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小票递到宋致远面前。
他明显一愣,夹菜的手在空中顿了一下,才把一块肉夹到我的碗里:「帮客户买的,乙方就是这样,客户提什么要求都要答应。」
宋致远很聪明,知道局部的真相也是谎言的一部分,所以说的话三分真七分假。
尽管他用「客户」去指代,但我知道那些东西是给谁的。
我「哦」了一声,盯着碗里的牛肉没说话。
宋致远突然意识到什么,反应过来后飞速夹走了我碗里的肉:「忘了你不吃这个。」
忘了我不吃牛肉,却记得别人喜欢吃蛋糕吗?
我的沉默让难得的晚饭味同嚼蜡,宋致远的脸色有些难看,没吃几口就回书房了。
我盯着他的背影,难过地说不出话。
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死了,又或者,早就死了。
我的母亲早逝,父亲再婚后有了个妹妹,和我并不亲密,宋致远是我在世界上最后一个亲人了。
我舍不得他,真舍不得。
白天,宋致远照样去公司。
晚上回家,继续和我扮演一对相敬如宾的老夫妻。
我却常常趁他去洗澡时候翻看他的手机和公文包,哪怕我告诉自己这样只会让事情更糟,但还是忍不住去做。
他一向谨慎,我翻不到什么,自然更加焦虑。
我开始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甚至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我做得不够好?是不是我太多疑了?
这种情绪在撞见宋致远和孙芊一起走出公司时达到了顶峰。
我心血来潮,到公司给宋致远送下午茶,他俩正在送客户出门。
孙芊穿着一尘不染的职业装,妆容精致又干练,面对几位互联网大佬都能侃侃而谈。
明明不是让人很惊艳的长相,但那种由内而外散发的自信,却让与社会脱节了五年的我自惭形秽。
我上一次这样闪闪发光是什么时候呢?
送走了客户,两个人又说了什么,午休时间大厅没什么人,宋致远忽然抬起手,帮孙怡把碎发别到了耳后。
女人低眉娇笑,男人柔目注视。
尽管动作很克制,落在我眼里却异常刺目。
我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正好撞到桌角,鞋跟一崴,手中的咖啡洒了满手。
他们自然也注意到了我,看到我时,我们三个都愣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