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问走在路上,周围是一片其乐融融的镜像。
汽车流畅有序地在路上开着,路边是行路匆匆的人群,恰好是中午,旁边有小学下课了,家长们焦急地等在门口,扫视着门口,生怕错过自己的孩子。
学生们叽叽喳喳的喊声,家长或温柔或严厉的叱责声,路人各自交谈的说话声,汇成声束进入常问的耳朵里。
就在两个月之后,这些都将不复存在。现在的人类,能想到自己接下来的命运吗?
常温快步走着,很快到了小区附近的一个广场,就在这里,就有一家餐厅。
这种高档餐厅,常问倒不是吃不起,但一顿就要花好几千,对于他来说还是有点舍不得。
不过现在,一想到即将到来的末世会毁掉所有的秩序,他也没什么舍得舍不得了。
进了餐厅,常问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服务员递过来一个菜单,常问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上面最贵的几个菜点了个遍,又买了一瓶昂贵的红酒。
就在这瞬息之间,常问卡里的余额已经少了五位数。
服务员眼神藏着一丝了然,他自顾自认为,这肯定是一个富二代。
毕竟除了有钱人,谁会舍得吃这么贵的东西。
常问无视服务员眼神,他现在早就不管那么多了,只想享受。
餐品很快被做好送了上来,食物堆了满满一桌子,常问拿起餐具,只管大口往嘴里塞食物。
这个味道是常问很久没吃过的,所以他越吃越快,吃到后面基本上称得上是狼吞虎咽了。
这般没吃相的宛如饿了三天的进食方法看呆了周围一圈顾客,他们对着常问议论纷纷,甚至有的带上了一丝鄙夷。
常问根本对周围的事情无动于衷。
要知道,在末世,人们甚至会因为一个馒头大打出手甚至下跪磕头。
在那个时期,人类社会一直以来的道德和素质都会化为泡影,这些东西带不来食物,唯有活着才是永恒。
常温正在这边无所畏惧的吃着食物时,窗外路过的一个女子停下了脚步。
这女子正是常问之前的女神孔晓雨,她留着一头漆黑长发,身形高挑,容貌甚好,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身上穿着连衣裙,脚上踩着足有十厘米高的高跟鞋。
在她旁边还跟着一个女人,容貌就显得略有些普通,正是孔晓雨的好闺蜜李丽丽。
这两个人非常渴望进里面消费一次,因此每次路过这种高档餐厅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往里面瞅一眼。
她们手中没钱,但还是不放弃,渴望能碰到什么冤大头请她们一次。
这天她们照常路过这里,孔晓雨如常往里面瞅两眼,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人。
她身边的李丽丽显然也发现了,手触了触身边的孔晓雨:“这不是之前一直追着你的常问吗?他怎么会有钱在这里吃饭?”
不仅如此,还点了这么多东西?
孔晓雨也是一脸惊讶,莫非这个常问竟是个富二代,她之前一直看走了眼?
李丽丽暧昧的瞥了她两眼:“晓雨,这下你可是真的有福了。”
她的语气含着一丝对孔晓雨的羡慕,这个常问追求孔晓雨也有大半年了,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但孔晓雨却并未明确态度,毕竟,这个常问虽说是个小资,但还达不到有钱的地步。
孔晓雨的目标是嫁给一个有钱的富二代,成为少奶奶,是个实打实的拜金女。
只是对于常问这条鱼,她也不舍得就这么给放进海里了。
但今天孔晓雨有点疑惑了,能一下子点五位数的豪华大餐的人,怎么也不该是普通人家。
“难道说,这个常问不是什么普通人家,而是什么隐藏的富二代?”她嘴里嘟囔着,眼神闪着精光。
“对呀,电视剧不经常有这种剧情吗?什么有钱人家的富公子,为了追求真爱,假装自己只是个普通人。”
孔晓雨越说眼睛越亮,她觉得这个很有可能,毕竟也没什么别的原因了。总不能是常问发现自己得了绝症吧?
如果常问真的是个富二代,那不就省了自己的功夫吗?毕竟自己的目标就是找一个有钱人嫁了。
到是从来没想过常问拒绝她的可能,毕竟在她看来,常问已经被自己迷住了。
李丽丽在一边连连点头,她赶忙拉着孔晓雨的隔壁就要进去:“晓雨,那我们快进去找他吧。”
她倒是没想这么多,单纯是馋上了这一桌好菜。
“哎哎哎。”孔晓雨赶忙停住脚步,用手轻轻拂过自己耳边的发丝,有点犹豫:“这样不太好,这样他会不会认为我是那种拜金的女孩吧?”
毕竟电视剧里富二代隐藏身份都是为了找到真爱的。
“我们还是这样,先在旁边等着,等到常问吃完出来,我们在假装和他是偶遇。”
孔晓雨虽然贪婪,但并不傻,常问就算是富二代,她也不能就这样贴上去降低自己的身价,还得摆出点范来。
李丽丽点头,随着孔晓雨进了旁边的一家奶茶店点了杯奶茶等着了,只是那眼神,还是直愣愣的盯着那一桌子的菜。
常问吃了很长时间,把自己的肚皮吃了个滚又圆,感觉到非常幸福。
刚刚在吃饭的时候他也想过了,沃尔玛的事还没有结果,还是得提前做点保障。毕竟末世,根本容不得一丝一毫的闪失。
于是他决定先去旁边的超市准备一点物资预防意外的发生。
他在服务员殷勤的笑容中走出餐厅大门,正准备转到超市里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常问,好巧啊,我们在这里碰到了。”
常问心下一冷,往声音来源处看去,果然是孔晓雨和她那闺蜜。
孔晓雨挺着脖子,那脖子细又长,她手指拂过脖子周围的碎发,皮肤白的发亮,端得是一副好风景。
常问冷笑,这样的套路他早就了解了,这孔晓雨不愧是顶级绿茶,深谙这种让男人在无意间心动的套路。
只是可惜的是,经过末世那无情地背叛之后,他早已对孔晓雨仇恨入骨,早已不是曾经那个舔狗了。
没人会喜欢一个害死自己还要吃自己肉的人吧。
常问看着款款走来的孔晓雨,眼里渐渐带了一点杀意,这个小婊子,害得他前世如此惨痛的结局,今天竟然让他碰到。
之后就是末世了,趁现在把这个女人杀了之后也不会有任何问题,就是这两个月要麻烦一点。
就在常问想着如何才能不知不觉的解决掉她时,孔晓雨仿佛感受到了危险,不由得颤了两下。
“常问,你怎么了……”
常问突然有了一个好主意,现在就杀了她实在是便宜她了,不如让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感受到末世的残忍之后,再好好的玩她一顿。
现在,倒是不用着急,最重要的还是,为自己打造一座足够在末世也能生存的很好的安全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