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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早早起床,破天荒化了个整妆。
准备出门时,陆司青突然拽住了我的手,说想跟我待在一起。
「一个人,害怕。」陆司青声音很小,带着恳求。
我看了看房间,满屋子电器,确实留他一个人不安全也不够负责。
于是我开始对陆司青约法三章:「不许乱跑!」
「没有我的允许不许乱说话。」
「不许……先这样吧。」
陆司青明亮的眼睛笑成了月牙,连忙点头:「好!」
他确实说到做到,一直到了地方坐下都没有说多余的一句话。
等了大概二十分钟,沈弥出现了。
身旁还有一个女人。
长得很漂亮,身材也很好,至少比我好。
我所有准备的问题全部卡在了喉咙里,一时间都不知道该不该打招呼。
沈弥似乎也很惊讶我会带个男人,但他也只是愣了一会,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好久不见,这位是?」沈弥礼貌开口。
我本想说弟弟,但是当看见他贴心为那女人脱下外套时,突然犯了傻。
「男朋友。」
话音刚落,我察觉到身边的陆司青似乎顿了下动作。
我连忙转头去看,发现他依旧专心吃着冰激凌,似乎根本没听懂我在说什么。
「我快结婚了,所以……」沈弥推了推鼻子上的金丝眼镜,神色有些犹豫。
旁边的女人看不下去了,抢着开口:「他出国前把婆婆的镯子放你那了吧?现在我们要结婚了,镯子也该还回来了。」
我低着头搅拌咖啡,直到女人再次询问才抬眼。
「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女人脸上浮现得意:「四年。」
看来我找到了原因。
沈弥毁约出国不过两年,这情况很明显,他劈腿了。
想到这几年来的憋屈,我决定给这个男人点教训。
我翻出手机中存留的合照以及订婚宴的请帖,告知女人她被三了。
「我知道啊,爱情不分先来后到,而且他爱的本来就是我。」女人勾起红唇,理直气壮。
原来是一对狗男女。
我也懒得跟他们纠缠,直接比了三根手指:「三万,保管费。」
沈弥还未做出反应,女人倒是更嚣张了点,指着我骂不要脸。
我倒是不急,直接怼回:「那你呢?知三当三?」
女人哑口,随后她抓起桌上的水杯就朝我泼来。
下一秒,我的眼前被一片阴影笼罩。
是陆司青挡在了前面,接下了这满满一杯滚烫的咖啡。
顿时他原本柔顺的头发变得杂乱不堪,那白皙的皮肤也被烫出了点点红印。
我心里着急,拽着陆司青站起身:「下次再找你们算账!」
离开咖啡厅后,我找了个最近的药店,买了一堆东西。
陆司青就坐在门外的长椅上,满身脏兮兮的,看得让人心疼。
我先是用纸巾为他擦去污渍,再拿出药处理那些烫到的地方。
棉签蘸着药水,触及到肌肤时陆司青往后躲了躲,嘴里发出小声地:「嘶……」
「现在知道痛啦!谁让你挡的?笨死了!」我撇了撇嘴,手上动作放轻了点。
陆司青摇摇头,一双眼睛亮晶晶的,让人移不开目光。
「不可以……欺负姐姐。」
他的声音清清甜甜,像夏日里的一罐西瓜气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