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夜带着女儿去看病,偶遇到前男友。
他讥讽的说道「你找了个什么男人,带孩子看病都不陪你。」
「是不怎么样,这不正闹分居呢。要不你委屈一下做个三,我也好给孩子换个爹。」我笑眯眯的回他。
他沉默了一下说「好。」
我当时就后悔了,扛着娃连夜就想跑。
我妈第 108 次发消息给我催婚:
「珠珠啊,实在不行你先找个男人假结婚。妈妈想收回份子钱啊,这两年都走了两个了!」
我看得无力吐槽,我妈真是为了催我回国什么瞎话都能编出来。要么就是小时候抱过我的王叔叔病危了,临死前想看我结婚;要么就是她的好闺蜜生病了,需要我结婚来冲冲喜。
这下好了,没过两天,又送走两个。
「实在不行,你直接给我整个孙子回来,咱们办满月酒。现在国外不都流行什么单身生育吗?妈妈看得开!」
我把在一旁画画的小豆丁抓过来,自拍了一张发过去:
「妈,孙子没有,孙女儿倒有一个。满月酒不用办了,豆丁五岁了,给她办个幼儿园升学宴吧。」
我妈半天没有回复我,过了一会儿我爸爸急吼吼地打电话过来:「顾明珠!你回来!你妈都被你气晕了!老子非得揭了你的皮!」
豆丁眨巴眨巴大眼睛,可怜兮兮地对着电话说:「爷爷,不要吼我妈妈好不好哦。」
她奶声奶气的,我听了想笑。
我爸一下子就结巴了:「宝……宝贝,外公没有吼,外公就是嗓门大。乖乖,别怕。」
我差点没笑出声,我爸当年可是大院里出了名的铜锣嗓子。
谁家孩子被他一吼,十里地以外都能听见。
我带着豆丁回了国,我爸妈爱她爱得不得了。
哄着豆丁睡了以后,我妈拉着我在花园,压着嗓音问道:「你老实告诉妈妈,这孩子是不是元盛的?」
「元盛」,这个名字五年没有听过了。
五年前元家人在元盛的葬礼上,指着我的鼻子骂我贱货,妖精,害死元盛的凶手。
我爸妈怕我受不了元盛去世的打击,送我出国读书。
时间真的能淡化很多痛苦,现在想起那些往事,都听呵呵一笑了。
我妈见我没说话,又嘀咕一句:「难道是元霄的?」
我掐了我妈一下,瞪着她:「你闺女是这么没节操的人吗!睡了哥哥睡弟弟,我是多大魅力啊,能把元家兄弟都收了。」
「唉,看来真是元盛的。」我妈叹了口气。
「珠珠!豆丁好像发烧了!」我爸忽然吼了一嗓子,把我跟我妈惊了一跳。
豆丁刚回国,水土不服,我们立马把她送到了医院。
医生说没有大碍,如果不放心的话在医院观察一晚。
我顿时松了一口气,去药房给豆丁拿药。
谁知道走到大厅,就遇上了一个最不想看见的人。
乔依还是跟以前一样,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柔柔弱弱的模样。
她看见我惊讶地说道:「明珠,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我翻了个白眼,懒得跟她寒暄。
五年前我们就是老死不相往来的情敌,五年后又有什么可说的。
谁知道,紧接着走过来的那个人,让我停住了脚步。
五年不见,他倒是变了很多,曾经温和的面容多了几分沉稳。
元霄穿着黑色的长裤,灰色的衬衫,啧啧啧,一副老古板的装扮。
看见我的时候,他眼神一下子凝滞住了,就像是积压的乌云。
也是,在他眼里,我是害死他哥哥的元凶,肯定恨我恨得要死吧。
我看着他们从妇科的方向出来,往乔依的肚子看了一眼。
我又略带嫌弃地看了看元霄,什么眼光啊,当年甩了我,原来是看上了乔依这样的小白莲,简直瞎了眼。
「元霄,五年没见明珠,她还是那么明艳漂亮。」乔依满脸虚伪的笑容,阴阳怪气地说道,「明珠,你比起以前啊更加有风情了。听说外国风气特别开放,追你的人是不是很多呀。」
「是呀,想要追我的人特别多,眼前不就有一个。」我冷笑一声,撩了一下头发,往前迈了两步,用手指一点一点滑过元霄的手背,笑容意味深长地说道,「乔依,我建议你还是管好你的男人,他可是拿着我爱的号码牌的。」
被我一激,乔依脸上的笑容也挂不住了:「明珠,你用不着用元霄刺我,于情于理,我们都该叫你一声嫂子,你拿元霄开这玩笑,是不是有点太不合规矩了。」
真是出门没看黄历,晦气!
要不是豆丁还在医院,我非得揪住乔依的头发让她去厕所照照镜子。
她有什么资格舔着脸在我面前装白莲花!还嫂子!她还真敢说。
我凑到乔依身边,帮她挽了一下头发,轻声说道:「乔依,到底是谁喊谁嫂子,你心里清楚。再来我面前犯贱,别怪我不留情面了。」
我看着她脸色一点点苍白下去,满意地要离开。
谁承想元霄狠狠握住我的手腕,把我拖到了光线昏暗的安全通道。
我挑衅地说道:「怎么?看不惯我欺负你的乔妹妹,想收拾我?」
我被他按在墙上,脊背发凉,还以为元霄要揍我呢!
结果元霄盯着我的嘴唇看了一眼,捏住我的下巴狠狠吻了上来!
他的吻又凶狠又炙热,夺走了我的所有的氧气,想要生生憋死我一样。
明明五年前搂着我都害怕弄疼我的人,怎么变成了一只饿狼呢。
我嘴唇发麻,喘息着靠在他的怀里,被他吻得有些腿软。
「五年了,我的号码牌有没有过期?」元霄拇指摩挲着我的嘴唇,嗓音沙哑地问我。
我手机响起来,里面传来豆丁的声音:
「妈妈,我想喝牛奶,帮我买一个好不好呀。」
「好呀,妈妈等会儿就回去啦。」我亲了亲豆丁,挂断了电话。
我对元霄晃了晃手机,笑眯眯地说道:「不好意思,你来晚了,我闺女都五岁了。」
元霄掐住我的腰猛然用力,几乎要把我捏断了。
「你……你结婚了?」他眼里翻涌着阴云,酝酿着一场风暴。
我风轻云淡地说道:「是啊,我带着孩子回国,正闹分居呢。要不元少爷屈尊降贵做个三儿?」
「好。」
我眼睛一瞪,怀疑自己出现幻听了。
我跟元霄是谈过两年的,在一起那两年他对我特别好。
说得肉麻点,那真是捧在掌心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不过谁让我是顾明珠呢,不爱我才奇了怪了。
我、元霄、元盛,还有我的闺蜜金钱钱,我们四个从初中开始就形影不离。
元霄从小就是个大古板,老学究,假正经。
他刚认识金金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看金金不顺眼,挑刺骂人。
结果金金这个呆瓜,一口一个大蠢驴打响了自己的成名战。
从此以后,「大蠢驴」这个外号足足跟了元霄三年。
元盛从小就身体不好,像个大哥一样罩着我们三个。
每次我们闯了祸,他就跟个灭火器一样帮我们善后。
大人们知道他有心脏病,都不敢骂他。
至于元霄,他就没有看我顺眼的时候,永远板着个脸训我:
「穿那么短的裙子!将来老寒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