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滕跟我说过,他爸爸姓王,妈妈姓滕,所以他叫王滕。
我爸爸也姓王,但我妈妈姓沈,不过我不叫王沈,我叫王晨。爸爸说,晨就是早上,是一天之始。后来,我就多了个外号,是王滕给我起的,叫“王早上”。
我们从小就住隔壁,两家之间,只隔了一丛紫藤花架。我从小喊王滕哥哥,当妹妹当得理所当然,但其实,我们只差了五个月。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于我和王滕而言,只道是寻常。
所谓的不寻常,该是我俩疯闹间扯下了一整墙的爬山虎;在家属院的喷泉水池里比赛捉鱼;爬树,结果一个摔断胳膊,一个吓尿裤子。
王滕从小就长得比我高,跑得比我快,虽然他瘦得像根火柴棍儿,但掰起手腕儿来,从来就没输过。
我什么都比不过他,我跑得慢,不会捉蚂蚱,夏天要穿裙子,还爱哭,但是王滕一直愿意跟我一起玩儿。家属院还有很多孩子,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跟他们都交不上朋友,只有王滕愿意理我。
他是男孩子里的头头,有他在,其他小朋友有时候也愿意带我一起玩,但如果只有我,那大概我就只有站在一旁看的份儿。
回忆起来,我俩的童年好像特别长,可能也是因为我俩一起干的坏事特别多。每次闯祸,大人都很少骂我,几乎都是王滕在屋里挨骂,我站在屋外伸头看他。一会儿,等王滕挨完骂,抹把眼泪出来,我上去拉拉他的手,带他去我家吃根冰棍儿,再看集《奥特曼》,他就好了,又能笑着跟我一起玩儿了。
要是王滕不挨骂,那我们就只能看《樱桃小丸子》,因为我不爱看《奥特曼》。
童年里的夏天,更是格外漫长,好像一辈子的假期都在夏天过完了。
我每天睁眼,就去敲王滕家的门,然后王滕会叼着包牛奶出来,脖子上挂着叮叮当当的钥匙,有他家的,还有我家的,因为我老是丢钥匙。
但我从不丢钱。我的零花钱是大院儿里第一多的,但是我也是家属院最穷的小孩,因为王滕家里不给他零花钱,所以我的零花钱总分一半给王滕。我和王滕在外面疯一上午,等太阳高了,就手牵手去小卖部买冰棍儿。我到现在还记得,王滕的脖子上都是被汗冲出的一道道黑印儿,红色的背心儿到了中午就能变成黑色。我也好不到哪儿去,我妈给我买的白裙子,能让我穿成迷彩裙,裙子上黑一块,黄一块,灰一块,有时候摔了,还会红一块儿。
也说不清为什么,那时候,只要跟王滕在一起,感觉什么都好玩,就是追着一只蜻蜓跑一上午也不觉得无聊。我俩刚会走的时候,就把整个家属院的角角落落都翻遍了,两个人一旦碰到一起,就是会有无穷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