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生活的第一年还是很享受的。
我在岛上存了后半辈子都读不完的书。
过上了一边看书闲云野鹤,一边悠然种田养鸡的日子。
说起来我还送了男主不少书来着,都是看过的,还附上读书笔记。
看着墙壁上刻印的记录日期的痕迹,
再把我穿书之后凭记忆编写的原文笔记翻出来看看。
全文有两千多章,细枝末节的事有点记不清了,但几个大事件还是印象深刻。
大概就在这几天,七号幸存者基地将会迎来第一次的丧尸潮,
是由一个进化丧尸带领的丧尸军团。
书中描述过进化丧尸在攻打基地前有一段虚弱的时间,
是杀它最好的时机!
我连忙从床上爬起来。
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举笔犹豫好久,却不知该不该告诉男主。
送物资的行为还可以解释,这种类似于先知的情况又如何能取得对方的信任呢?
如果他质问我明明能预知未来,却没有告诉他人让全人类提前做好准备该怎么办?
要不还是不写了吧。
反正作为本书的主角,秦卿总是能化险为夷。
如果因为我的蝴蝶效应而影响剧情的发展就不好了。
可是我也无法完全当做什么也不知道。
挠头苦思。
写了一张又一张的纸条,
又全都揉成球扔了一地。
在穿书前我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我无法救下所有的人。
更进一步说,我就是一个胆小鬼。
只考虑自己,也只想考虑自己。
所以无情地抛弃了大陆上所有的人,一个人躲在岛上偷生。
但秦卿不一样。
作者把他描写成了一个完美的圣人。
没有私欲,一生都在为全人类的幸福而努力。
所有人都敬他爱他,他也值得。
当然也包括作为读者的我。
队长,我们还要走多久啊?
被露水打湿衣衫的女队员忍不住开口,打断了沉默。
凌晨时分,秦卿突然召集所有人。
也没多说什么,就带着队员们急驶出了基地。
到达郊区的一个牧场时,又改为下车步行。
牧场早已荒废,野草都长到人的半腰了。
秦卿抬步跨过一处沟壑,抬眼望去,看到那标志性的建筑时,立马回头打手势。
全员停下脚步,集体警戒起来。
霎时,每个人瞳孔紧缩,汗毛直立。
异能者的直觉告诉他们,前方有一个十分危险的怪物正在孕育中。
它忠实的部下会将一切干扰者消除殆尽。
有人告诉我,在这附近孕育着一只进化丧尸,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保险起见我还是来了。
秦卿一脸严肃地环视众人,
现在即便我不说,你们应该也有所感觉了吧。
这里离七号幸存者基地十分近,不能放任它进一步成长,必须把危险扼杀在萌芽中。
这次的任务必定艰辛,是留是走由你们自己决定。
众人皆是面面相觑。
队长,你也太看不起我们了吧。
就是,就是。
我们小队可是精英中的精英呀。
经过一场艰苦卓绝的战斗,秦小队最终获得了胜利。
爆掉进化丧尸的头颅,取回进化丧尸晶核的秦卿成了基地内炙手可热的人物。
但他只想赶快回家,独自享受他和她的小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