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媛有数不清的芭比娃娃的时候,我玩着从垃圾场里捡来的破布娃娃。
后来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却没钱读书,是市里的首富陆明朗主动资助了我。
说来也巧,我正好就成了王桂芬的亲生女儿,陆明朗的假女儿陆媛的同班同学。
只不过,陆媛成绩糟糕,她是花钱买进去的。
我家境差却成绩好,陆媛家境优异却成绩差,陆明朗难免会拿我跟陆媛比较,借此来督促陆媛好好读书。
因为这事儿,陆媛恨死我了。
高中同班 3 年,她就领着她的小跟班欺负了我整整 3 年。
在我水杯里放虫子,在桌洞里放蛇,椅子上放胶水是她欺负我的常规操作。
因为陆媛是我恩人的女儿,我默默忍受着她的折磨。
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以 720 分的高分考上了北大。
可令我诧异的是,王桂芬知道我考上北大后不仅不高兴,还以死相逼,逼着我读市里的三流大学,说什么她是不放心我去外地读书。
我早就看清了,王桂芬压根就不爱我,我一意孤行去读了北大,学的是工商管理,毕业后又进了陆明朗的公司。
陆明朗赏识我的才干,认我做了干女儿。
这件事没过多久,我就被一辆货车给撞死了。
死后我的魂魄在空中飘着,跟在了王桂芬身边。
我才知道,是王桂芬看到我和陆明朗越来越亲近,她害怕偷换孩子的事情被发现,会害得陆媛没好日子过,才派人撞死了我。
我死后没多久,王桂芬就和陆媛相认了。
陆媛是个心狠手辣的,当她第一时间得知自己不是陆明朗的亲生女儿后,就先后害死了陆家人。
从此以后,陆媛和王桂芬一家鸠占鹊巢,霸占了陆家人的家产。
我回过神,看到陆媛手中的啤酒就要倒在我的头上。
四周的同学都是一副看戏的样子,没有一个人有替我解围的意思。
我自嘲地笑了笑。
谁说年轻人的世界就不物质不现实了呢?
就因为我穷,陆媛家有钱,她欺负我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阿媛啊,你这杯里的酒也太浅了吧,我给你倒满吧。」
陆媛的狗腿子在陆媛的酒杯里倒满了酒,「好了,阿媛你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