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她的眼睛,「甜甜,没有人可以一手遮天。那些繁琐的法律条文,不只是为了约束,更是为了保护。这也是我学法的初心。」
思甜甜安静地看着自己手中的水,良久抬起头对我一笑,然后问我,「思怡,你是怎么发现夏卓不是警察的?」
我把当时的场景复述了一遍,思甜甜不愧是女主。
她问,「这种情况下,夏卓明显比别人更有说服力啊。那你为什么选择相信大婶呢?」
我说,「因为我觉得,五险一金有编制的工作,不应该是夏卓能考上的。他甚至都不知道刑事犯罪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已经改了。」
还有一个理由我没告诉她,在男主的一次毒品交易中,夏卓是男主的左膀右臂。
这次之后,我们的生活平静了两个月。
朝五晚九的生活,直到有一天,我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喂,你好,是宋思怡宋小姐吗。」
「是我。」
「这里是A市协和医院,思甜甜小姐遭遇了车祸。现在在抢救,您是她手机里的第一联系人,您可以来一下医院吗。」
我赶到医院时,思甜甜还在抢救。手术室外就我一个人,我找护士要来手机。思甜甜的通讯录居然是空的,只有紧急联系人,手机上带着攥痕和血迹。
这是,护士拿来了病危通知书,要求我签字。在我签字的途中,我看到另一个护士拿着一个本打算进手术室。「等一下。」护士没有停,反而走得更快了。
「等一下!」我拉住护士。「我想看一下你手里的东西。」
护士盖住文件,「小姐,这是抢救需要签署的文件。」
我直接动手拿文件,「里面的患者是昏迷的,你让谁签署?」
这时,两个护士同时拦我。
我直接打110,两个护士看我报了警。
开始哭着说,和她们没关系。我拿过文件,是器官捐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你们犯法了。」
我在电话里和警察商量,让他们紧急调来一批医生。
这次的事情,并不简单,我想起思甜甜这两天正在忙着和江氏集团打官司,这件事怕是和江氏脱不了干系。
这个江氏还真是地头蛇啊。
思甜甜没有什么大碍,毕竟是想要器官,万一重伤,器官怕是就不能用。
思甜甜醒来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思怡,我看到江淮瑞了。」
我直接叫来门外的警察让他来做笔录。我则是去了警局,毕竟我还有些事情需要和何队确认。
从警局出来,我看到一个戴着口罩和帽子的人,进了面馆,我看着他眼熟,跟了上去。
我看着他上了二楼,我点了一碗面坐下,等着的时候,我接到了何队的电话。
他让我去找他,我没动。
我说,「何队,我觉得你应该带点人过来,抓个人赃并获。我正在你们警局的面馆。」
这难道就是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从面馆走出来,坐在树下的长椅上。突然想起几月前还感慨这面的味道不正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