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没什么感觉,麻药劲过了之后伤口倒是开始有些隐隐作痛起来,为了转移注意力,我只好闭上眼睛强迫自己睡一觉。
可就是怎么也睡不着,虽然据程木说采用的是什么微创麦默通手术,恢复快,也不会留疤,但我还是有些担心。
除了担心留疤,我心里还在来来回回走马灯似的回放着当初跟程木的那点儿陈年旧事。
他刚刚说……说我是他女朋友?
他抽什么疯?该不会是桃花太旺了,想拿我当挡箭牌?
还有,他今天竟然亲了我?他为什么要亲我?
想当初交往两个月,我们纯洁得连小手都没拉过,怎么两年后一见面还亲上了?
到这时,我才后知后觉有些心跳加速。
我忽然想起,下午他见到我时,好像一点也不意外,为什么呢?
倒是我,心里没出息的涌起一阵巨大的海啸,还得竭力压制不让他看出端倪来。
没错,我不想让他觉得我还喜欢他,在那段早已生霉的感情中,我一定要是全身而退的那一个,我才不要做被抛弃的可怜虫。
不知道什么时候彻底睡着的,朦胧的意识中,我听见好像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想睁开眼睛,眼皮却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紧接着,一只温热的手掌覆盖上我的额头,熟悉又陌生的触感立刻蔓延进我的四肢百骸。
过了很久很久,我终于有力气睁开眼,却看到病床边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刚刚是在做梦吗?
我抬手摸摸自己的额头,很烫,好家伙,发烧了。
我正想按护士铃,年轻的小护士拿着一瓶点滴走了进来。
她见我醒了,笑着说:「你发烧了,可能伤口有点发炎,一会程医生会来给你看一下。」
「他……」我欲言又止。
我想问,他刚刚来过吗?可又突然觉得这个问题有些不大对劲,因为这个小护士也是刚才在手术室里拿我和程木开涮的其中一个。
结果小护士福至心灵一般:「程医生现在下去给你买晚饭去了,一会就回来了。」
「不是不是,我不是问这个……」我尴尬的摆摆手,却无意中扯动到伤口,倒吸一口气。
小护士连忙来扶我:「你现在动作要轻缓一点,四天之后就会好很多了。」
「谢谢。」我说。
这时我才发现外面已经暮色四合了,我摸出枕头底下的手机摁亮屏幕,十九点二十一分。
我的病床在靠近窗户的位置,因为在十三楼,放眼望去,几乎可以将小半个桉城的夜景收于眼中。
我是从一旁的窗户玻璃上看到的程木,他边打电话边拎着饭盒走进来,身材颀长挺拔。
「嗯,平时注意休息,下周二记得复查。」磁性温柔的嗓音。
他挂断电话,走到我床边,支起病床侧面的折叠桌子,一边将饭菜拿出来摆在上面,一边说:「虽然是个小手术,还是得吃清淡一点,有利无弊。」
虽然很有可能只是出于主治医生对待一个病患的基本关心,可是听到他这么说,我还是没忍住鼻尖泛起淡淡的酸楚。
一定,一定是因为那碗云吞中的香菜刺激到了我!
「这个点店里人挺多的,我说了不要香菜,老板可能没听到。」程木一边说,一边用筷子把碗里的香菜夹出来。
他竟然还记得我不爱吃香菜?我有些意外。
挑完后,他把筷子递给我:「吃吧,我去给你开点消炎药。」
我接过筷子,默不作声埋头小口吃着,直到确定他出了病房才抬起头来。
这时,隔壁病床的阿姨笑着打趣我:「小姑娘,程医生是你男朋友吧,对你可真好,刚才你一直说胡话,我看他就在那守着你呢。」
「啊?」我吃惊,差点被噎到。
「多好啊,程医生年轻有为,又一表人才,哎哟,你可真是幸福。」阿姨笑得眉眼弯弯。
「不是啦,他不是……」
「哎呀,不要害羞嘛,阿姨可是过来人。」阿姨一脸你就不要再狡辩了的表情。
额,我只能敷衍她打着哈哈,然后继续吃云吞。
吃完后,我起身收拾碗筷,因为一只手打着点滴,行动有些不便,一个不小心碰翻了碗里剩下的乌鸡汤,汤汁华丽丽的流到了床单上……
程木正好走进来,看见这一幕,他把手里的药和水杯放在床头柜上过来帮我。
他的手指骨节分明,比我的手好看多了。
以前我就嫉妒他,一个男孩子的手怎么能比女孩子的手还要好看呢?
别的女孩子看男孩子打球,一般都是为了看他们矫健的身影,而我,我不一样,我喜欢看程木运球,喜欢看他漂亮的手指灵活的掌控整颗篮球。
程木三下五除二把饭盒装进塑料袋里,又摁了护士铃叫来人把床单重新换了一张。
隔壁病床的阿姨始终笑眯眯的望着我们,像是看见自己女儿女婿缠绵恩爱的场景一般欣慰至极。
女儿女婿?什么破比喻?
