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气得浑身颤抖,挥手冲着他狠狠甩了一巴掌。
「滚!」
倒不是因为爱情,纯粹是因为欺骗和背叛。
相识二十余载,他完全可以把话跟我说清楚的。体面的分手,我们至少还可以做朋友。
赶走两人后我趴在床上狠狠地哭了一场。
我拿青春喂了狗,确实该哭一场的。
第二天,楚羡特意休息了一天带着我到处去玩。
我们去了故宫,爬了长城,在天安门广场拍照留念。白天在帽儿胡同穿梭,感受历史遗留下的文化底蕴,晚上去后海的酒吧,听绑着一头小脏辫的歌手哼唱爱情。
我摇着高脚杯问楚羡什么是爱情。我不喜酒味,就算是必须喝酒的场合也从来都是微醺。可能是气氛烘托,也可能是酒吧的酒太烈,问这个问题时我确是有些醉了。
楚羡看向我的目光沉沉的,直至好多年后,我看到一篇诠释爱情的文章,才猛然想起那个旖旎的夜晚,他只说了一个字,「你」。
我和楚羡鼓掌了。最可怕的是睡醒后我!没!断!片!
我清晰地记得后来发生的一切。
小脏辫抱着吉他下去后,正中央的舞台换上了一个跳脱衣舞的小鲜肉,长得唇红齿白的。
我将手里不知道第几杯鸡尾酒一饮而尽,起身想往人群中挤。却被楚羡拉住了,他微微眯着眼问我:「你这是要去哪儿。」
我意识特别清醒,可是行为却完全不受控制。我也学他把眼一眯,扭动着胳膊想摆脱他的钳制:「我……我要去摸摸他。」
「摸他?准备摸他哪里?嗯?」他越说声音压得越低,最后说那句「嗯」的时候语调上扬,性感得要命。
「腹肌,摸他腹肌,嘿嘿……嗝……」我笑得像个小日子过得不错的国家拍摄的马赛克片中的电车痴汉。
楚羡用力一带,我整个人便扑进了他的怀里。他右手绕后,轻轻掐住我的后颈,左手拉着我的手伸进了他的衣服里。
他额头抵着我的额头,微微喘息,声音魅惑似妖精:「我也有腹肌,比他的还结实,你要不要试试。」
我保持着最后一丝理智建议:「要不还是回家再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