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本封面粉嫩花俏的——《霸道总裁爱上带球跑的我》。
书中还夹着一张纸,少女圆润可爱的字迹跃然纸上:
「这本书太有意思了,一不小心就看忘了时间,送给你一同欣赏。」
「队长,我都快急死了,你竟然还有闲工夫在厕所里看书!
「你不知道边看手机边上厕所会......看书也一样啊。」
总算心满意足的秦卿并没有理会队员一号的碎碎念。
末世生活的第一年还是很享受的。
我在岛上存了后半辈子都读不完的书。
过上了一边看书闲云野鹤,一边悠然种田养鸡的日子。
说起来我还送了男主不少书来着,都是看过的,还附上读书笔记。
看着墙壁上刻印的记录日期的痕迹,
再把我穿书之后凭记忆编写的原文笔记翻出来看看。
全文有两千多章,细枝末节的事有点记不清了,但几个大事件还是印象深刻。
大概就在这几天,七号幸存者基地将会迎来第一次的丧尸潮,
是由一个进化丧尸带领的丧尸军团。
书中描述过进化丧尸在攻打基地前有一段虚弱的时间,
是杀它最好的时机!
我连忙从床上爬起来。
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举笔犹豫好久,却不知该不该告诉男主。
送物资的行为还可以解释,这种类似于先知的情况又如何能取得对方的信任呢?
如果他质问我明明能预知未来,却没有告诉他人让全人类提前做好准备该怎么办?
要不还是不写了吧。
反正作为本书的主角,秦卿总是能化险为夷。
如果因为我的蝴蝶效应而影响剧情的发展就不好了。
可是我也无法完全当做什么也不知道。
挠头苦思。
写了一张又一张的纸条,
又全都揉成球扔了一地。
在穿书前我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我无法救下所有的人。
更进一步说,我就是一个胆小鬼。
只考虑自己,也只想考虑自己。
所以无情地抛弃了大陆上所有的人,一个人躲在岛上偷生。
但秦卿不一样。
作者把他描写成了一个完美的圣人。
没有私欲,一生都在为全人类的幸福而努力。
所有人都敬他爱他,他也值得。
当然也包括作为读者的我。