「这个一次三片,一天两次。这个一次一粒,一天一次。」我躺上床后,程木拿过床头柜上的药盒,一样一样告诉我怎么吃个吃法。
「好的,谢谢程医生。」我说。
他立在床边看着我,半晌,开口道:「阮阮,这两年你去了哪里?」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说。
程木看着我欲言又止,我说:「程木,如果我早知道你和黎姝之间的关系扯不清楚,我会早点退出,也不至于让她死得那么惨。就算那个孩子不是你的,可你喜欢她,却不敢承认,这个悲剧是你造成的。」
他眉头微皱,却不说话。
「阮阮。」良久,他唤我。
隔着口罩,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是我听出了他语气里的无奈。
「你走吧。」我说。
晚上,我望着窗外的夜景失眠,脑中思绪翻飞。
时光倒退回三年前。
我是 T 大文学系大一新生,程木是医学系大四学长,兼职篮球社社长。
程木在学校可谓是风头无两,不仅人长得帅,专业成绩好,学校里追他的女生加起来可以绕操场十圈。
而我,我只是他众多小迷妹里的一枚。
那时,我像一只刚冲出笼子的鸟儿,熬过三年高中生涯,脱离了父母的管制,展翅翱翔来到这座陌生又新鲜的城市。
周遭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那么明媚。
和程木的交集始于一个傍晚,我和发小秦悦拎着暖水瓶路过操场,正滔滔不绝讨论着新环境新班级,突然无妄之灾降临——一颗篮球飞出来,不偏不倚砸在我的额头上,我只感觉眼前一黑,整个人软绵绵的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后来每次说到那天,我就忍不住控诉:「你知不知道再往下一点我的鼻子就遭殃了,要是毁了容,以后嫁不出去怎么办?」
这时候程木就会捏住我的鼻子,说:「我负责。」
我还曾经一度怀疑程木是故意的,我问过他很多次这个问题,我问他是不是早就暗恋我,所以算准了我路过操场的时间,然后用袭击我的方式来引起我的注意,
程木摸摸我的额头,忧心忡忡:「让你少看点言情。」
我张牙舞爪去打他,他才改口:「是,是,是我早就喜欢你了,所以设计了那场相遇。」
我也算扳回一局了,揪着他的体恤衣领,说:「那么,是你追的我,对吧?」
他忙不迭点头,满脸诚恳,漂亮的唇角边两颗小梨涡若隐若现。
这招逼良为娼好使得很,程木总说我蛮不讲理,就喜欢为所欲为混淆事实。
为所欲为,是指我总是有事没事跑去他的教室找他,然后当着那些每天对着他抛媚眼的学姐们的面,让他说喜欢我。
混淆事实,是指我总逼迫他承认是他一早就对我图谋不轨,而并非我觊觎他的美色无法自拔倒追的他。
的确是我倒追的程木,自从被他用篮球砸过后,我就被他的美貌迷住了。
也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勇气,我每天孜孜不倦的围堵他,教室,图书馆,操场,食堂,甚至厕所门口……
久而久之,T 大文学系一年级的新生唐阮阮就出了名。
本来除了我,追求程木的人很多,只是我为何如此出色呢?大概是因为我的坚持不懈吧。
我妈从小就跟我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只是我妈肯定想不到,这句话我没有用在学习上面,而是用在了追求男人上面。
追程木的那一年里,程木的同学和社友一看见我就会条件反射性对我说:「小胖妹,你又来找程木啊?」
我每次都会装作又羞又气的跑开,其实心里可高兴了。
对了,那时候我的确有点胖,婴儿肥的脸,肉嘟嘟的身材,导致秦悦打击我的时候总说我是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懂什么啊,这叫可爱好吗?
追男神的路很漫长,但我是新时代的女性,一定要迎难而上,乘风破浪,披荆斩棘。
前面半年,程木只是不理我,我反省了很久,觉得自己可能方法不对,于是改变了思想,我决定,用武力解决问题!他不接受我的情书,我就用我的旋风腿把他打一顿,然后强制性把情书塞进他手里。
于是后面半年,程木看见我就躲,一米八的个子,上一秒明明还和队友走在一起眉开眼笑,下一秒就撒腿就跑。
我一边追,一边喊,「同学,别跑啊,我不会打你的!」
当然,打他的时候我力度把控得挺好的,毕竟他那么帅的脸,要是被我打坏了怎么办,我以后还得天天对着那个脸睡觉呢。
对于我的春秋大梦,秦悦天天打击我:「唐阮阮你个土包子,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写情书?」
其实我最初写情书是因为,我的字是从小学开始到大学所有老师同学公认的完美,我想让程木看到我的优点,毕竟我除了长得可爱点,也没啥别的优点了。
「而且有你这样的人吗,人家不愿意你就出手打人,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你懂不懂啊?」秦悦指着我的脑门恨铁不成钢。
「不甜?不甜我蘸糖吃呗。」我哼哼道。
秦悦将眼睛翻成了鸡蛋清,放弃了对我的教育。
不知道是不是被我打怕了,程木在我大二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答应了我的追求。
幸福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我兴奋得睡不着,拉着秦悦打了三天三夜的游戏,俩人盯着四只黑眼圈去买早餐的时候差点把门卫大爷吓出心肌梗塞。
在一起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程木身边那么多女孩子,他却一直单身,原来是因为——他人如其名,就是一根木头!
