
我们两个人的话,如同打哑谜,又似参禅。不约而同,两个人都沉默下来,却并不觉得冷场。
他慢慢地吞云吐雾,好像要在云雾中找一条出路。
我的心,仍是搅混了的一杯咖啡,难辨滋味。
从窗子望出去,可以看到马路对面浅黄色的常德公寓,门口钉着小小铜牌。楼层并不高,可是因其神秘的内涵,便在我眼中变得伟岸许多许多年前,它不叫常德公寓,而叫爱丁顿公寓的时候,张爱玲就是从那里出出进进,和她的姑姑,那个贞静如秋月的女子,共同守着小楼轩窗度过一个又一个清寂的日子的。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何处话凄凉?
盛名之下,有的是苍凉的手势和无声的叹息。每到红时便成灰。彼时的张爱,红透了半边天,光芒早早地穿透时光一直照进今天,但是彼时,她的光却是已经燃到了尽头。
是天妒多才吧?她在《倾城之恋》,她的成名作里写着: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
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
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
也许,那时峥嵘乍露,她已经预知了自己的命运?那样一个倾城倾国的女子,在惊天动地的大改革里,如烟花粲然绽放,却又转瞬即逝。泄露天机的人,会受天谴。昨夜,她这样警告我,究竟是告诫我,亦或感慨她自己?
如果昨夜的相见是她穿越了时光来看我,那么五十年前,她哀艳的眼神是否亦曾穿透表面的浮世繁华,看清了五十年后的沧桑飘零?
五十年后的我,视五十年前的她为记忆,为印象,为思念;五十年前的她,如知了五十年后的我,亦只当是笔下一组符号,是虚构,是悬念,是影像吧?
沈曹在碟子里捻灭烟头:我们走吧。
去哪里?我抬头,却在问话的同时已经预知了答案。
果然,沈曹诵经般轻轻吐出四个字:常德公寓。
除了听从他如听从命运的呼召,我还能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