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不知道多久没洗了,变成黏糊糊的一缕一缕,油光发亮中还飘着白花花的头皮屑,手脚也不干净,指缝间全是污泥,指甲盖又长又黑全是污垢,看得人头皮发麻。
这鬼德行,程岁宁不只是头痛,简直是要裂开了。
闻着空气中浓重的馊臭味,再看猪笼都不如的小破房子,程岁宁捏着眉心站起来。
不管如何,为了以后的生活,她得减肥,也得赚钱!
现下,至少先把屋子给收拾了,不然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地板上,垃圾和米混在一起,不知道什么时候泼到地上的青菜面还没清理,长了青黑的霉,两只拇指大的苍蝇就当着她的面在上面爬,泼散开的面汤被踩来踩去,地上全是油乎乎的脚印。
厨房和卫生间更恐怖。
满地摘掉的菜梗烂叶没有丢,多都无处下脚,洗碗槽堆得满满当当,至少有一个星期没洗碗了,搪瓷碗不是变黄就是变黑,沾着没吃完的菜渣,发出让人胃里翻腾的腐臭味,还招了一群苍蝇在嗡嗡嗡。
想到自己刚穿越来,暂时无处可去,程岁宁深吸一口气,“先收拾吧,怎么说也是要住一阵子的地方。”
至于以后?
她堂堂二十一世纪女强人,来到改革开放的八零年代,自然是要抓住历史的机遇,把前世的服装品牌开起来,重新登上巴黎时装周,完成前世枉死而没有完成的梦!
程岁宁开窗通风,把臭味馊味都散出去,然后找了个废旧不用的肥料袋子,把残羹冷炙和垃圾都倒掉,再把要洗刷的东西都摆放好,并彻头彻尾清扫一遍。
油污和黑垢是扫不掉的,洗洁精太贵用不起,而且家里压根没那东西。
好在有洗衣粉。
程岁宁从厨房角落里翻出来丝瓜络,沾上洗衣粉,把所有顽固油污都刷了,再用干净的抹布擦过去,直到桶里用来洗抹布的水不再变得黑乎乎,勉强清澈见底了,她才把抹布给放下。
这个家里里外外终于干净,像个能住人的地方了。
而她也腰酸背痛,直接累瘫在旧木沙发上,胖胖的身体也出了一身汗,衣服汗哒哒地黏在身上,整个人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还是汗馊的那种臭水。
程岁宁是爱干净的,忍受不了自己是邋遢的状态,于是拖着疲惫泛酸的身体打开衣柜。
原主审美还不在线,选的衣服不是大红就是大绿,为了让自己看起来苗条,买的衣服还特别紧身,以程岁宁的经验看,这些衣服,穿上身喘不上气不说,还会勒得身上一层层肉,看起来会滑稽又可笑。
程岁宁几乎翻遍了衣柜,才找出一套米色小碎花的宽松衣服,带进了卫生间洗澡。
烧热水来不及了,她直接洗了冷水。
水浇在身上,冷得她一个哆嗦,好在现在是大夏天,勉强能忍。
肥硕的身体,很不便利。
程岁宁决心减肥。
前世,她身材高挑修长,体重维持在95斤左右,如今要恢复回到前世的状态,至少要甩掉70斤肉吧?
任重而道远啊。
胡思乱想间,程岁宁就洗好澡了,穿上宽松的衣服,整个人仿佛焕然一新,全身都轻松了。
“咕噜……”
肚子不合时宜地响了。
程岁宁捂着肚子上的一圈圈肉犯愁。
胖成这样了,要不要吃?
正想着,门口突然被推开,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出现在阳光中。
原主的老公周温宴,回来了。
他一头利落的板寸头下,眉目英挺,五官深邃,搁后世不输给任何娱乐圈的大明星,身上是白衬衫加黑长裤,衬得身姿宽肩窄腰的,落在服装设计师出身的程岁宁眼里,简直是最完美的衣架子。
就这么个极品男人,怎么就被原主给祸害了,原主还身在福中不知福,一次次给他戴绿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