朽木尚且可雕,可程木他是朽木中的渣渣木。
别的情侣,女生来大姨妈的时候,男生都会准备热水袋和红糖水。
而程木告诉我:「多休息,少乱跑,多喝热水多睡觉。」
嘿,你别说,还挺押韵。
别的情侣,过马路的时候,来往的车子要是溅起积水,男生都会一把拉过女生藏进自己怀中。
而程木,他大义凛然的推开我,积水我是没淋到,就是没站稳摔了个四脚朝天。
别的情侣,看电影的时候都是相亲相爱手拉手。
而程木,他双手插兜,绝不回头。
「唐阮阮同学,我想采访一下您和直男谈恋爱是什么感觉?」秦悦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
「你想嘲笑我?没门!哼,我拒绝回答!」我朝她翻连环白眼。
「怎么会呢,」秦悦换张脸,笑嘻嘻的拉过我的手,来回抚摸,「虽然你当初有了对象忘了闺蜜的行为十分可耻,但我们可是最好的朋友呢,我怎么会跟你计较呢。」
鸡皮疙瘩从我背后悉数冒出来,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事实证明,我的猜想没有错,果然,下一秒,这个女人的口中就蹦出一句话——
「只不过,我吧,就是想感慨一下,原来善恶有报天道轮回这话……」
我一拳打过去:「闭嘴。」
大二的课程相对于大一来说忙碌了许多,我被各种各样的考试弄得心力交瘁。
程木也变得愈加忙碌起来,开始跟着他作为市中心医院元老级教授的父亲实习,我们变得很少再见面。
不过我仍然会抽出很多时间来计划跟程木的约会,我为他写九十九首诗,在他生日那天送给他。
他一页一页翻阅开,精致的唇角勾起一抹浅浅的笑意。
我自己 DIY 情侣装,在七夕节那天送给他。
他拎着胸前印着「阮阮专属」logo 的衬衫,眉梢荡开的笑意一路蔓延至耳根。
他打篮球时,我一定是人群里叫加油叫得最大声的那一个。
一起出去吃饭,我总能记得他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
不过这得归功于秦悦,追程木的那一年里,我用尽各种各样的办法哀求秦悦为我打探程木的一切信息,姐妹情深啊,秦悦无法拒绝我。
秦悦:?别太自恋,其实我只是不擅长跟脸皮厚的人周旋而已。
当然,程木他也记得我的喜好,我非常感动,于是每天爱他多一分。
那两个月里,我每天像个二傻子一样,时不时掩嘴偷笑,搞得秦悦差点就要把我送去精神病医院。
据秦悦所说,当她某天晚上和宿舍其他两个单身的姐妹看见我和程木这对狗男女并肩晃荡在学校外面的步行街时,她们不约而同的将我这个重色轻友的女人诅咒了七七四十九遍。
哎,我做错了什么?果然是塑料姐妹花,什么山盟海誓,什么海枯石烂,都是骗人的。
就这样,我和程木交往了两个月零十一天。
第十二天的时候,黎姝出现了。
那是个长得跟瓷娃娃一样精致美丽的女孩,气质纤尘不染,白净的脸上淌满了晶莹的泪水。
我就站在他们身后不远处,我看着程木脱下自己的外套动作温柔地披在她肩膀上,看见她忽然踮起脚想要吻上程木的唇,程木偏了偏头,于是她的吻落在他侧脸上。
夕阳西下,他们的身影被余晖笼罩着,变得那样模糊遥远。
我和程木交往两个月零十一天,别说接吻了,我们连手都没正式牵过。
我还以为他是直男,不懂怎么谈恋爱,其实不是,他只是不想跟我谈恋爱。
程木的好兄弟周息说,据他了解,黎姝跟程木是青梅竹马,从幼儿园开始到高中都同在一所学校,后来高二的时候,黎姝家里出了事,就整个人变了似的,经常旷课,高三上学期没念完就辍学了。
「当时程木因为那些事受了很大的影响,还因此高考落榜了,后来复读了一年才考上的 T 大。结果,大一的时候,黎姝又出现了,俩人就乱七八糟的各种纠缠,唉。」
原来如此,因为她又出现了,所以他就动摇了。
我呆呆的看着周息,没有哭,也没有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